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3 11:12:32作者:佚名
1、招聘單位
浙江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是由浙江省供銷社舉辦的一所以金融、商科專業為主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是一所中國特色高水平職業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高職院校。 ,浙江省高職院校優質重點辦學建設單位。 第二類公益性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適當財政補貼。 現有全日制學生12000余人,教職員工610余人。 學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職位、條件及福利
(1)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2個崗位,共4人。
職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各崗位招聘范圍不設限制。 任何符合該職位注冊要求的人都可以申請。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學歷和學位認證證書)的期限為2024年1月下旬之前。
(三)資格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不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職務與職務之間的情形;
5、能夠在崗位招聘時限內及時參加工作;
6、符合該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確定。 本次招聘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進行。
關于身體要求,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招聘體檢標準。 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認證。 本次招聘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
(四)工作福利
招聘崗位的性質是在事業單位注冊崗位范圍內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度管理。 試用期結束,用人部門將給出試用期考核結論。 如果員工不符合資格,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錄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 網上注冊。 時間:2023年9月4日9:00-2023年9月21日16:00。
應聘者登錄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網站(:9081/),注冊真實個人信息,然后選擇職位進行報名。 未應聘職位而報名的,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應聘者可通過人才招聘網站查詢初選資格結果。
各崗位資格預審通過的人數不少于擬招聘人數的三倍。 否則,將相應減少招聘數量,直至取消相關職位的招聘計劃。
3、獲得申請資格。 對符合組織考試要求的崗位,招聘單位將確定相關考試安排,并在人才招聘網站發布資格現場審核和筆試安排通知。 報考人員須經過現場資格審查,方可報考。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分別計入總成績的40%和60%。 詳情如下: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初步定于2023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具體安排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人才引進網站筆試通知。
筆試內容:公開招聘輔導員筆試題(客觀題占60%,主觀題占40%),主要涉及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相關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結束后,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浙江高校招聘,按照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在我校人才引進網站上公布。
2.面試。 面試前將安排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和面試安排另行公告。 資格審查時提供的證件(證)不齊全或提供的證件(證)與申請條件不符的,取消申請資格; 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能力水平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契合度。 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此分數者不能晉級下一階段。
(三)體檢及檢查
考試結束后,各崗位按照確定的方法,從高分到低分計算總分(總分相同時,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并對考生進行體檢考試、考察按照計劃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試有關程序進行。
(四)公告
體檢、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確定為錄用人選,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就業的,我校將按規定辦理錄取和就業手續。
(5)其他
1.應聘者放棄、被取消入圍、錄用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學校將決定是否安排頂替。 需要填補的人員,按照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填補相關職位。
2、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 逾期未能報到,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浙江高校招聘,或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用人單位有權不予留用您的就業資格。
3、招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未如實填寫、有社會誠信不良記錄、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禁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和咨詢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指定在以下網站發布:
1.浙江經濟技術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網(:9081/,《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銷合作總社網站(以下簡稱“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流程相關信息一般只在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請應聘者自行關注。
(二)違紀違法行為和招聘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進行第 35 號)。
(三)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場相關安排。
(四)如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請于信息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以下監管部門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五)有關本次招聘的具體問題,請直接咨詢招聘單位。
咨詢熱線:-89718323,聯系人:何老師; 0571-86929819,聯系人:翟老師。
提交招聘簡歷時,請注明來源:高層次人才網,提供碩士、博士生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