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7 20:04:28作者:佚名
詳情如下:
山東省普通高校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方案
為規范實施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選拔藝術類專業,根據教育部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1.招生類別及計劃編制
(一)山東省藝術類專業分為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演(導演類)、戲曲類等7個類別。相關高校須將我省招生專業(含校考專業)及藝術類專業類別對應信息報送教育部藝術類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一所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原則上只能對應一個省級統考類別要求,各招生省份應保持一致。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公布招生專業及對應專業類別信息。
(二)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生編號第9位學科代碼“3”作為藝術類考生身份標識,除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的校招專業、省際聯考的戲曲專業外,其他藝術類專業須編制省級及專業招生計劃,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藝術類招生生源計劃。
二、專業考試及成績使用
山東省2024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內統考、省際??聯考和校內考試,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組織專業考試。考生原則上限報考一個藝術類專業,錄取階段也只能選擇一個藝術類專業填寫報名信息參加錄取。
1. 省統考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2024年山東省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演(導演)類省統考。
1.全省統一考試時間及科目分數線。藝術設計、書法、音樂、表演(導演)類筆試時間為2023年12月16日下午至12月17日;播音與主持、舞蹈、音樂、表演(導演)類面試考試(含錄音)時間為12月20日至12月30日。各類別具體結束時間以考試編排時間為準。
藝術設計類考試科目:素描(綜合能力)1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總分300分。
書法考試科目: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總成績300分。
舞蹈類目分為中國舞、芭蕾、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五個舞蹈方向,考生可選擇其中一個方向報考。舞蹈考試科目為: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表演,每科均按滿分100分計分,總分=舞蹈基本功×120%+舞蹈表演×150%+舞蹈即興表演×30%,總分為300分。
音樂考試科目分為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器樂五科,考生可在聲樂、器樂兩個科目中任選一科或兩科報考,選擇報考一科的考生只會產生一個專業成績,即音樂演奏(器樂)或音樂演奏(聲樂);選擇報考兩科的考生可產生三個專業成績,即音樂演奏(器樂)、音樂演奏(聲樂)、音樂教育。
音樂表演(器樂)考試科目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每科均按滿分100分計分,總分=樂理×15%+聽寫×30%+視唱×15%+器樂×240%,總分為300分。
音樂表演(聲樂)考試科目:樂理、聽寫、視唱、聲樂,每科均按滿分100分計分,總分=樂理×15%+聽寫×30%+視唱×15%+聲樂×240%,總分為300分。
音樂教育考試科目: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每科滿分為100分。器樂、聲樂分主、副科,分數高者默認為主科,分數低者默認為副科。總分=樂理×15%+聽寫×30%+視唱×15%+主科×165%+副科×75%。總分為300分。
播音主持考試科目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論,每科滿分100分,總分為300分。
表演(導演)類分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服裝表演三個方向,考生可選擇服裝表演方向,也可在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兩個方向中任選一或兩個方向,同一考試科目只能選修一次。
表演(導演)(戲劇影視表演)專業考試科目為:文學朗誦、自選歌曲演唱、肢體動作展示、專題即興表演,每科滿分100分,總分=文學朗誦+自選歌曲演唱×50%+肢體動作展示×50%+專題即興表演,總分為300分。
表演(導演)(戲劇、影視導演)考試科目為:文學朗誦、命題即興、敘事寫作,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文學朗誦×50%+命題即興×50%+敘事寫作×200%,總分為300分。
表演(導演)(服裝表演方向)考試科目為:形體觀察、走秀展示、才藝展示,每科均按滿分100分計分,總分=形體觀察×150%+走秀展示×120%+才藝展示×30%,總分為300分。
2.使用省統考成績。除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少數專業和跨省聯考的戲曲專業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使用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分數線。同一類別多個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在平行報名階段同時填寫相應專業志愿。未達到當年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演(導演)類專業省統考本科及格線的考生,無資格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相應本科專業校考。考生即使報名參加校考,也不能參加后續的立項錄取。
2.跨省聯考
歌劇專業實行跨省聯考,以跨省聯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成績,具體考試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3)大學入學考試
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均在學校所在地集中組織,不跨省設立校考點。各開展校考的高校要嚴格控制校考現場人數,校考現場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6-8倍。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辦法,擇優錄取通過相應類別省級統考、符合校考要求的考生。發放校考合格證書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校考專業招生計劃4倍。具體考試時間和安排請以相關高校官網為準。
(四)其他。
1.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可授予文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安排在普通類招生。如高校對考生藝術類專業有基本要求的,須提前告知考生所應參加的省統考對應類別及錄取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績不得低于普通類一線。
2.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高校美術史與理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電影、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導演、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常規批次錄取,根據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直接錄取。
三、招生規定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相關招生信息的必備形式,是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是考生填報志愿時的重要參考。各招生院校要嚴格、規范地按照教育部、山東省的相關規定制定本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完整、準確,涉及錄取原則的部分必須明確、無歧義、通俗易懂、無歧義,必須與《2024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填報指南》內容相一致。各招生院校章程相關內容與教育部或山東省相關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教育部或山東省相關文件執行。
全省各招生院校應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將藝術類招生章程通過電子郵件()報送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四、錄取批次
