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5 09:25:44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特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章程, 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工商大學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考核招生。
第三條 學校在招生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工商大學。學校代碼:10353。浙江省代碼:0007。
第五條 教育的層次和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國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條 地址: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學正街18號(杭州市膠宮路149號)下沙校區(杭州市角宮路149號)。
第七條 地點:“三一”綜合考核招生招生新生到下沙校區學習。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浙江工商大學。
第九條 浙江工商大學是浙江省重點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務部、教育部共建的大學,是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價優秀高校,是教育部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大學, 中國畢業生就業典型50強高校、中國普及就業能力20強高校、中國創新創業典型50強高校、浙江省首批國際特色高校。
學校成立于1911年,是中國最早的商業學院之一。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杭州商學院,2003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2004年更名為浙江工商大學。100多年來,學校堅持工商融合、文理融合,目前設有本科專業58個,涵蓋經濟、管理、法學、文學、理工學、歷史、哲學、藝術等9個大專門類。有權授予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并有權招收外國學生、華僑、港澳臺學生。目前,學校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6個,專業學位授權點20個,博士后流動站4個。擁有“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44個,其中國家一流本科專業32個。現有全日制本科生26800余人,研究生5100余人,留學生990余人。學校畢業生首次實施率90%以上,境內外(地區)繼續學習率達30%以上,學校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質。現有教職工2600余人,包括雙聘院士、長江學者、全國優秀青年、全國優秀青年、浙江省特聘專家、國家“萬人計劃”、國家百萬人才工程應聘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等一大批優秀教師。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條 學校計劃在浙江省招收360名學生,分為三個考試類別。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人數如下:
浙江工商大學2023年“三位一體”招生專業及計劃綜合評價
測試類別
招生專業(類)。
計劃數量
選修科目要求
A類
(70人)。
工商管理(包括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國際商務)。
10
沒有科目要求
會計學
10
沒有科目要求
經濟統計
沒有科目要求
應用統計學
物理、生物、技術(考生可以申請3個科目之一)。
經濟學(包括經濟學、國際經濟學和貿易學)。
沒有科目要求
金融(包括金融、投資和金融工程)。
沒有科目要求
保險
沒有科目要求
法律(包括法律和知識產權)。
10
沒有科目要求
B類
(90人)。
旅游管理(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18
沒有科目要求
公共行政(包括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文化產業管理)。
18
沒有科目要求
中國語言文學
沒有科目要求
廣告
沒有科目要求
新聞業
沒有科目要求
外語文學(含英語、商務英語)。
沒有科目要求
法語
沒有科目要求
日語
沒有科目要求
阿拉伯語
沒有科目要求
社會工作
沒有科目要求
哲學
沒有科目要求
史學
歷史、地理、技術(考生可以申請 3 個科目之一)。
C類
(200人)。
食品科學與工程(包括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
30
物理、化學、生物(考生可以申請3個科目之一)。
環境科學與工程(包括環境科學與環境工程)。
30
物理、化學、生物(考生可以申請3個科目之一)。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物理(考生必須參加 1 門科目才能參加考試)。
生物工程
物理、化學、生物(考生可以申請3個科目之一)。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考生必須參加 1 門科目才能參加考試)。
城鄉規劃
15
物理、地理、技術(考生可以選修 3 個科目之一申請)。
電子商務(包括電子商務和物流管理)。
40
沒有科目要求
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統
10
物理(考生必須參加 1 門科目才能參加考試)。
電子信息(包括電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
26
物理(考生必須參加 1 門科目才能參加考試)。
計算機科學(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安全)。
26
物理(考生必須參加 1 門科目才能參加考試)。
第四章 選擇對象和注冊條件
第十一條 選拔對象為參加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入學考試,學業能力考試各科成績達到D級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屆學生D級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在校生C級及以上);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B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屆生B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在校生P及以上),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創新能力和培養潛力強,高中畢業生有一定專業。
第十二條 符合第十一條資格且學歷能力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可報考,每位考生限參加一個考試類別,必須注意該類別所包括專業(類別)所選科目的要求。學術能力測試滿分100分,其中A級10分,B級5分,C、D級不計分。新高考改革前浙江三位一體招生,往屆學生學歷考試科目信息技術、通識技術1門,成績排名按較高者計算,自選綜合成績不計分。
第十三條 符合第十一條資格的考生,符合下列特殊條件之一(2020年9月1日以后取得,美術專業除外),且學業能力測試換算分數不低于45分(特殊學生不占材料審核合格人數的比例),可申請特殊學生。
(1)學科競賽:在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三等獎(含)及以上; 或在高中生創新能力競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及以上。
(2)科技創新: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與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
(3)文學語言專業:在全國征文比賽(全國中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幻作文大賽、葉圣濤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中榮獲三等獎(含)及以上成績;或在“外語研究學會杯”全國中學外語素養大賽決賽中獲得三等獎(含)及以上學生。
(4)藝術特長: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考試(含初中)A-level證書。
(5)運動專業: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
第 5 章 如何注冊
第十四條 符合申請條件的應聘者,必須通過網上報名方式報名。
