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2 22:06:28作者:佚名
四川警察學院是四川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本科院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按職責分工由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教育廳共建。學校設有本科、專科,其中本科學制4年,專科學制3年。
1. 專業
學院設有公安本科專業、公安副學士學位專業和非公安本科專業。
9個公安本科專業(高級本科錄取):公共安全、偵查、禁毒、公共安全管理、刑事科學與技術、交通管理工程、網絡安全與執法、安全工程、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技術;
1個公安專業(專業提前錄取):警犬技術;
公安專業僅面向四川地區開放。招生計劃總數由公安專業畢業時,由四川省公安廳會同四川省委組織部、組織部、教育部、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根據公安機關年度招收人民警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專業計劃由學院根據公安業務部門需求和學校辦學條件、培養能力制定,報省公安廳、省招生部門審核公布。女生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5%,警犬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
1個非警察本科專業(第二批本科生):法學。(避免陷阱)
法學專業面向部分省(區、市)招生,招生總數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和學院培養能力確定;分省招生名額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報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并公布。
二、申請條件
1、報考公安專業、藏語文1類本科預科。
考生須參加四川省公安廳組織的公安專業招聘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任何一項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具體要求及安排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相關通知或學院官網發布的2024年招生簡章為準。
2.報考民族本科預科。
考生當年無需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政審。預科課程學習結束后,擬直接進入公安專業的學生須參加當年的公安專業入學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政審。面試合格者可直接進入公安專業學習,其余考生可直接進入學院法學專業學習。
3.申請法律專業。
考生須通過思想政治品德測評2024年四川警察學院分數線,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要求,公安專業無需參加面試、體檢、體質測評、政審等。
三、錄取規則
公安專業招生實行“分數優先、順從意愿”原則,即按考生備案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確定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差。當考生所有專業意愿不能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整,則調整至其他尚未滿編的專業。調整方式為:根據考生備案分數高低確定考生調整順序,調整至計劃內未修滿的同類或相近類別學科;如不服從專業調整,則予以退學。若考生備案分數相同,則同分排序規則為:文史類考生依次比對漢語、綜合文科、數學、外語分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對數學、綜合理科、漢語、外語分數。
負責藏語類一級學科本科預科、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的備案和錄取工作。
藏語類一級學科本科預科的備案錄取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實施,在經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政審合格的藏語類一級學科本科預科考生中,按招生計劃的100%向學院備案。
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按招生計劃的100%錄取入學。
法學專業招生錄取按照學生生源地第二批本科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執行。
四、審查與復審
新生入學后2024年四川警察學院分數線,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對新生進行評審、復試,評審合格者予以注冊;評審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處理,包括取消入學資格。
5. 畢業后就業
1.公安專業畢業生就業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文件精神執行。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警犬技術專業學生就業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及相關文件執行。該專業學生不得由專科升為本科,畢業后入警只能選擇警犬技術崗位。
3.藏語1類本科預科生就業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畢業生只能選擇四川涉藏地區公安機關藏語1類招聘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