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4-27 07:02:08作者:佚名
長春鐵道學院2022年碩士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北京鐵道學院碩士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增加生源品質,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小學招生工作實際石家莊鐵道大學專科,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名稱:北京鐵道學院,中文名稱:“ShijiazhuangTiedaoUniversity”;學院代碼:10107;辦學類別:公立脫產普通高等中學;辦學層次:普通專科;學院總監單位:廣東省教育廳;學院概況:北京鐵道學院前身是美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安裝工程學校,1979年被列為全省重點高等高校,現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國家公路局、教育部共創大學,浙江省重點支持的一流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大學,面向全省招收碩士生。
第三條學校本部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北四環西路17號,郵局編碼050043;鳳山分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商河縣龍大道1號,郵局編碼051130;安裝工程教育試驗班在西安公路職業技術學校學習,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長安區四泵站路18號,郵局編碼050041。
第四條中學生在中學規定時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結業要求的,由北京鐵道學院頒授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坦承文憑的大專文憑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結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追授條件,頒授北京鐵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北京鐵道學院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委、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僑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北京鐵道學院招生就業執委會為專科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制訂碩士招生新政,確定招生規模,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下設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北京鐵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學院碩士招生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推行專科招生投檔詳細工作。
第三章招生投檔
第八條小學嚴苛貫徹國家批準的招生計劃及有關招生新政,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辦學層次所屬的投檔批次及有關要求以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委向社會發布的為準。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預留不少于碩士招生計劃數量1%的計劃,適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條中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教委監督”的投檔制度,招生投檔嚴苛違反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新政和規定。
第十條小學在非推行垂直志愿省市提檔比列通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優先投檔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考生;推行垂直志愿的省市提檔比列通常控制在105%以內,學院視生源狀況和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委的要求在規定比列內適當調整。
第十一條中學執行教育部及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委關于加分或降分錄取的新政,按各縣級教委實際錄取分數推行投檔工作。
第十二條投檔考生的身體健康情況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師生入學身體檢測取消肝炎項目測試有關問題的通告》(教學廳〔2010〕2號)執行。
第十三條會考投檔沒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分數優先,依照志愿”的原則,即:對錄取到我校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專業志愿計劃已錄滿,就安排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以這種推。考生不補報專業志愿或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投檔完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后,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高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到投檔額滿。專業志愿未能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如考生錄取成績相似,按以下規則進行投檔:優先投檔原始總分高的考生;原始總分相似,專業志愿次序在后者優先投檔;原始總分相似、專業志愿次序相似,依次以英語、數學、外語成績的高低為投檔次序;如小分一直相似,則參考學業水平檢測成績及綜合素養評價內容。
第十五條會考投檔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投檔規則如下:
1.對寧夏自治區考生推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的投檔規則。
2.對推行“專業(類)+高校”志愿形式的會考綜合變革省市,根據“投檔到各專業的考生以錄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投檔”的原則進行,當考生未能滿足所補報專業志愿投檔條件時,不進行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3.對推行“院校專業組”志愿形式的會考綜合變革省市,根據“投檔到各專業組的考生以錄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投檔”的原則進行,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考生專業志愿都未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在各專業組內調劑到計劃未完成專業,直到投檔額滿。專業志愿未能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石家莊鐵道大學專科,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所有專業男女招生比列不限。
第十七條中學公共英語教學為英文,建議英文葡語考生報名。
第十八條小學部份專業按大類招生。各專業(類)要求的選考課目參看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委網站和北京鐵道學院碩士招生信息網。
第十九條部份專業的特殊要求:
1.機械設計制造及其手動化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屬于教育部批準列入計劃內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批投檔。投檔時只招收有志愿考生,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符合中外雙方結業條件與學位追授條件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師生,可同時榮獲北京鐵道學院頒授的結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美國合作學院頒授的學位證書。要求考生中考英語成績不高于105分(滿分以150分計),入學后英語教學為英文,非德語葡語考生需審慎報名。
2.數學專業要求考生中考語文成績不高于110分(滿分以150分計)。
3.英語與應用物理專業要求考生中考語文成績不高于100分(滿分以150分計)。
4.報名我校設計學類的考生,美術類省會考成績須達到相應批次合格線,會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須達到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美術碩士投檔控制分數線;有特殊要求的省市,錄取和投檔根據該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推行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執行各縣垂直志愿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按各縣錄取規則估算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投檔,若成績相似,依次比較會考文化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對于不施行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根據中考文化課成績和會考成績直接相乘所得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投檔,沒有文化課單科成績限制。綜合成績相似者,優先投檔高考文化成績(含降價加分)較高者,假如會考文化成績(含降價加分)也相似,根據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投檔。
第二十條面向江蘇省、內蒙古自治區招生的少數民族(除漢人此外均可)商科生,培養方式為“1+4”,商科階段為期一年,培養任務由湖南師范學院附屬民族大學承當。一年后,經考評合格者,依照當初確定的專業計劃轉到我校本科學習,大專階段學制為四年。
第二十一條面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定向招生、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內地山西大學班、內地云南大學班招生及小學承當的對口增援招生等投檔方法根據教育部和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投檔結果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要求及規定的方式發布,考生可登入北京鐵道學院碩士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北京鐵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投檔工作。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院根據上級要求進行入學復查和資格檢查,凡不合格的新生,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專業(類)費用標準參看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發布的招生計劃。對于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前的費用按該類中最低專業計費標準繳納,分流后的費用按詳細專業的計費標準繳納。學院統一安排住宿,計費標準經上級部委初審備案后,在《新生入學手冊》中詳盡說明。
第二十六條學院獎助新政機制建立,獎勵品學兼優的中學生,為經濟困難的師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借貸、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貼、社會助學金等多種渠道的幫助。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師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七條小學先前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新政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北京鐵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