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2 11:48:33作者:佚名
1.初中招生對象
2023年章貢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含從外地返回章貢區的本地戶籍學生)
二、招生原則
1.章貢區小學升初中招生工作由章貢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堅持依法招生、規范招生、透明招生,鞏固義務教育招生改革成果贛州中學,增強人民群眾在教育改革發展中的獲得感。
2.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時辦理初中招生、招生、注冊手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由區教育體育局統籌指導,按照“學生自愿報名與電腦隨機分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采用面試、抽簽等方式選拔學生。
3、贛州市一中、贛州市三中、贛州市中學及民辦學校計算機隨機分配工作由區教育體育局組織,上級教育部門、紀檢監察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
三、報名方式
1.章貢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學校應于6月底前組織報到。
2.現就讀于章貢區外小學的章貢戶籍六年級應屆畢業生,應按照區教育考試中心發布的報名公告(另行通知)到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名。
四、錄取辦法
(一)公辦初中招生實行“相對就近、分批入學、計劃入學、免試入學”原則
第一批錄取學校:贛州市一中、贛州市三中、贛州市中學。
1.招生計劃:
贛州市一中在校學生420人;贛州市三中在校學生520人,其中青年路校區280人、贊縣路校區240人;贛州中學在校學生420人。
上述招生計劃中包括享受擁軍、引進高層次人才等優惠政策的學生,現役軍人子女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將按相關政策統籌安置并向社會公布。
2. 錄取方式:計算機分配
3.招生范圍:以張江為界,分為河套老城區和張江新區。符合條件的河套老城區戶籍學生,可按區劃規定自愿報名參加分配到贛州市一中或贛州市三中青年路校區就讀;符合條件的張江新區戶籍學生(戶口在水南街道或張江街道)可自愿報名參加分配到贛州市中學或贛州市三中贊縣路校區就讀。
以上學生可選擇不報名機派,直接參加其他公立中學第二批招生。
贛州市第一中學:戶籍所在地為張江北大街2-56號、鷹角上路以東(不含鷹角上路)、文明大街1-63單數、2-58雙數、紅旗大街1-37單數、2-66雙數、公路1-89單數、2-108雙數、文清路以東(不含文清路)、建國路以東(不含建國路)的學生。
贛州市第三中學青年路校區:戶籍所在地在張江北大街58路(含58路)后、鷹角上路西側(含鷹角上路)、文明大街單數65路(含65路)、雙數60路(含60路)后、紅旗大街單數39路(含39路)、雙數68路(含68路)后、公路單數91路(含91路)、雙數110路(含110路)后、文清路西側(含文清路)、建國路西側(含建國路)的學生。
贛州中學:戶口所在地在張江新區(戶口在水南街道或張江街道)的學生可選擇報考贛州中學。
贛州市第三中學贊賢路校區:戶口所在地在張江新區(戶口在水南街道、張江街道)的學生可選擇報考贛州市第三中學贊賢路校區。
章貢區在外就讀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可按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到區教育考試中心完成戶籍、學籍、房產證等信息核實登記后,報名參加機派。
4.學校現場報名:
時間:7月10日
(一)發放報名序號。7月7日,符合報名條件的章貢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到原小學(本區戶籍的返回章貢區并已報讀小學至初中的六年級畢業生到區教育考試中心)領取章貢區教育考試中心發放的報名序號。
(二)現場報名。7月10日,符合報名條件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含返回章貢區戶籍所在地的六年級畢業生),可持原小學或章貢區教育考試中心發放的學號單、學生戶口簿,到所在轄區初中學校現場報名。
學生須按規定和所分配的學區自愿報名,且只能報考一所學校,如報考多所學校或報考錯誤,將取消其參加電腦分配的資格。
5.學校匯總報名信息。
時間:7月11日上午10點前,贛州市一中、贛州市三中、贛州中學報送學生名冊(紙質)及存有學生注冊信息的U盤。
6.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學校招生計劃的贛州中學,學校直接全額錄取;報名人數大于學校招生計劃的,學校按學校招生計劃隨機分配。機調分配時間:7月14日上午9:00,地點:贛州市陽明小學西郊路校區。
經電腦隨機分配至贛州市一中、贛州市三中、贛州中學的學生(即已錄取)將不再按學區錄取或參與民辦學校招生。未被贛州市一中、贛州市三中、贛州中學或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如符合章貢區公立初中入學條件,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根據2023年初中招生計劃和學區劃分,轉入章貢區其他公立中學。
