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1 08:56:31作者:佚名
《辛丑條約》又稱《辛丑和約》或《北京議定書》貝語網校,是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后,中國清政府與英國、美國、日本、俄羅斯、法國、德國、意大利、奧匈帝國、比利時、西班牙和荷蘭簽訂的一項和平協定,被認為是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之一。條約簽訂于1901年7月25日,即光緒二十七年辛丑年,故名辛丑條約。當天是公歷九月七日,故有“九七國恥”之說。
2.時間
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9月7日,奕?、李鴻章作為清政府全權代表,在北京與上述11國正式簽訂了屈辱的《辛丑條約》,又稱“辛丑條約”(以農歷辛丑年命名)。
3. 內容
第一,懲罰的主要對象是中國人民。列強要求賠款4.5億兩白銀,當時中國有4.5億人口,意圖是要求每個中國人向他們繳納1兩白銀的“罰金”,以此懲罰和羞辱全體中國人民。凡發生過反帝斗爭的城鎮,停考科舉5年。第二,沒有割讓領土等相關條款。帝國主義想瓜分中國,清政府的極端腐敗也是實施瓜分的有利時機,但由于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矛盾復雜,不得不暫時放棄割讓中國領土的要求。第三,既維護了清政府的反動統治,又實行了嚴密的控制。 這個條約對義和團運動期間參加反帝斗爭的官員進行了懲罰,對鎮壓反帝運動不力的官員“立即革職,永不復用”。但其中絲毫不涉及慈禧太后的待遇,反而繼續推行“以華治華”的策略,確立清政府繼續充當他們在中國的代理人。第四,使中國長期處于被動地位。這個條約中4.5億兩白銀的數字辛丑條約內容,已經是天價,中國顯然不可能一下子還清,所以花了39年才還清本息,共計9.8億兩白銀,翻了一倍多,也使中國經濟在隨后的幾十年里陷入低谷。為了讓清政府徹底成為“洋朝廷”,從經濟、政治、軍事等方面加強了對清政府的控制。 《辛丑條約》規定關稅和鹽稅用來償還賠款,但這兩種稅是清政府最重要的財政收入,控制了海關辛丑條約內容,基本上就控制了中國的財政。列強在北京強行劃定的“使館區”,由各國派軍隊保護,有武力支持的外交使團成了清朝的皇帝,大沽炮臺和大沽至北京沿線的炮臺被“夷為平地”。允許各國在京、山海關鐵路沿線的12個戰略要地駐軍,隨時對清政府進行軍事管制。這加強了對清政府在政治、經濟、軍事上的控制。《辛丑條約》是列強強加給中國的一項空前嚴重的不平等條約,給中國帶來了嚴重的危害,列強勒索的巨額賠款,加劇了中國的貧困和經濟衰落; 外國軍隊在中國戰略要地長期駐扎,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完整和國防安全;以武力為后盾的使館區設立和外交使團開始凌駕于清政府之上;清政府外交機構地位的變化,進一步加強了列強對中國的勒索和發號施令的權力;對中國人民反帝斗爭的禁止,使清政府淪為帝國主義的“工具”。《辛丑條約》的簽訂,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地位的徹底形成。
四、影響
《辛丑條約》是列強強加給中國的一項空前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列強索取巨額賠款,加劇了中國的貧困和經濟衰退;外國軍隊在中國戰略要地長期駐扎,嚴重破壞了中國的主權和國防安全;專門設立使館區(租界),外交使團在武力支持下,開始凌駕于清政府之上,對清政府發號施令;清政府外交機構的地位發生改變,強化了列強對中國的勒索和發號施令的權利;嚴厲的“懲治罪犯”、為德國使節立牌坊等,極大地損害了中國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國人民進行反帝斗爭,意圖使中國人民永遠淪為奴隸。 這個條約的簽訂,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徹底形成和清政府在中國代理人地位的徹底確立。與此同時,中國先進分子開始放棄對清政府的幻想,以“驅逐韃虜”為目標的資產階級革命在全國如火如荼地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