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8 10:37:22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令第41號)和《湖南師范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校航發教務字〔2021〕42號)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本科學生轉專業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1.轉專業申請者為2021年度、2022年度入學本科生。第二學年末轉專業的學生須與低年級同學一起學習。
2. 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1.條件一:第一學年或第二學年期末,學生修滿本專業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補考、重修),且必修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定期考試)排名同年級、同專業前20%,可申請轉入符合條件的相關專業。
2.條件二:學生確有一定特長或興趣,通過轉專業能更好地發揮其特長,可申請轉專業。學生申請轉專業時需提供與所轉專業相關的特長證明,包括: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在校期間參加的學科競賽一等獎及以上證書(團隊獎校級一等獎排名第一、省級獎項前三名、國家級獎項前四名)、國家發明專利授權等。該證明須經轉入學院組織三位以上相應學科專家評審并向社會公布。
3.條件三:第一學年結束時,不符合條件一、二的學生湖南商學院教務管理系統,可申請轉學至符合規定且高考成績達到當年生源省份錄取最低分數線的相關專業。當年生源省份無參考數據的,參照湖南省招生情況確定錄取。無法確定的,由學校招生部門根據當年總體錄取情況綜合評估。
4、國家有政策規定的,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不得轉入相關專業:
1.通過特招錄取、有國家有關規定或入學前與學校有明確協議的學生(含公費定向師范生、吐魯番定向生、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南疆單招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學校等)不得轉專業。
2.已通過單獨考試考入職業高中、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等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專業;音樂、舞蹈、美術、體育、廣播與主持藝術、編輯導演等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專業;其他專業的學生不得選擇轉專業。經外國語學校推薦攻讀語言專業的學生,??不得申請轉非外語專業。
3.已完成專業分類的學生不可申請轉入同一專業類別內的其他專業;如符合學校當年轉專業政策,可申請轉入本專業類別以外的專業。
4.高考選修科目未達到申請轉專業當年選修科目要求者。
5.受過警告以上處罰,且仍在處罰之中的。
6. 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應受開除學籍處分者。
7. 學習期間曾變換過專業。
8.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不準轉專業者。
4.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教務處、學生處及相關專業負責人等組成的轉專業工作小組,制定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明確轉專業選拔考核的內容、工作具體落實等。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各專業轉專業人數、轉專業學生的學業背景要求及條件、考核形式、內容、時間、地點等。各專業轉專業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本年級該專業在校生人數的20%。
5. 學生申請轉專業流程及時間安排
1.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各學院制定轉專業實施細則及評選辦法,填寫《各學院各專業轉專業學生控制名額、條件等匯總表》(見附件1),將電子文檔及簽字蓋章的紙質匯總表報送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后,各學院登錄教務管理系統設置相應條件(操作步驟:登錄系統后進入學籍管理-轉專業管理-院系計劃,設置計劃轉專業人數、轉專業條件、考核形式、考核內容、時間地點等),并將轉專業實施細則在學院網站(或公示欄)公布。
2.2023年8月22日至9月2日:學生網上報名、線下確認,應于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8日下午18:00登錄教務管理系統,在線申請轉專業(具體操作說明見附件,教務管理系統網址為,用戶名為學號,密碼為學校統一身份認證密碼)。每位學生只能申請一個轉專業。學生登錄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后,打印《湖南師范大學本科轉專業申請表》(根據系統導出表格,模板見附件2),連同相關材料報送學院。經學院轉專業工作組研究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學生應于9月2日17:30前將所附表格及相關材料報送擬轉專業學院。
3.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7日:轉入學院根據轉專業報名資格條件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資格審查。轉入學院匯總資格審查合格學生名單并打印《各學院2023年轉入學生資格審查公示表》(見附件3),在學院網站(或公示欄)上公示通過審查的學生名單。公示期間無異議后,轉入學院通知學生參加轉入學院組織的考核。考核合格學生名單經轉入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研究同意后報教務處。 各學院匯總所有申請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查及考核結果,填寫《各學院2023年申請轉專業學生考核結果匯總表》(見附件4),將電子文檔和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材料連同學生本人的《湖南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一并報送教務處。
4、教務處審核各學院提交的轉專業申請材料,匯總審核通過名單并按相關程序報學校轉專業工作小組審批,審核通過名單在教務處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無異議后,獲準轉專業的學生須到學院教務處報到,并持學生證到學院教務處辦理轉專業手續,學院整理資料報教務處辦理學籍變更手續,學生正式成為轉專業學生。
6.學生轉入新專業后一周內,因個人原因放棄轉專業可向新專業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新專業所在學院和原學院同意,經教務處批準后,可返回原專業繼續學習。
六、其他事項
1.轉專業是一項嚴肅的學術管理工作,事關學生切身利益,也事關教育公平,請各學院高度重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好轉專業各項工作。
2.學生專業界定以《高考新生入學簡易登記表》為準,與《高考新生入學簡易登記表》不一致的,視為轉專業。
3、教育部、省教育廳及學校對學生招生管理有嚴格的要求和相應的管理規定。擅自轉專業將直接影響學生的學業成績和畢業證發放。未經學校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同意學生轉專業。
4.經批準轉專業學生自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起,須按照轉入學院、年級、專業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學院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5.學生轉專業后湖南商學院教務管理系統,須完成轉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任務,取得應有的學分,方可取得畢業資格;須達到轉專業攻讀學士學位的要求,方可取得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學生轉專業辦結后一周內須到轉入學院辦理學業成績及學分認定。轉入學院應根據轉專業教學計劃要求、所修課程內容、標準及學分情況,報教務處考試科審核,方可對相同或相近課程進行學業成績及學分認定。
附錄:
相關附件(變更專業2023).xls
湖南師范大學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