第二批錄取:贛州市第二中學、贛州市第四中學、贛州市第七中學、贛州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章貢中學經九路校區、章貢中學連江路校區、章貢中學贊縣路校區、陽明中學、贛州市第九中學、沙市中學、陽明中學高新校區、水西中學。
1.招生時間:7月21日至8月20日。
2、招生計劃:經計算機分配后,凡具有章貢區戶籍的學生,按學區錄取。
三、報名辦法:
(一)張貢中學連江路校區、贊賢路校區七年級新生分批次錄取。第一批錄取:符合張貢中學連江路校區、贊賢路校區校區范圍內“三個一致”條件的學生貝語網校,可自愿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另行通知),選擇張貢中學連江路校區或張貢中學贊賢路校區就讀。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該校區招生計劃的,直接全額錄取;報名人數大于該校區招生計劃的,按該校區招生計劃進行二次分流,學生自愿申請分流至陽明中學就讀。第二批錄取:第一批未錄取的學生,由教育部門安排到有富余名額的校區或學校就讀。
(2)贛州市第二中學、贛州市第四中學、贛州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章貢中學經九路校區、陽明中學、贛州市第九中學、沙市中學、陽明中學高新校區、水西中學根據學生人數、學校規模、交通狀況、地域等因素招生。
(3)根據城市規劃和發展需要,贛州七中北區須新址改建,現址2023年秋季停止招收新生,2023年秋季贛州七中七年級學生分批遷校,具體遷校方案另行制定,小學部召開六年級家長會予以安排。
章貢區戶籍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在區外就讀,需返回章貢區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須持合格證件到章貢區教育考試中心按規定辦理報名手續,入學時享受與區內小學畢業生同等待遇。
4.學區劃分:詳見附件《2023年章貢區初中學區劃分》。
5、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按照《章貢區加強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實施辦法》執行。
(二)民辦學校初中招生由區教育體育局統籌指導,按照“學生自愿報名、電腦隨機分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采取面試、抽簽等方式選拔學生。
民辦學校對區外小學六年級畢業生(不含已在章貢區報到小學至初中就讀的學生)進行預登記、信息登記時,應先審核其國民電子學生信息,并按照區教體局統一要求進行登記。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時辦理初中招生、錄取、學生注冊等工作。具體招生方式及要求詳見《2023年章貢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五、其他
1.小學六年級畢業生戶口所在地以區教育考試中心學籍審核時核實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審核后戶口所在地發生變化的,不作為當年招收依據。
2.對從小學升入初中的農民工子女,已在章貢區小學就讀的,由教育部門統一招生。新轉學的,按照《贛州市章貢區小學招生實施辦法》(區教體發[2020]1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章貢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工作的通知》和《章貢區2023年秋季轉學公告》執行,實行憑居住證入學政策。
3.小學升初中學生入學順序參照《贛州市章貢區小學招生實施辦法》(區教體發[2020]12號)執行。章貢區空置戶、合租戶、集體戶、非住宅經營性物業戶籍不作為學校招生分區、學位分配、學生排序的主要依據。戶籍所在學區學位已滿的,由教育部門協調轉入其他有學位的學校。
4.學校要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確保“生源地一致、學生學籍真實……
5.按照省、市、區招生工作有關要求,結合本區學校學位情況,統籌考慮地方和學校措施,自2023年秋季起,按照“自愿報名、公開公平、統籌安排”的原則,在符合錄取要求和學位資源條件的前提下,積極探索試點義務教育階段“老少隨到隨學”服務,逐步幫助家長解決實際困難。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6.落實政策性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區教體局積極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教育優惠政策,妥善安排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附件1:2023年章貢區小學至初中招生工作流程
附錄2:2023年章貢區初中學區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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