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3 16:18:44作者:佚名
省教育廳要求,我省所有中考招生工作均在河南省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上進行,實行統一的網上招生系統。
各地、學校不得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者超計劃招生; 未參加中考、未在網上填寫入學申請表的學生,不得進入普通高中; 未通過統一網上錄取程序錄取的學生,不得辦理普通高中學籍注冊; 學生被學校正常錄取后未按要求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不得在省內注冊普通高中。
【獎金政策】
此類考生可享受加分
1、烈士子女入學加20分;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錄取加10分。
2、歸僑考生或其家屬給予10分錄取分; 臺胞投資者子女、聘請臺灣管理人員等入學可獲10分。
3、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政策下的兩女家庭子女報考縣(市、區)高中時,給予10分錄取考慮。
4、各地艾滋病防治援助隊成員子女入讀當地高中可給予10分。
5、丹江口水庫移民搬遷后5年內,移民考生可獲10分錄取分。
6、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錄取加10分; 申請其他學校的,可獲5分錄取。
七、軍人子女的照顧程度根據不同情況而有所不同。 分為三個等級:錄取分數降低10%、錄取分數降低5%、加分15分。
8. 勇敢可加5至15分。 英勇犧牲者的子女可優先錄取,錄取分數可減10%。
九、初中期間回國并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隨行子女回國證明的初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中考。
注:同一考生滿足多個加分條件時,僅授予最高分,不重復加分。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加分。
河南省教育廳
關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豫教基字2號(2016)60號
各省轄市、省轄縣(市)教育局:
為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計劃招生60萬人左右,實現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大致相當的目標,高中毛入學率達到90.5%以上。 各地要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任務,科學確定本地區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總規模,制定縣(市、區)和學校(含民辦學校)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一經發布,不得隨意變更。
二. 考試及錄用辦法
2016年,省普通高中入學考試仍與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相結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行全省統一設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 各地組織考試、閱卷和招生。 各地在國家和省規定的政策范圍內統一制定本轄區的招生計劃和政策。
1. 注冊
2016年普通中考實行網上報名。 中考報名由各省轄市、省直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部門組織實施。 考生可通過河南省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填寫申請表。
2. 提案
試題以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體現課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加強試題與社會實踐的聯系,重點測試學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除對“思想道德”科目中時事政治問題范圍調整為“檢驗2015年國內外重大時事、2016年1月以來國內外重大時事”外,黨的十八大精神大會和黨和國家現階段的重要方針政策”,其他科目的出題仍以《2015年河南省普通中考出題要求》為依據。
3. 考試
2016年高考仍為單科考試。 全省統一考試的科目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 英語聽力考試將播放光盤,每個考點必須配備相關設備。 各科考試時間及成績詳見《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入學考試計劃》(附件1)。
繼續實施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并將體育考試和科學實驗操作考試納入中考統一管理。
將體育考試納入綜合素質考核,開展體育健康素質考核,以滿分70分計入中考總成績。考核設置必修項目和選修項目考核工作由各省轄市、省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核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考核的重要依據。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由當地基礎教育管理部門和教育技術裝備部門實施,三科滿分共30分計入中考總分。
綜合實踐活動(包括信息技術、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生物、地理、音樂、藝術、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為必修課,還應進行學業考試(考試) 。 由省轄市、省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以初中學校為主實施,反映在學生綜合素質考核中。 經省教育廳批準的試點地區也可以選擇將相關科目成績計入一定分數的中考錄取總成績。
(四)標記
閱卷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各地要聘請責任心強、理論業務水平高的教師參與閱卷工作,加強閱卷隊伍管理,抓好培訓,不斷提高閱卷質量。 要加強對閱卷工作的監督和監控,加強主觀題的復評,繼續實行作文三獨立審稿人制度。 各地要積極采用網絡閱卷等現代化手段,提高閱卷的科學性、準確性,確保客觀、公正。
5. 入場
普通高中招生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普通中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 我省中考招生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上進行。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要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申請意愿,嚴格實行統一網上招生。 各省轄市、省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致相當的要求,制定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合理引導普通高中學生入學。學生分流。 各地須于7月10日前將本地學生中考成績和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傳至省招生信息服務平臺。
規范全省招生錄取工作。 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空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 《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交機二[2015]154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交機二[2015]1073號)。 通過初選的考生可通過河南省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填寫選拔錄取申請。 宏智班、科學實驗班、國際班的招生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中招考生統一登錄平臺,根據中考成績和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質量評估。 國際班項目學校如對考生英語成績有特殊要求,須提前向社會公布錄取原則和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民辦教育的意見》(豫政[2015]76號)精神,逐步擴大民辦高中招生自主權,支持民辦高中發展民辦學校方面,2016年跨省市招生計劃按不超過民辦高中年度總招生計劃20%的比例安排,并按全省招生批次統一安排。
