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9 21:48:32作者:佚名
1. 申請
1、申請人填寫《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許可申請表》(主卡或附卡),并準備好申請表中內容的全部證明材料,報送單位審核;
2、用人單位核實申請表無誤后,在申請表上蓋章、照片(2張2寸證件照)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詳見:三、申請材料)送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主管部門審核;(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在浙省屬中央直屬單位,審核后直接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
3、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主管部門根據證明材料核實申請人的工作單位、身份、學歷、住所等信息后,將申請表及照片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受理;
4、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收到材料后,審核、頒發居留許可并郵寄給申請人。
流程圖:
(二)變更或延期
1.持證人填寫《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許可變更(延期)申請表》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變更:變更證明材料;延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2、用人單位核對申請表無誤后,將居住證原件、申請表及經審核、加蓋印章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送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或主管部門審核;(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省屬、中央屬地在浙單位網校頭條,由單位審核后直接將申請表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
3、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將居住證原件和申請表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
4.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收到材料后浙江省人才網,審核批準變更或延期申請浙江省人才網,并郵寄給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