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14 18:12:53作者:網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各類高中招生學習能力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投檔:
A體育類
初中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者;
初中教育階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前6名或一、二、三等獎(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
2007年杭州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城區初中男子組和女子組各單項比賽前6名獲得者(以獲獎證書為準)。
B藝術類
初中教育階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競賽(現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三等獎者或前6名獲得者(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不含各級藝術教育委員會);
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中學組獨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戲劇曲藝(四人及以下)、獨奏、重奏、協奏、齊奏(四人及以下)、獨舞、雙人舞、三人舞、攝影、工藝、書法和繪畫等現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等獎者。
C科技類
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論文、發明和技術創新)一、二等獎者(主要作者);
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科技節初中組網絡應用能力競賽一、二等獎者;
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科技節車輛模型比賽各項目前6名者。
D其他類
歸僑、華僑子女;
少數民族考生;
港、澳、臺籍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招生學校可以降分錄取
現役軍人子女降5分錄取;
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降10分錄取;
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20分錄取。
需要說明一下,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投檔條件的,同類同項目,只取其中一項條件進行加分投檔,不累計加分;不同類別或項目(如體育類與藝術類、藝術類與科技類、科技類與其他類;音樂與書法、球類與田徑、優秀科技創新項目與計算機競賽等)可累計加分,但以10分為限。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項降分錄取條件的,只取其中一項條件進行降分錄取。
同一考生同時符合加分投檔、降分錄取條件的,則在加分投檔基礎上予以降分錄取。符合加分投檔、降分錄取條件的考生需填寫《杭州市區2007年各類高中招生加分投檔、降分錄取考生登記表》,華(歸)僑子女,港、澳、臺籍和少數民族考生須請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在《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須提供相關證書或有效證明,申請降分錄取的考生須提供父母的相應證書或相關部隊政治部(處)、民政部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