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本科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大專批次三個批次依次進行。
1. 本科提前錄取
包括獨立設置的藝術類本科院校(含少數高校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試點)和其他專業自行組織學校招生考試,以及省屬公費師范生藝術類專業招生。
(2)本科批次。
包括除提前錄取外的所有本科藝術錄取。
(3)大專批次。
包括所有藝術專業錄取。
5. 文化類錄取分數線
藝術類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夏季高考)的學科門類考試。
1.本科錄取分數線。
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普通大類一線為基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各專業類別比例確定。
1.經教育部批準組織學校招生考試的少數專業,錄取分數線為普通類第一線,破格錄取考生學業成績要求按招生院校特殊錄取程序執行。
2.所有使用省統考成績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專業,不得低于我省相應藝術專業文化準入控制分數線。其中,播音與主持專業文化準入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線;美術與設計專業、音樂專業、書法專業文化準入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線的75%;舞蹈、表演(導演)專業文化準入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線的65%。
3.實行跨省聯考的本科戲曲專業錄取分數線為普通專業一級分數線的65%。
(2)高職(專)教育招生控制分數線。
高職(專)教育錄取分數線與普通教育第二階段分數線相同。
6. 志愿者申請
考生填報申請材料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制發布的《2024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填報指南》為依據,按照錄取批次安排和報名設置要求填報申請材料;填報征集申請材料時,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即時公布的該批次高校空缺情況為準。同批次藝術類考生可選擇填報藝術類申請或普通類申請,只能選擇其中之一;普通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申請。
1. 本科提前錄取
安排2次志愿服務。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服務模式,不實行平行志愿服務。
(2)本科批次。
安排兩次填報申請。省統考專業(專業大類)實行平行填報,均實行“專業(專業大類)+學校”為單位的填報模式,一個“專業(專業大類)+學校”為一份申請。考生每次填報申請數量不得超過60份,可全部填報,也可選擇填報部分申請。校考專業和省聯考戲曲專業不實行平行填報,每次只能填報一份學校申請。
同一批填寫本科申請表時,不得同時申請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專業、使用學校考試成績的專業、使用省際聯考成績的專業。
(3)大專批次。
志愿填報設兩志愿。省統考專業(大類)實行平行報名,采用“專業(大類)+學校”模式報名,每次提交的申請數量不得超過60份,可全部填寫,也可選擇填寫部分申請。跨省聯考的戲曲專業不實行平行報名,每次只能提交一個學校的申請。
同一批填報專科申請書時,不能同時報考省統考成績專業和省際聯考成績專業。
VII. 入場
山東省本科、高職(專)藝術類專業均實行考生報考學術成績與專業成績掛鉤的備案模式,專業成績無法掛鉤的考生不予備案。
1. 本科提前錄取
根據考生意愿,其所填第一專業將與考生的錄取分數線掛鉤;校考專業由高校根據考生意愿和校考成績擇優錄取;省屬公辦師范專業由高校根據考生意愿和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本科批次。
藝術類省統考專業隨考生意愿,與省統考合格分數線掛鉤,按照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1:1比例報考,經高校審核錄取。戲曲類高考專業、省聯考專業與考生第一專業合格分數線掛鉤,高校根據考生意愿、學校考試成績或省聯考成績擇優錄取。
其中,藝術類省統考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美術與設計類、音樂、舞蹈類、表演(導演)、表演類綜合成績按50%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50%專業成績計算;書法類綜合成績按60%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計算;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按70%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計算。綜合成績具體計算方法為:
美術與設計學、音樂、舞蹈學、表演(導演)專業綜合成績=學術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
書法綜合成績=學業成績×60%+專業成績×750/300×40%。
播音主持專業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750/300×30%。
(3)大專批次。
省統考專業按藝術類專業類別采用綜合成績(換算方法與本科專業相同),跨省聯考戲曲專業按相關考生第一專業合格分數線報考,高校根據考生意愿和跨省聯考成績擇優錄取。
具體備案及錄取辦法另行通知。
8.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
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招生是高校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和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高校要切實加強藝術專業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工作紅線意識,完善招生考試招生風險防控體系,切實消除監管漏洞和安全隱患,確保藝術專業招生考試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2.規范考試實施。
要嚴格選拔聘用考試工作人員,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加強規范化、專業化業務培訓,增強安全保密和遵紀守法意識。嚴格選拔聘用出題人員,簽訂安全保密協議;加強試卷印刷管理,確保試卷印刷內容準確無誤。制定考務實施細則,規范工作流程,完善監督制度,確保考試安全實施。采取多種手段排查考生入場情況,嚴格把關考場入口,嚴防考生及考試人員攜帶作弊工具進入考場;采取多證件驗證、人機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高校要對專業考試全過程進行錄像,將考生報名材料和試卷(或考試錄像)留存4年。
(三)嚴格考核管理。
考核是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環節,高校要科學制定考試評分辦法,辦法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有任何松懈。加強對考核人員的在職培訓和警示教育,與考核人員簽訂利益相關方回避、誠實考核承諾書。確保考核人員數量,省外、校外人員比例達到一半以上,集體考核人員不得少于5人,確保考核公平公正。
(四)加強信息安全保障。
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報名數據和成績數據準確、安全2024年各高校歷年錄取分數線,正確處理信息公開與信息保密的關系,嚴禁信息泄露,防范成績誤記、誤報等問題。
(五)加強廉潔考試宣傳教育。
多渠道開展考試誠信法制教育,使考生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清楚認識考試違規行為的嚴重后果和危害,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規則,拒絕和抵制考試違規、作弊行為,誠信參加考試。
(六)保持嚴肅的考風、考紀。
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要加大考試檢查力度,通過視頻監控、現場抽查、巡查等方式加強監管,確保考試紀律嚴格有序。要密切關注網絡輿情2024年各高校歷年錄取分數線,調動各方力量,共同營造良好考試環境和輿論氛圍。要嚴厲打擊代考等作弊行為。對發現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應向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交書面材料,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違規考生進行處理。
(七)完善審核機制。
各高校要按照《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理高考信訪問題,完善藝術類專業考試復核辦法,規范復核程序,成立復核小組,受理、解決考試爭議申訴等相關問題。
教育部等部門對相關工作如有新的規定和要求,以最新的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