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8 15:05:27作者:佚名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財〔2023〕17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保〔2019〕39號)有關規定,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將于2024年5月(初級、高級)、9月(中級)以無紙化方式舉行。現將我市會計資格考試時間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申請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除滿足基本要求外,還須具有高中(含高中、中專、職業高中、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學、統計學、審計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四)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申請人,除應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取得會計職稱(含中級以上職稱及同等專業資格),從事會計相關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或本科畢業,取得會計職稱(包括中級職稱和同等屬性的專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有博士學位,取得會計職稱(含中級職稱及同等專業資格),從事會計職責相關工作2年以上。
4.具有非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工作崗位發生變動后申請轉為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人員。
中級職稱及類似屬性的專業資格是指審計師、經濟師(財稅)、統計師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專業資格。
(五)本通知所稱技工學校學歷是指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技工學校學歷。本通知所稱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學歷或學位。其中:報考初級、高級學歷的,其學歷或學位應當在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報考中級學歷的,其學歷或學位應當在2024年7月2日前取得。
(六)本通知所述會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打工補貼學業的,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中級資格考試的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要求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七)根據國家教委、國家計委、財政部《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培養試行辦法》((87)交基字105號)規定,第二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本科后教育,與研究生培養一樣,也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只有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第二學士學位培養單位的高等學校才有權頒發第二學士學位證書。全日制高校授予的學士學位證書和自學成才的學士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按照現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應當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培養單位名稱、學習時間等;學位證書上應當標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需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資格標準的人員,可自行在“全國會計資格測評網”上下載打印考試成績表,有效期為3年,可供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復審使用。
三、考試大綱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采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另行公布。
四、考試時間
等級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基本的
5 月 18 日至 22 日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中間的
9 月 7 日至 9 日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濟法
先進的
5 月 18 日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一)初級資格考試。考試時間為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共10期。其中《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科連續進行,時間不可混排。
(二)中級資格考試。2024年9月7日至9日舉行,共分三批。中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長為165分鐘,財務管理考試時長為135分鐘,經濟法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三)高級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將于2024年5月18日舉行,考試時長為210分鐘。
財政部如對上述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時間、考試批次作出調整,將另行通知。
5. 報名安排
(一)報名組織機構。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組織機構按照屬地原則,由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報名安排由考試管理機構另行通知。
1.符合報名條件的從業人員202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按照屬地原則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學校所在地報名;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便民原則在內地報名。在職的,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可在學校戶口所在地報名。
3.所有報名考試的人員須在報名地點參加考試。
(二)信息采集。根據《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粵財會〔2019〕8號),作為信息采集對象的考生(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和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在報名前應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采集會計人員信息。
(三)報名時間。我市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考后資格審查。通過登錄“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進行報名。
1.初級、高級考試報名時間: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考試報名截止于1月26日12:00,繳費截止于1月26日18:00,截止時間后不再接受報名和繳費。
2.中期報名時間: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2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2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繳費。
4. 注冊程序
1.用戶注冊。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注冊為用戶。注冊后按照報考系統提示完成支付寶實名認證和微信綁定。
2、填寫信息。應聘人員點擊個人主頁“網上報名”菜單,進入網上報名主頁,查看必讀事項及公告。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資格證書。應聘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碼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202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按規定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審核通過后上傳。
3. 網上支付。考生確認網上支付后將無法退出考試。考生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收到“報名確認”信息后即視為報名成功。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名并完成支付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法參加考試。報名確認并支付成功后,考生所填寫的信息將無法在網上修改。
4、打印《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6. 考試安排
1. 初級及高級資格考試時間表
1.各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將本地區2024年初級、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及其他考試相關事項予以公告,并抄送市會計考試辦公室。
2.2024年1月5日至26日,各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3.2024年5月10日至5月17日,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采用網上打印方式。
4.初級資格考試時間為2024年5月18日至5月22日;高級資格考試時間為5月18日。
5.2024年5月31日前,省級會計考試辦應將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各批次考試數據報送財政部會計與財務評估中心。
6.2024年6月12日前,省會計考試辦組織完成省高級資格考試閱卷工作,并將閱卷數據報送財政部會計與財務評價中心。
7.初級資格考試成績于2024年6月21日前在“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上公布;高級資格考試成績于2024年7月5日前在“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上公布。
8.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各考試管理機構應完成對初級、高級資格考生相關信息的審核確認工作,并將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報送市會計考試辦。考試后資格審查安排另行通知。
(二)中級資格考試考試安排
1.2024年4月12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應將本地區2024年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及其他考試相關事項予以公告,并抄送市會計考試辦公室。
2.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各考試管理機構組織中級資格考試報名。
3、2024年8月30日至9月6日,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方式。
4、2024年9月7日至9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5.2024年10月12日前,省級會計考試辦組織完成全省中級資格考試閱卷工作,并將閱卷數據報送財政部會計與財務評價中心。
6.2024年10月31日前,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在“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上公布。
7.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各考試管理機構應完成中級合格考生相關信息的審核確認工作,并將中級合格考生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報送市會計考試辦。考試后資格審查安排另行通知。
七、收費標準
根據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定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梅評[2017]1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專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改規[2019]3號)有關規定,我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各科目收費標準如下:
(一)《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財務管理》、《經濟法》。考試費55元/科,考試費6元/科,共計61元/科。
(二)中級會計實務:考試費為75元/科目,考試管理費為6元/科目,共計81元/科目。
(三)高級會計實務:考試費為每科目75元,考試管理費為每科目15元,共計90元/科目。
8.工作要求
(一)各考試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組織開展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考生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開展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二)各考試管理機構應當在考試開始前2日完成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在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所有考場、考場、考試機具的檢查,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行為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做好考試管理各項工作,及時告知考生考試時間安排及相關事項,確保順利完成202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各項相關工作。
(四)各考試管理機構應當做好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并報市會計考試辦公室備案。
(五)2024年10月20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應完成今年考試工作相關材料的封存、登記、歸檔工作,并向市會計考試辦公室報送2024年考試工作總結。
九、咨詢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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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