全省招生招生安排如下:
第一批: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入學時間定于7月20日;
第二批:宏智班、科學實驗班、國際班,入學時間定于7月21日。
第三批: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時間定為7月23日至25日。
考生可自行填寫三批申請,每批只允許提交一份申請。
全省招生招生將分批進行。 上一批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批次和本地招生錄取。 省級預批招生完成后,各地將開展本地高中招生。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應于8月20日前完成。考生可登錄河南省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三. 相關政策
(一)推進初中考試科目改革。 逐步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中設置的科目全部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范圍。 從2016年入學的初一學生開始,初中生物、地理將納入中考科目,在修完相應課程后進行,并作為教學實施、檢查和清算。 考試時間定于初二下學期末,與當年初三中考同時組織。 在初中考試七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考試結束后進行,考試對象為初中二年級學生。 考試成績按每科滿分50分計入學生次年升入初中的總成績。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將信息技術和藝術(音樂、美術)納入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并將一定分數計入初中考試總分。
(二)不斷完善配額分配制度。 逐步擴大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均分配給各初中(含民辦初中)的比例,各地分配生比例達到50%以上,逐步加大普通高中分配比例。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名額分配。 各地可積極探索轄區普通高中聯合招生試點工作,按照成績并行分配到各學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普通高中的積極性辦學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三)全面取消選擇就讀公辦普通高中的學生的招生。 自2016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取消選擇就讀公立普通高中的學生的招生。 各地要加快普通高中學費調整步伐,加大公共財政投入,逐步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體、多渠道籌措資金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學生擇校就讀政策取消后,學校的運營經費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四)嚴格控制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 除經省教育廳批準的首批可跨省招生的班級外,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市招生,也不得招收未填寫申請表的學生。 省教育廳將加強對各地普通高中招生的監測管理,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追究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責任。 對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省級示范高中,由省教育廳撤銷其省級示范高中稱號,其他普通高中按隸屬關系由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處罰,并報省級示范高中處理。教育部門備案。
(五)支持和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民辦普通高中資源配置情況,合理確定民辦普通高中總規模和年度招生計劃。 根據學校自愿原則,民辦普通高中可向學校審批機關申請跨省市招生。 學校審批機關根據民辦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年度審核和實際招生情況,認真核對年度招生規模和招生簡章(明確學校性質、招生計劃、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近三年學校提出初步審查意見,按管理權限逐級報省教育廳審批。 省教育廳將在中考報名前通過省招生信息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跨省市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 請務必將《河南省民辦普通高中跨省市招生計劃匯總表》(見附件2)及學校招生簡章(加蓋審批機關公章)報河南省基礎教育二處我們部門在5月20日前。
民辦高中要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內容開展招生宣傳,自覺規范招生行為,不得超計劃招生英語作文,不得招收無備案的考生。學校不得招收低于生源地控制分數線的學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以招生宣傳中承諾給予學生高額獎學金等不正當競爭方式搶奪學生。 跨省市招聘計劃無法完成的,可轉換為本地招聘計劃。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誰批準、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監督管理。 對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民辦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嚴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 我省普通高中錄取政策加分及標準如下:
1、根據《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關于印發《人民警察及其子女優待教育暫行辦法》的通知》(公發〔2005〕78號),烈士入場加20分;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錄取加10分。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歸國華僑及其家屬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臺胞在河南省投資的規定》,歸僑及其家屬準入加10分。 臺胞投資者及其隨行家屬、聘請的臺胞管理人員,其子女憑《臺胞投資證》報考普通高中,可加10分入學。
3、根據《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22號文件精神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精神(2006年)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河南省(2007)7號文》,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家中有兩個女兒的家庭的子女給予10分。報考縣(市、區)高中時的規劃。
4、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入學時艾滋病防治支援隊員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育教機[2004]69號)精神,派駐各地的管控支援隊員報考當地普通高中可給予10分。
5、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南水北調中線丹江口水庫移民安置優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號)精神我省規定,搬遷移民后5年內,移民考生中考將獲得10分。
6、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錄取加10分; 申請其他學校的,可獲5分錄取。
