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1 21:08:53作者:佚名
市級以上地方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國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3]2號)和《廣東省會計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會計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社規[2019]39號)有關規定),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紙筆考試,分別于2024年5月(初、高級)和9月(中級)舉行。 現將我省會計資格考試考試時間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務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有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2024年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成績查詢,除符合基本條件外,還須具有高中(含高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大?;驅W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至少4年。
3、具有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等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四)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大專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包括中級職稱和類似屬性的職業資格),從事與會計職責相關的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學位、學士學位。 取得會計師職稱(包括中級職稱和具有類似屬性的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職責相關的工作至少5年。
3、具有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包括中級職稱和類似屬性的職業資格),從事與會計職責相關的工作不少于2年。
4、非會計系列高級職稱人員,轉崗后申請轉系審查的。
中級職稱和類似屬性的職業資格是指審計師、經濟師(財稅)、統計師等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職業資格。
(五)本通知“一、考試條件”(二)所稱技工學校資質是指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學校資質。 本通知所稱其他學歷、學位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其中:申請初級、高級學歷者2024年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成績查詢,應于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學歷或學位; 申請中級學歷的,應于2024年7月2日前取得學歷或學位。
(六)本通知所稱會計工作期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在校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勤工儉學的,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期間。會計工作年限; 中級資格考試的工作年限為取得所需學歷前后的會計工作時間之和。
2. 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內通過所有科目,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合格,方可取得中級資格。 證書; 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并符合國家資格標準的人員,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審網”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表,參加3年內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
3. 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采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4年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2024年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另行公布。
4. 考試時間
(一)初級資格考試。 舉辦時間為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共10批次。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 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中級資格考試。 將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舉辦,共3期。 《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165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13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120分鐘。
(三)高級資格考試。 2024年5月18日舉辦,共1期。 《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210分鐘。
財政部如對上述會計資格考試時間和批次進行調整,將另行通知。
5. 報名安排
(一)登記機構。 我省會計資格考試的登記和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地方級以上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1、符合登記條件的在職人員,按屬地原則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登記; 在校學生符合注冊條件的,應當到學籍所在地注冊; 其他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應當在戶籍地或者居住地登記。
2.符合登記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則,可以在內地登記。 有工作單位的,應當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辦理登記; 如果您是學生,您應該在您的學生身份所在地進行注冊。
3、凡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報名地點參加考試。
(二)信息收集
1、根據《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通知》(粵財會計[2019]8號),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會計工作應先登錄后注冊。 “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收集會計人員信息。 其中:深圳會計師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進行信息采集。
2、2024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實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系統》與廣東?。ㄉ钲谑校嬋藛T管理系統對接,考生報名信息由廣東?。ㄉ钲谑校嬋藛T管理系統審核調用會計人事管理系統信息。
(三)報名時間。 我省實行網上報名繳費、事后資格審查。 報名請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1. 初級和高級學員注冊時間。 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期間,考試報名將于1月26日12:00截止,繳費將于1月26日18:00截止。
2、中間報名時間。 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考試報名將于7月2日12:00截止,繳費將于7月2日18:00截止。
(四)注冊程序
1、用戶注冊。 報考人員須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注冊成為用戶。 注冊后,按照申請系統提示完成支付寶實名認證和微信綁定。
2. 填寫信息。 申請人點擊個人主頁“網上報名”菜單,進入網上報名主頁,查看所需閱讀材料和公告。 申請人應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將用于制作入場券和資格證書。 申請人須準備近期標準證件數碼照片(白底、藍底、紅底,建議白色,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及處理工具預處理按照規定要求提供照片格式,審核通過后上傳。
3.在線支付。 在線付款確認后,考生將無法取消考試。 申請人必須提交注冊信息、繳納注冊費并收到“注冊確認”消息后,方可注冊成功。 考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名并完成繳費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無法參加考試。 報名確認并付款成功后,申請人填寫的信息將無法在線修改。
六、考試日程
(一)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試安排
1、2023年12月31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應將本地區2024年初、高級資格考試的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予以公告,并抄送省級考試中心。會計考試辦公室。
2、2024年1月5日至26日,組織我省初、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3、2024年5月10日至17日,組織初、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
4、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高級資格考試將于5月18日組織。
五、2024年5月31日前,省會計考試辦公室將初級資格考試各批次考試數據報送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
六、2024年6月12日前,省會計考試辦公室組織完成高級資格考試評分工作,并將評分數據報送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
7、2024年6月21日前,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 7月5日前,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將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公布。
八、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各考試管理機構應當完成初、高級資格人員相關信息的審核確認,并將考試合格人員的相關信息和書面報告報省省級考試中心。會計考試辦公室。
(二)中級資格考試日程
1、2024年4月12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應將本地區2024年中級資格考試的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予以公告,并抄送省會計考試辦公室。
2、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組織我省中級資格考試報名。
3、2024年8月30日至9月6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
4、2024年9月7日至9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五、2024年10月12日前,省會計考試辦公室組織完成中級資格考試評分工作,并將評分數據報送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
六、2024年10月31日前,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
七、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各考試管理機構應完成中級合格人員相關信息的審核確認,并將考試合格人員的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報省省級考試中心。會計考試辦公室。
七、收費標準
根據財政部會計與財務評價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審〔2017〕1號)和《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職業資格考試改革的通知》根據《關于收費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改條例[2019]3號)有關規定,我省會計資格考試各科目收費標準如下:
(一)《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財務管理》和《經濟法》科目。 考試費55元/科,考試費6元/科,合計61元/科。
(2)《中級會計實務》科目。 考試費75元/科,考試費6元/科,合計81元/科。
(3)《高級會計實務》科目。 考試費75元/科,考試費15元/科,合計90元/科。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試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考生資格,認真負責地審核報名資格。
(二)各考試管理機構應在開考前2天內完成監考人員、考試人員的培訓等全部考前準備工作,在開考前1天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考機的檢查工作。做好預防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準備工作。
(三)各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做好考試管理的各個環節,及時告知考生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確保2024年會計資格考試各項任務安全順利完成。
(四)各考試管理機構要做好考試期間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并向省會計考試辦公室備案。
(五)各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相關材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并向省會計考試辦公室報送2024年考試工作總結。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文件下載: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及相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