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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財政部關于1998年3月12日印發《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 財機字[1998]7號
國務院各部門、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經營特點,制定了《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主要規定:特此發出。 請遵守。 實施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部門反映。
附件:現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免成增管理規定
1998 年 3 月 12 日
抄送:財政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金融監管辦公室
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編輯本段的一般規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執行《建筑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和外國投資者。 企業及其他各類經濟企業;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種組織形式的公司。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物業管理公司也適用本規定。
編輯本段托管基金
第三條 基金是指企業從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接受的房屋公用部分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房屋公用部分修繕基金是指專門用于房屋公用部分大修的資金。 房屋公用部分是指房屋的承重結構部分(包括樓板、屋頂、梁、柱、內外墻及地基等)、外墻、樓梯間、走廊、門廳、建筑倉儲車庫等。 。
編輯本段維護基金
共用儀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是指專門用于共用設施、共用設備檢修的資金。 公共設施設備是指居住區內的水管、公共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共天線、供電干線、共用照明、供熱干線、消防設施、道路、路燈、溝渠等。由政府共享。 、水池、水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種高爾夫球場等。
第四條 托管基金是企業參與長期負債管理的實質調整和變革源泉。
托管資金應當專戶存放、專款專用,并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的定期檢查和監督。
托管基金利息凈收入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批準后,轉入托管基金周轉系統使用管理。
第五條 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品房和共用設施的,應當建立審計臺賬。 公司實行單獨的船端配料和貨物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或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繳納相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編輯本段商品房
管理建筑是指業主管委會或者業主、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建筑。
商品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或者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性住房。
第六條 企業繳納的管理用房、商品房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批準后,轉入企業管理的共有房屋。 場地維護基金; 企業應繳納的共用設施設備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批準后,轉入本企業管理的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編輯本段費用
第七條 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為業主、使用人提供維護、管理和服務的各項支出企業管理排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納入物業管理資本。 ,成本。
第八條 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直接支出,應當計入營業成本。 運營成本包括直接人工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和間接成本。 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無需設立間接費用,相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成本包括公司直接從事物資輸送、鉆井、經營、管理等活動的人員的工資、獎金和職工福利費。
直接材料成本包括范家北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動力、零部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等。
間接費用主要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計算公務費、差旅費、郵遞費等。通訊費、交通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運營共用設施、設備時,所繳納的使用費應當計入運營成本。
第十條 企業繳納的管理用房使用費,應當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 企業管理用房裝修、改造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分期攤銷至營業成本或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 企業可以對年末應收賬款余額進行復核,按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0.3%-0.5%計提壞賬準備,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沖減壞賬準備。 收回已核銷的壞賬企業管理排名,增加壞賬準備。
除提取壞賬準備的企業外,壞賬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收回已核銷的壞賬并沖減管理費用。
編輯本段收入和利潤
第十三條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等經營活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條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為業主、使用人提供維護、管理和服務而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和物業運營收入。 和物業檢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業主、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服務費收入、公共代理服務費收入和專項服務收入。
物業營業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和京塔快手云塔處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及共用設施從業主管理委員會或業主、使用者處獲得的收入,如方繼恒耀掌鄉周喜德住宅的租金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和各種高爾夫球場等共享設施的收入。
物業檢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行業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委托,對房屋公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提供勞務并收到價款或者取得價款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檢修收入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批準后確認為營業收入。
企業與業主管委會、業主、使用人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按照合同或協議規定的付款日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 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利潤、營業外收支凈額、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 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損失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 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后的凈額,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附加稅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扣除其他業務費用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后的凈額。
第十九條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代理銷售傭金收入、銷售物資、材料收入、廢物回收收入、商品房經營收入和商品房經營收入等。轉讓無形資產收益等
商品房管理
商品房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業主、使用者提供的商品房進行經營性活動而取得的收入,如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發廳、商店、餐館等的營業收入。 。
第二十條 其他業務費用,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
企業繳納的商品房使用費應當計入其他業務費用。
企業發生的商業建筑裝修、裝修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分期攤銷至其他業務費用。
編輯本段附錄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