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應該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第12條的規定:在孩子的戶籍所在地先辦理就近入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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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6-18 10:54:35作者:admin2
一般來說,本學年內,是不可以的:
1、當事人應該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第12條的規定:在孩子的戶籍所在地先辦理就近入學手續;
2、并事先咨詢居住地的對口學校負責人或者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在條件達到居住地的轉學籍就讀條件的前提下,再辦理相應的轉學籍就讀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參考2014年政策,變化不大。
通州區非京籍政策:
入學條件及方式: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且在我區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我區務工就業證明、在我區實際住所證明、全家戶口簿、在京暫住證、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以下簡稱五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經相關委辦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聯合審核確認,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審核和開具在京就讀證明程序和標準詳見附件3《通州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程序和標準》。
小學入學(按規定時間在小學入學服務系統采集信息)持在京就讀證明及以上“五證”到我區小學聯系就讀。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收有困難的,區直中小學服務地區由區教育考試中心,鄉鎮中小學服務地區由各鄉鎮教委辦協調解決。
凡屬區縣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子女入學的,按相關規定,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協調解決。
非京籍審核材料標準:
(一)在我區務工就業證明審核標準
在我區務工就業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受雇于用人單位的,應提供在我區就業的(自有住房的提供在京就業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險繳納證明(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交足12個月)原件及復印件。
2.審核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在我區經營的(自有住房的除外)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審核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供在我區經營的(自有住房的除外)營業執照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審核申請人為股東或合伙人的,應提供工商或相關機關備案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條件2、3為2013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且在有效期內。
(二)在我區實際居所居住證明審核標準
在我區實際居所居住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在我區自有住房的,應提供住建部門登記的房屋產權證和購房票據,或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時間應為2013年12月31日以前。
2.審核申請人在我區租住房屋的,應提供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房主房產證、房主身份證復印件。住所應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時提供安全責任書。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無效。
在我區租住無房產證農民房的,應提供房屋地契證明復印件、建房屋審批證明復印件、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以上情況租住時間應為2013年12月31日以前。
按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等房屋,房租租賃合同和房產管理部門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三)全家戶口簿審核標準
1.兒童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證明上年齡應保持一致。
2.如果兒童超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就讀一年級的證明,并說明未按時入學原因,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醫院病歷或幼兒園證明。
3.非獨生子女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或已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
(四)在京暫住證審核標準
1.父母雙方持有暫住地公安派出所制發的暫住證且暫住證在有效期內,單親家庭由一方提供(單親家庭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且為兒童法定監護人)。
2.暫住證地址與在我區實際居所證明地址一致。
3.暫住證信息應為機打,涂改無效。
(五)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審核標準
父母雙方均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的可視為有此證明,單親家庭有一方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即可。
非京籍材料審核程序:
(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申請
審核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五證"到居住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審核申請。
(二)相關部門聯合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籌"五證"審核工作。各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1.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審核與企事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區工商分局負責審核法定代表人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審核在我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4.區公安分局負責審核在京暫住證、全家戶口薄。
5.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6.區教委負責指導各有關部門審核證明證件材料和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工作,負責解釋我區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負責審核超齡兒童是否已在原籍入學。
7.區人口計生委負責審核非獨生子女提供的生育證明或已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反饋審核結果
審核申請人居住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規定時間內告知審核申請人審核結果,為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并在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上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