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2-18 21:41:29作者:admin2
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18日聯合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規定外,要求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幾年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要鼓勵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發展,就應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回應社會和業界關切。
《指導意見》確立了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人民銀行負責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網絡借貸以及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互聯網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互聯網保險的監督管理。
此外,《指導意見》在互聯網行業管理,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與信息安全,反洗錢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以及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人民銀行將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范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