更新時間:2021-04-22 05:28:17作者: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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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轉讓協議怎么寫
店鋪轉讓協議如何寫?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