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03 09:04:59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披露的一般高等院校最新信息:廣東科技職業學院是專科學校,不是本科學校,當然也不僅僅是幾所大學。 具體信息如下:
解說: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信息只區分本科生和專科生,不區分一二。 畢業證書只分為本科生和專科生。 只是民間的說法,第一批招收本科生的人數為第一大學,招收第二批本科生的為第二大學,招收第三批本科生的大學為第三大學。大學。
學校名稱
主管當局
學校級別
評論
省
地點
廣東科技職業學院
廣東省
專家
公共辦公室
粵
廣州
廣東科技職業學院是省政府舉辦的普通高等學校。 其前身為廣東省農業管理干部學院,被譽為“廣東省農業科技和管理干部的搖籃”。 它成立于1985年。
入場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責任、招生監管”招生制度,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相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堅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本著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藝、體等各項素質的原則2024年廣東科貿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物理)和美術單獨制定的招生控制分數進行網上招生。
第十八條 學生報考廣東省專科院校和專業時,必須通過與高考總成績中的三門普通高中學歷選考科目相對應的三門普通高中學歷選考科目。分數。 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招生工作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區、市),學校可以根據省招生辦公布的平行志愿招生細則和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的微調方案和調整比例。
第二十條 考生通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統一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次招生最低分數線,并符合學校備案要求的,根據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愿望和學校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一般專業(歷史、物理)分類時,按照各省(區、市)備案規則公布類別后,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 錄取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 當考生總分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已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文科、理科專業分類時,按照各省(區、市)的申報細則,實行“專業優先”的原則。 根據考生填寫專業偏好的先后順序,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排名。 招生排序。 當考生總分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已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藝術統考專業分類別時,各省(區、市)選拔細則發布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實施后,按考生填寫的專業偏好順序執行。 ,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果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排名錄取成績最好的考生。 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修讀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學校學分互認專業,只錄取有職業志向的考生。 詳細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請參見學校招生網站。 招生時,如生源不平衡,集團內各專業間的計劃將進行調整2024年廣東科貿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錄取相關考生。
第二十四條 考生選擇的專業全部未錄取、專業調整的,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專業轉入同校專業組有空缺的專業并滿足相關專業要求。 入場; 不符合調整要求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考生務必謹慎申請。
第二十六條 加分、住宿入住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