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2 15:23:08作者:佚名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本科綜合評價和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藝、藝綜合評價”的原則。勞動、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2024年本科生綜合評價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424。
第七條 教育層次和類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九條 學校辦學地點在青島、泰安、濟南,主校區在青島。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十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工作相關重大事項進行綜合評價決定。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綜合評價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督導組負責對綜合評價和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督導。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夏季高考學生開放。 計劃總人數180人,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代碼
職稱
學習年限
等級
部門
計劃
選修科目要求
學習地點
070702
海洋技術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20
物理和化學
青島校區
080405
金屬材料工程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20
物理和化學
081201
測量工程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15
物理和化學
081401
地質工程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15
物理和化學
081403
資源勘探工程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10
物理和化學
081801
運輸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20
物理和化學
050207
日語(語言必須是英語)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20
選修科目不限
081507
智能礦山工程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15
物理和化學
082903
職業健康工程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10
物理和化學
080903
網絡工程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15
物理和化學
泰安校區
120205
國際業務
4年
大學本科
綜合改革
20
選修科目不限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通過2024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報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山東高考作文2024,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力; 學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會實踐表現,高中三年未參加過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的社會實踐,完成不少于6學分的調查探究活動(研究性學習、考察旅行、實地考察等)、完成規定的獨立選修學分學習、普通高中學習 凡通過能力考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
(一)自然科學素養類:獨立參加全國中小學生信息技術創新實踐大賽、全國青少年科普創新實驗與作品大賽、宋慶齡少兒發明獎、全國青少年科學普及創新實驗與作品大賽的高中生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不含展示賽)、全國青少年航天創新大賽、全國中學生地球科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高中數學聯賽(證書簽署:中國數學會)、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證書頒發)簽署單位:中國物理學會)、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預賽)(證書簽署單位:中國化學會)、全國中學生生物聯賽(證書簽署單位:中國植物學會/中國動物學會)、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證書簽署:中國計算機學會)、全國青少年人工智能創新挑戰賽、世界機器人大會青少年機器人設計與信息素養大賽、全國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賽、全國青少年無人機大賽、全國中學生天文知識競賽、“地球小醫生”全國地理科普知識競賽、全國中學生水務科技發明大賽、“北斗杯”全國青少年航天科技體驗與創新大賽、藍橋杯全國軟件和信息技術專業人才大賽、丘成桐中學科學獎、全球發明大會中國、中國“芯”助力中國夢——全國青少年通信技術創新大賽山東賽區決賽獲三等獎以上。
(二)人文綜合素養組:世界華人學生高中階段個人獨立作文大賽、“外譯出版社杯外語素養大賽”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不含外卡賽) 、高中生創新能力大賽、全國中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華報杯·時代新人”全國中學生征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征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環境保護優秀征文征集活動、全國青少年禁毒知識競賽、全國國土知識競賽(中小學組)、全國青少年勞動技能與智能設計大賽、全國青少年文化遺產知識競賽山東省總決賽獲二等獎以上。
(三)獲得高中省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稱號的人。
第十五條 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址:)。 按照網上提示的“注冊流程”完成注冊手續。 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平臺直接打印A4紙《山東科技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入學申請表》。
學生注冊需通過注冊平臺上傳注冊材料,無需發送任何紙質材料。 注冊上傳的材料必須清晰可讀且不可或缺。 候選人要求的所有簽名必須由候選人本人簽名。 沒有簽名或者遺漏簽名的,注冊視為無效。 未經候選人簽字的,視為弄虛作假。 否則將被視為欺詐。 按時完成注冊的學生,學校將不予審核。 已上傳報名材料清單如下:
(1)《山東科技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申請表》,本人親筆簽名并加蓋中學公章;
(2)高中獲獎證書掃描件(學生只需上傳報名條件規定的各類獲獎證書,不得上傳報名條件未規定的獲獎證書);
(三)《山東科技大學2024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考生報到條件證明》(附件1)、《山東科技大學2024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考生獲獎證明》(附件2),加蓋公章中學公章;
(四)《山東科技大學2024年本科綜合評價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本人親筆簽名并加蓋中學公章。
第五章 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第十六條 評選程序
1、學校初審:學校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反饋的高中考生報名條件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組織審核,確定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信息。
2、網上確認考試:在規定時間內,初審合格的考生將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中進行確認考試。 超過規定時間后,不得繼續網上確認考試或取消考試確認。 另外,在時間沖突的情況下,報名系統中只允許確認1所學校的考試。
3.學??己耍撼鯇復ㄟ^的考生有資格參加學校考核。 考核方式為綜合素質面試,面試地點為青島校區。
(一)根據學生綜合素質,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入圍候選人名單。
(二)面試分組和試題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隨機確定。
(三)入圍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七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2024年高考報名和考試。 一般類別提前安排錄取批次,高考成績低于山東省2024年夏季高考特殊類別招生控制線不少于20分。
2、高級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學科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和我校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組成。 其中,夏季高考總成績占70%,我校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占3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將與我校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和夏季高考成績進行比較。
3、考生所選專業必須在我校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專業范圍內,且考生所選科目應符合所選專業要求,否則所選專業無效。
4、專業安排辦法:對于進入專業的考生,專業安排將按照“成績第一,隨意愿而定”的原則,專業之間不存在等級差異。 如果候選人申報的專業愿望不能得到滿足,如果候選人不遵守專業調整英語作文,申請將被撤回。
5、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6、已錄取的學生,經綜合評估后錄取,不再轉入其他院校。
第十八條 時間表
1、網上報名及報名繳費: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中午12:00;
2、初審結果查詢:6月9日前;
3、面試繳費及網上確認考試:6月10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8:00;
4、現場報名:6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5、學??己耍?月16日(具體詳見考生準考證通知);
六、入圍候選人名單公布:6月22日前。
注:請考生嚴格按照上述時間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報名繳費、面試繳費、網上確認考試、現場報名、學??己说拳h節。 未完成上述規定時間的,視為放棄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 考生須在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費30元。 初審通過并參加學校面試者,需額外繳納面試費50元(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考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蓋價[2024]58號)會收)。 如繳納面試費用后未參加網上確認考試,或網上確認考試后未參加現場報名或面試等,已繳納的費用將不予退還。
第六章 收費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條實行積分收費,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退款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補、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 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助學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個部門。
第7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候選人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申請材料。 對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綜合評價錄取資格,并將相關情況通報山東省。 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取消相應的高考資格。 中學應當認真核實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批準的自薦材料。 如有欺詐行為山東高考作文2024,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其他注意事項。 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相關信息。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 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