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6 21:16:27作者:佚名
一、招生專業名稱、代碼及招生計劃
(一)專業碩士學位
計算機技術(085404)招生計劃數為23
(二)學術碩士學位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00)招生計劃數為31個;
網絡空間安全(083900)招生計劃數量為19個。
二、復試形式及時間
(一)復試形式
計算機技術(08540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00)、網絡空間安全(083900)均為線下復試
(二)復試時間
1.初志愿復試時間:
筆試:2024年4月2日(周二)14:00,第六教學樓多媒體23室
采訪時間:2024年4月3日(周三)8:30,綜合樓D區D801、D805
2、調整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全國碩士招生“全國碩士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將于3月28日開始征集轉學意向,4月8日啟動正式轉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00)和網絡空間安全(083900)專業設有轉學名額,接受計算機科學[07]、[08]類相近專業的學生轉學。經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研究決定后,根據考生首選專業,按照初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發出復試通知。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00)和網絡空間安全(083900)專業范圍確定如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00)專業:初試首選專業代碼為(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77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35)軟件工程。
網絡空間安全(083900)專業:初試第一志愿專業代碼為(0839)網絡空間安全、(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77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35)軟件工程。
具體專業要求和方案以調整服務系統公告為準。
考生須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長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學院官方網站獲取通知,并以復試通知為準。
三、復試內容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測試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這是研究生入學的必要組成部分。招生學院設立一定數量的面試題庫2024年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由考生在面試時隨機抽取。
(1)復試內容包括三個模塊,見表1。
表1 復試內容及得分比例
(二)復試內容具體要求
1. 模塊1專業素質考核具體要求
(一)復試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00)、計算機技術(085404)
考核科目名稱:高級語言編程
考核方式:線下筆試(時長2小時)
參考教材:《C程序設計(第五版)》譚浩強,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年。
(2)復試專業:網絡空間安全(083900)
考核科目名稱:計算機網絡
考核方式:線下筆試(時長2小時)
參考教材:《計算機網絡》(第8版)謝希仁電子工業出版社2021年。
2. 模塊2綜合質量評估的具體要求
職業綜合素質考核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專業基礎與專業知識(40分)
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考核的具體內容如下:
①基礎理論;
② 全面的專業知識;
③了解學科發展前沿。
(二)綜合能力(50分)
綜合能力考核內容如下:
① 本科論文;
②科研能力,具體體現為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業能力;
③敬業精神、鉆研精神、團結協作精神。
(三)外語聽說考試(10分)
英文自我介紹、專業問題等
3.附加測試
具有同等學歷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須額外選修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課程。附加考試科目的內容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中的專業知識相同。考核內容可參見《長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具體如下:
(一)參加統一復試后,同等學歷的考生需參加專業附加考試。
(二)分數要求:每科滿分100分,分數低于60分視為不合格。
(三)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
表2 增設考試科目名稱及考核方式
(d) 參考教科書
《計算機操作系統》(第四版)唐曉丹梁紅兵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2014年
《計算機網絡》(第8版)謝希仁電子工業出版社2021年
4. 分數計算
結果計算方法如下: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為500分)=(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2)×30%,
復試總成績為模塊 1 和模塊 2 成績之和。
五、錄取原則
(一)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可錄取。各招生院校擬招收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本院校的招生計劃。
(二)未經資格審查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復試總分(含模塊一、模塊二)為200分。分數低于120分的,視為“復試未通過”,不予錄取。
(四)模塊三“思想品德面試”成績分為“通過”和“不合格”。思想品德面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思想品德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附加科目中任何一科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六)招生專業復試組對第一志愿和轉學考生分別進行復試2024年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初、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等情況,確定錄取考生名單。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第一志愿考生和轉學考生分別排序,按照考生綜合成績依次錄取。
(七)今后學校調整招生計劃的,對復試通過但未錄取的考生按順序錄取。
六、誠信承諾書
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應填寫《長春大學2024年碩士學位誠信復試承諾書》并簽字后報招生學院存檔。
七、復審組織流程
(一)復試前的準備
1.閱讀學校、院系相關通知,了解復試流程
參加復試前,考生須登錄長春大學研究生院官方網站,提前學習《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長春大學研究生院《學校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實施方案》,確保充分了解和理解復試相關政策規定。同時,考生應認真閱讀院系通知,了解所在學院/專業的復試程序、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2.考生復試所需準備的考試用品
考試相關設備。
3、復試資格審查及補充材料
(1)初試準考證(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正反面)。
(3)《新生現實表現問卷》。
(四)根據申請的不同學歷提供以下材料:
①應屆畢業生(含成人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一)提交已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學校教務部門核發的學生證)和有效的《教育部學生身份網上核查報告》(來源地址:)。
(二)擬提前畢業的本科新生,還須提交培養計劃和現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證明,并注明“學生入學前可獲得畢業證書”字樣。
(三)進入入學當年即可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在線教育本科生,須提供頒發該文憑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在線教育大學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② 往屆本科生
(a)提交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如有);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來源地址:)。如果因提前畢業而無法網上核實,則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來源地址:)。
(二)在國(境)外獲得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境)外學位證書》(來源地址:)。
③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
(一)高職院校考生須提交畢業證書,畢業證書要求為國家認可的高職院校畢業后2年以上(自畢業至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或2年以上。
(b) 本科畢業生應提交本科結業證書。
(c)《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申請證明;考生入學前須提供取消原學籍的證明。
(六)具有境外學歷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海外)學歷學位證明》。
(七)本科學習成績單(加蓋公章)。
(八)退役軍人特選人員候選人須提供《入伍批準函》和《退役現役證明》復印件。復試前,招生學院參照《關于2016年“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碩士招生計劃”考生資格審查的通知》(教部函[2016]24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相關考生的審查。資格審查,特別是對申請加分的考生是否符合“符合申請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審查。
(九)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學術學位重點考核學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和應用以及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學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同時,通過考生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全面考察考生以往的學術學習情況、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
以上材料均掃描或拍照并按順序整合成一個PDF文件。
八、信息披露
學院提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錄取詳情、復試名單、調整方案和數量。復試名單(包括復試專業、考生姓名、考生號、初試成績等)和擬錄取名單(包括擬錄取專業名稱、考生姓名、考生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考試成績、考生最終成績等)必須在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并在公布考生名單時說明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加分或關懷政策的考生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名單公示期間不得修改。名單發生變更的,應當說明變更情況,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未公布的候選人將不予錄取。
9. 其他說明
(一)考生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有學術不端行為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他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學術道德、職業道德、誠實守信等方面存在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二)我校及相關招生學校通過研究生院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披露或發送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視為已送達。考生應自行關注和查詢,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我校將在錄取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綜合審核。復試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監督和投訴渠道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將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全面監督,對復試錄取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審查。方法如下:
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復審專家組對各組復審過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復審結果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全校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落實監督制度和檢查制度。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和研究生院對復試招生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學校復試招生工作計劃、復試結果等信息將在各招生學院、研究生院網站及時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確保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并在15天內答復投訴、申訴。經調查認定投訴、申訴屬實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責成復審專家組進行復議。
學院申訴熱線:-85250330
學校科研與招生辦公室郵箱地址:
學校投訴熱線:-85251786
長春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2024 年 3 月 30 日
附件1.長春大學2024年碩士學位復試及錄取程序
附件2.新生現實生活表現問卷
附件3.長春大學2024年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4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附件1、附件2、附件3鏈接地址:
附件4鏈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