七、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政聯[2011]7號)和《河南省實施細則》精神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軍區政治部印發的省(政聯[2012]1號)。 駐河南武警子女教育優待參照執行。
八、被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及其子女的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意見的通知》要求執行國務院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通知》(豫府辦[2013]90號)。
九、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解決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回國后子女入學問題的通知》(教機廳[2005]16號),初中生初中期間回國,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人員回國子女證明》,初中畢業后參加我省組織的中考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如果同一候選人滿足多個獎勵積分條件,則僅授予最高分,不會授予重復的獎勵積分。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加分。 各地要制定具體嚴格的操作規程,嚴格審查優惠對象資格,堅決抵制各種弄虛作假的行為。
(七)認真落實農民工子女入學考試政策。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農民工隨遷子女高考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關于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后入學的通知》(豫府辦[2012]180號),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完善和落實流動兒童就地入學考試政策,切實保障流動兒童權益。流動兒童接受教育。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誠信和公眾監督體系。 一是健全誠信體系。 建立健全普通中考、綜合素質評價、普通高中招生誠信機制。 所有參與考試、錄取、招生的相關人員必須簽訂廉潔協議,建立廉潔檔案。 凡違反誠信承諾或違規違紀的,必須立即停職,今后不得受聘參與相關工作; 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是落實公眾監督制度。 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錄取計劃、考試收費標準、加分學生名單以及各地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考核計劃、內容、方法、程序等必須向上級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加強管理和監督。 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執紀和問責,及時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四.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任務。
各地要加強對中考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制定科學規范的中考計劃,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我部門備案。 各地要根據本年度初中畢業生數量和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合理確定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招生任務,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適當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高中階段招生,提高高中教育大眾化水平。
(二)強化責任意識,嚴格考核作風和紀律
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級教育考試相關要求,統一設置考點和考場,規范考場布局,力爭全部中考安排在標準化考場,確保考試安全。 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按考生報考學校安排考場、按考生報考學校教師安排監考人員的考試組織方式。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職責。 按照“統一考試、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完善中考組織工作。 2016年起,實行省級統籌、市(縣)組織實施的辦法。 省教育廳負責制定全省中考方案,指導和監督各地考試招生工作。 省基礎教育教研室負責語文、數學、英語、思政、歷史、物理、化學等文化學科的統一命題。 各省轄市、省轄縣(市)負責地方考試、閱卷、招生的組織管理。 市(縣)教育局主要領導是當地中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 同時,要認真明確各環節責任人,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職責,層層分解落實,確保事事都有人抓、有人管,確保考試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我們必須嚴格執行責任制系統,并為那些未能履行職責甚至違反法律違反紀律的人采取“零容忍”政策。 我們不僅必須使直接負責人負責,還必須對相關的負責人負責,并嚴格對其進行處理,沒有任何寬大處理。 對于忽略職責并在考試中心和考試室紀律,認真作弊或直接參與作弊的考試人員來說,他們的單位必須根據相關法規認真對待他們,具體取決于情況的嚴重性; 如果情況是嚴重的并構成犯罪,則司法機構必須根據法律承擔刑事責任。 違反紀律的候選人將根據“處理違反國家教育考試的措施”的相關規定認真處理,并將作弊行為記錄在個人誠信文件中。
3.標準化注冊管理并維護注冊訂單
首先,保持高中入學考試的團結和嚴肅性。 所有地區必須嚴格執行Henan省高中入學考試計劃。 未經省級教育部的批準,沒有任何地方可以任意增加或降低考試對象和主題考試成績。 沒有地方或學校可以獨立組織入學考試,也可以將學生納入計劃之外。 不參加高中入學考試并且不填寫其在線申請表的學生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 未在線錄取的學生將不會注冊普通高中招生。 在學校正常被學校錄取后未能按時報告的候選人將被視為自愿放棄其普通的高中學歷,并且不會注冊該省普通的高中入學人數。
第二,維護候選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所有地方和初中必須認真地執行教育部“在初中畢業入學考試中做好良好工作的通知”(Jiaoji Erting Letter [2010] 10號),并且不得限制學生注冊,迫使學生根據自己的意愿填寫申請,或采取任何不當手段與學生競爭,并且必須結束非法入學。
第三,嚴格執行收費政策。 普通高中必須嚴格遵循該州,省和省城市相關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和方法。 不允許單位或學校收取違反法規的費用。 嚴格禁止招募學生并以借來的學生,培訓學生,審計師等的名義收取費用; 嚴格禁止向學生收取贊助費,學校建設費,學費等費用。
所有地區都應依靠Henan Province高中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來收集信息,發布分數,注冊學生和注冊學生,加強入學的監控和管理,實施透明的入學率,并確保高中入學考試是開放,公平和公正。 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根據高中入學考試的結果來排名或發布省級城市,縣(城市中招考生統一登錄平臺,地區),學校和學生的排名。 嚴格禁止將入學目標發布給初中。
4.強調宣傳和指導以提高服務水平
所有地區都應非常重視入學政策的宣傳,并確保候選人了解他們應該及時了解的入學政策和信息。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加強候選人在填寫申請時的指導,在咨詢和接待候選人和父母方面做得很好,并有效地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所有地區都應為候選人提供更多人道的考試服務,為諸如殘疾人候選人等特殊團體提供便利,以相同的基礎進行注冊和接受考試,并創建溫暖的檢查環境。
附件:1。2016 Henan Province普通高中入學考試計劃
2.河南省省級城市私立高中的招生計劃摘要
(可以從河南省教育部網站下載附件)
河南省教育廳
201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