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21 17:39:23作者:佚名
關于藝術考試及招生辦法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轄縣(市)招生辦公室,有關院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2018〕13號)要求,為了為進一步提高我省藝術招生考試的科學性、規范性,在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貝語網校,經省教育廳批準,現將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考試招生辦法進一步完善和完善通知如下:
1.擴大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使用范圍。根據教育部規定,2020年起,我省除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少數參照實施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的高校)外,和設計類專業將采用省統一考試成績招生,學校不再組織考試。
2.合理調整省統考類別和分數。教育部文件規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當以教育部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指導,考慮高校人才選拔需要,合理細分統一考試科目(例如,音樂統考分為聲樂和器樂,舞蹈統考分為舞蹈類型)。 )并公布相應的藝術專業范圍。” 據此,從2020年起,省統考原有音樂舞蹈專業和體育舞蹈專業合并為舞蹈(分為藝術舞蹈和國際標準舞蹈,考生可選擇其中一項)考試科目為劇目表演和基本功,每科滿分分別為120分和80分,總分為200分。
省統考音樂考試的科目仍然是主修專業科目(聲樂或器樂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和聽力記譜。主要專業科目和視唱成績適度提高。每科滿分分別為120分、50分、20分、10分,總分為200分。
3.優化書法專業考試科目和內容。 2020年起,省統考書法考試科目保留臨摹古碑刻和書法創作兩個科目,不再保留古篆刻和稿件設計科目。古碑抄考內容原為楷書或隸書(命題時隨機選擇),調整為楷書和隸書并存;書法創作科目考試內容不變;分數相應調整為古碑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總分維持300分不變。
4.推動藝術專業并行自愿投資模式的實施。積極探索和推動部分類別、部分批次藝術類專業實施平行志愿者投入模式,提高考生志愿者匹配率和滿意度,更好滿足考生和學校的需求。具體實施方案正在研究論證中,成熟后將向社會公布。
5、加強宣傳,認真落實,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藝術考試和招生辦法的改進和完善,是根據教育部的要求河南省招生辦網站,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有利于減輕考生備考負擔,增加院校和考生雙向選擇的機會,符合高考改革方向,符合廣大考生意愿。各級招生辦公室和學校要加強宣傳,讓考生準確了解政策規定。各相關院校要根據上述安排制定各自的招生規定,確保2020年藝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影響:
兩提一劃一改
【兩次提及】
主要科目成績的提高
提高視唱成績
【一筆】
音樂和舞蹈與體育舞蹈一起被劃分為舞蹈類別。
【第一次改變】
志愿者的順序應該改為平行(可能)
根據《河南省招生辦關于完善普通高等學校藝術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精神,2020年河南省藝術考試招生辦法將有四項新變化。
01 美術
擴大專業省統考成績使用范圍
2020年起,我省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少數實施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的高校)外,招生均采用省統一考試成績。美術和設計專業。 ,不再組織學校考試。
02 音樂類
原來的音樂舞蹈專業和體育舞蹈專業合并為舞蹈,并對分數進行了調整。
2020年起,省統考原音樂、舞蹈專業科目將與體育舞蹈類別合并為舞蹈(分為藝術舞蹈和國際標準舞蹈,考生可選擇其中一門報考)。考試科目為劇目表演和基本功,每科滿分分別為120分、80分,總分為200分。
省統考音樂考試科目仍為主要專業科目(聲樂或器樂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和聽力記譜。專業主科、視唱成績適度提高。每科滿分分別為120分、50分、20分、10分,總分為200分。
03 書法
優化專業考試科目和內容
2020年起河南省招生辦網站,省統考書法考試科目保留臨摹古碑刻和書法創作兩個科目,不再保留古篆刻和稿件設計科目。臨摹古文的考試內容原為楷書或隸書(命題時隨機選擇),調整為楷書和隸書并存;書法創作科目考試內容不變;臨摹古銘文分數相應調整為150分,書法創作為150分,總分維持300分不變。
04 藝術專業的進步
實施并行自愿申報模式
積極探索和推動部分類別、部分批次藝術類專業實施平行志愿者投入模式,提高考生志愿者匹配率和滿意度,更好滿足考生和學校的需求。
具體實施方案正在研究論證中,成熟后將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