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2 10:21:10作者:佚名
尊敬的應聘人員:
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從業資格測評網(網址:)公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核及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財會函[2024]10號),現就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核及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 測試結果審查
2024年初級資格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應于2024年7月4日9時至2024年7月17日17時30分期間,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入“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復核”模塊,填寫復核科目及個人基本信息等申請成績復核。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應按規定通過信息平臺向考生提供所申請復核科目的詳細成績。
2. 考后資格審查
(一)2024年初級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以下簡稱“全科合格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審東莞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網校頭條,不參加考后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不予頒發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考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應具備《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7號)第一點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有高中(含高中、中專、職業高中、技校)以上學歷。其中,技校學歷是指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技校學歷;其他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學歷。上述學歷應當在2024年報考初級資格考試前(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
(三)2024年已通過全部科目的考生,應于2024年7月4日9時至2024年7月17日17時30分期間,登錄信息平臺,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模塊,申請資格復審。截止時間后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復審申請。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規定對考生通過信息平臺提交的復審申請進行審核。
(四)2024年全部科目通過的考生申請網上復核時,應在“考后資格復核”模塊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報名信息表【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點擊首頁左側“報名表打印”模塊進行打印】。
2.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3.具有學歷資格證書,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經濟學、統計學、審計學等專業初級資格證書。
4.候選人承諾書(模板附后)。
以上素材類型為圖片,格式為.jpg或.jpeg。
三、相關要求
按照規定東莞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全部科目通過的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后,方可頒發資格證書;不參加考后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頒發資格證書。熱線咨詢電話——12345。
附件:應聘人員承諾書(模板).doc
東莞市財政局
2024 年 6 月 26 日
>">原始政策>>
注:由于考試政策及內容不斷變化調整,以上初級會計師資格復審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