申請人登錄浙江工商大學招生信息網(),按照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填寫報名信息后,將報名信息打印在A4紙上。
第十五條 材料提交:
以下申請材料需以手機拍照(必須為jpg格式)提交到報名系統指定欄目(無需郵寄),考生上傳申請材料圖片時必須保證電子檔案清晰可讀:
(1)《浙江工商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加蓋高中教務處公章);
(2)身份證正反面;
(3)誠信承諾書原件(由網上注冊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后必須由本人簽字);
(四)符合五類特殊學生申請特殊項目要求的資格證明文件原件;
第六章 遴選程序
第十六條 申請材料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專家委員會將對考生的報考材料進行審核貝語網校,根據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中的學歷水平測試成績,確定入圍我校綜合考的候選人名單,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人數按8倍進行分類。每個測試類別的注冊計劃數量。材料審查結果將在大學的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過學校的“Trinity”注冊系統進行查詢。在審核申請材料時,所列各專業的學歷能力測試結果以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的成績為準。
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將按照學歷能力測試分數由高到低的換算結果進行篩選,產生入圍綜合考試名單,分數相同的考生將納入相同的學歷水平測試成績。
高中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美術專業(含初中)、體育專業等方面成績突出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可后,可直接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質,不占通過材料評審人數的比例。
第十七條 綜合測試:材料審核合格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主要以面試的形式進行,并按不同的測試類別進行分組。綜合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專業潛能和綜合素質,滿分100分。考試結束后,將按照各考試類別招生計劃中從高到低的1:8比例確定入圍名單(分數相同的考生將一并列入),考生可以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查看綜合考試成績。
第十八條 入圍考生名單應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考生在“一般提前錄取”中填寫三位一體自愿。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服務時必須填寫浙江工商大學作為第一志愿,專業(班)志愿者應為入圍考試類的專業(班),且必須滿足各專業(班)選題科目的要求浙江三位一體招生,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者將進入后續志愿者申請程序。
第二十條 根據入圍考生的意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在同等條件下,有相關選修學分或高中相關選修科目成績優異者優先錄取。綜合分數按“學歷水平考試成績(換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考試成績(換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換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其中,學歷能力測試成績A為10分,B為5分,C、D等成績不計分,學歷能力測試成績以最終成績為準。
第二十一條 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績必須在普通類第一段成績線以上。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通用外語為英語。入學時男女比例沒有限制。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了“學校不得招收學生”和“學校相關專業不得招收”,均應作為“不招生”執行。
第二十三條 專業投球應當按照下列原則進行:
1、學校將按照考試類招生人數的1:1劃定校內申請基準。
2、專業志愿者之間無分差,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單項和分數的順序排序,單項的順序為:綜合素質考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按高考名次排序)、學歷水平考試(高考)成績。
4、如果考生填寫的專業(類別)未被錄取,則根據考試類別的規劃空缺,對受專業調整的考生按綜合分數從高到低的分數錄取,調整后的考生還必須滿足被調整專業選定科目的要求。如果仍然不足,則從高分到低分逐一選出考試類別基準分數下的考生,直至名額滿為止。
5. 如果自愿填報考試類別的考生人數未達到110%(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則錄取人數將控制在自愿報考類別的考生人數的85%以內(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小數位)。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應當如實記錄在考試誠信檔案中。如在報名階段發現以下行為,取消考試資格;如在入學前發現,取消入學資格;如在入學后發現,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生身份;畢業后發現,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撤銷或者沒收;犯罪嫌疑人,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提供姓名、年齡、種族、戶籍等虛假個人信息,或者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書、成績單、榮譽證書等,騙取登記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估或者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充學生入學、讓他人代為參加考試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大學招生規定的欺詐行為。
第八章 日程安排及申請費
第二十五條 附表如下:(具體通知除外)。
1.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至3月24日下午16:00
2、線上材料提交時間:線上報名時間至3月24日下午16:00;
3、材料評審結果查詢及綜合測試通知發布時間:4月10日起;
4、學校綜合考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
5、公布入圍考生名單及綜合考試成績查詢:2023年4月26日起。
第二十六條 材料評審合格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收取報名費,每人140元,繳費方式為在線支付。繳費時間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3日下午16:00,繳費成功后不予退還。
第九章 入學復核、學費、獎勵及資助
第二十七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當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入學手續。因任何原因無法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申請請假。未請假或休假已屆滿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未通過復試的,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具體執行按照學校的學分制收費方式實施。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優秀人才獎學金、個人獎學金和各類特殊獎學金。對于經濟困難的學生,國家實施助學金、勤工儉學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濟援助政策。
第十章 錄取結果的咨詢和通知
第三十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浙江工商大學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網站:
學校招生信息網:
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