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0 17:51:27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廳有關規定,我校繼續開展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抄襲查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抄襲檢測規定
1、我校今年實行VIP系統查重,以VIP查重結果為準。
2.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初次審核應在畢業論文(設計)管理系統(論文自檢入口)外進行,可根據審核結果進行修改。
3、抄襲復查在畢業論文(設計)管理系統中進行,抄襲復查結果≤30%的學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正常答辯;抄襲復查結果>30%的學生不能參加學校組織的正常答辯,需修改后重新進行抄襲復查;抄襲復查結果≤30%的學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第二次答辯;抄襲復查結果≤20%的學生可參加學校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評選。
二、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時間規定
1、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寫作時間為3月2日至6月6日,期中評審時間為4月21日至22日,請各學院在上述時間內完成期中評審。
2、第一次抄襲檢測將于5月20日至22日在畢業論文(設計)管理系統外進行。
3、第二次抄襲檢查將于5月27日至29日進行。
4、答辯時間暫定為6月4日至6月6日。
請各位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加強畢業設計指導,嚴格按照畢業論文(設計)作業的時間安排,指導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畢業論文(設計)的撰寫。
三、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模板及寫作規范說明
1、《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寫作規范》和《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模板》已上傳至“教學在線”網站“資料下載”中的“實踐教學”模塊哈爾濱理工大學教務在線,請畢業生及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嚴格按照《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寫作規范》和《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模板》完成畢業論文(設計)的撰寫及排版工作。
2.文科專業,各學院可參照《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寫作規范》和《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模板》根據專業具體情況適當調整,由學院統一制定畢業論文(設計)模板。
四、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答辯有關事宜
1、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應繼續關注學生畢業設計的后期工作,畢業論文(設計)應嚴格按照《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寫作規范》(以下簡稱《寫作規范》)完成,凡不符合《寫作規范》要求的畢業論文(設計)不得參加答辯,按不及格處理。
2.根據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的意見,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最終成績由答辯委員會根據指導老師、評委老師的評分以及答辯結果確定。
3、提交成績的截止時間為6月9日下午5點,對成績較差或有異議的畢業論文(設計),各學院將于6月15日組織第二次答辯,第二次答辯提交成績的截止時間為6月17日下班前。
4.經答辯委員會評定結果后,各學院進行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
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評選及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推薦(推薦比例為畢業生總數的1%)、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推薦(推薦比例為參加指導教師總數的1.5%)。《哈爾濱理工大學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及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老師登記表》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登記表需提交電子版及打印版,材料不合格或不齊全的,取消評審資格)。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5.學校推薦的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電子稿及打印稿(打印稿需裝訂)(入選后材料不退還),須于6月9日學院下班前交至實踐教學處E0213(材料不齊全或未按時送達視為自動放棄入選資格)。
6.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結束后,各學院應按照《若干規定》和《修改內容》中關于畢業論文(設計)管理的相關要求,做好畢業論文(設計)管理工作,并按照學校規定及時報送畢業論文(設計)成果。
7、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結束后,各教學單位需將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錄入“教務在線”,最遲于6月9日下班前提交。不得參加本次答辯或答辯不及格需進行二次答辯的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成績應填寫“不及格”。成績錄入如有問題哈爾濱理工大學教務在線,請與教務處學生工作科聯系。
8.各學院除按要求留存全體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外,還須留存全體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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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20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