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26 12:00:19作者:admin2
法律分析:1.駐“三類地區”、西藏自治區和“二類島”以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招生時降30分錄取,不得收取省規定收費標準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2.作戰部隊、駐“二類地區”和“第三類島”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及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獎勵”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招生時降20分錄取,不得收取省規定收費標準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二)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或夫婦雙方均屬農業戶口的純二女結扎戶的女孩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優惠政策,按《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決定》(粵發〔2006〕9號)執行,招生時降10分錄取。符合降分條件的考生,必須提供縣(市、區)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證件和有關材料(含公示材料),于6月15日前交至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確認。
學校對符合上述優惠條件的考生,于6月10日前,在學校和考生所在村委會(居委會)公示欄予以公示3天。
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審核符合上述優惠條件的考生材料,于6月20日前將登記表(含考生姓名、準考證號、降分條件等)和相關證明、證件(復印件)和材料加蓋公章后報我局基礎教育與成人職業教育科(見附件4)。
(三)被華師附中校本部錄取的考生,具有雙重學籍。
(四)凡被提前批錄取報到的考生數計入戶籍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升學率和高中毛入學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教育,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