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14 10:19:11作者:佚名
內蒙古民族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函授學校成發編字[2010]3號 內蒙古民族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函授站(站)教材管理辦法(修訂)依據《內蒙古民族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學院函授站(點)教材管理具體《規定》和《加強學院函授教學站工作實施細則》 《內蒙古民族大學成人教育學院》,針對當前函授站(點)教材費拖欠和教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保證教材費和函授教學站的正常運行各函授教學站(點)提供及時、準確的教材內蒙古民族大學函授,現修訂如下。一、教材訂購和供應 1、各函授教學站(點)的教材由成人教育學院教材部根據在站(點)學生人數和學生人數統一訂購和供應。教學計劃。未經成人教育學院院長批準,各站(點)我都要訂購、訂購較少的教材。 2、每個教學班的教材訂購分兩次進行。第一次訂購的是第一、二、三學期的教材;第二次訂購是第四、第五和第六學期的教科書。五年高中教材依此執行。 3、各函授教學站(點)須于每年4月份按時填寫教材訂購單,報成人教育學院教材部(郵箱:內蒙古民族大學函授,電話:-8313674) 。新生第一學期面授的函授教學站(點)必須在收到新生錄取通知書之日起10天內單獨提交第一學期訂單表。 4、各函授教學站(點)訂購的教材貝語網校,由成人教育學院教材部或出版社郵寄至指定站(點)。站(點)收到教材后,必須按照發貨順序及時清點教材。如發現教材與發票不符,無法按期收到教材,請在一周內聯系教材部,否則造成的損失由本站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