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30 21:00:28作者:佚名
拼多多平臺合作協議|平臺與商戶合作協議(三篇)甲方:乙方: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產品(服務)在乙方所擁有的喜團網上進行優惠促銷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1合作方式1.1甲方委托乙方在喜團網上發布有關甲方產品的臨時促銷活動,推廣甲方產品和品牌,以提升甲方的品牌度及客戶流量,臨時促銷活動以雙方約定的團購服務和折扣標準進行,以最大限度地讓利給消費者。1.2乙方在喜團網上為甲方產品提供網絡專題推廣活動,推廣內容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網絡推廣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1.4乙方銷售優惠券后,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結算價格向甲方支付價款。平臺與商戶合作協議1.5優惠券的形式為:消費者通過喜團網購買優惠券時,乙方向消費者提供優惠券憑證(短信、網絡下載、打印),消費者憑優惠券憑證到甲方進行消費,甲方需依據乙方提供的商家驗證后臺驗證優惠券的有效性。1.6乙方通過喜團網向消費者銷售優惠券的期限屆滿后,乙方將依據結算價格按照優惠券的實際消費數量向甲方支付價款,即應支付甲方的價款總額為:結算價格X優惠券的實際消費數量。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2.1雙方均應從消費者角度出發,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履行各項義務。
2.2優惠券在喜團網一經發布即發生效力,甲方應嚴格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提供與普通消費者相同的產品(服務)商家合作協議,不得進行差異化對待,不得在提供服務時誤導或者誘導消費者進行隱性消費。2.3甲方應在優惠券發布之日的一周前,向乙方提供用于推廣服務的全部信息資料,有關合作產品的介紹材料,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乙方要求的其他資料。甲方保證所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準確,不存在虛假、誤導或可能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的信息,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甲方承諾具有提供給乙方的全部圖片、文字等內容的所有版權,如因圖片、文字侵權導致的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2.5甲方保證,已就其經營業務獲得了一切所需的批準、許可或執照,甲方對其經營的品牌和產品擁有相關的知識產權或使用權,并且甲方的經營活動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任何由甲方的經營活動或甲方經營的品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爭議、訴求、糾紛均與乙方無關,應由甲方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2.6甲方應向持有優惠券的消費者保證產品質量,不得提供有瑕疵或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2.7在優惠券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拒絕接受乙方通過喜團網所銷售的優惠券。2.8雙方確認,關于乙方在喜團網銷售優惠券事宜,甲乙雙方不構成買賣關系,乙方只是代理甲方銷售優惠券。
乙方在本協議項下所獲得的銷售價格和結算價格之間的差額收益,為乙方的服務費。2.9消費者持優惠券在甲方消費時,如消費者提出開具發票的要求,甲方應按照銷售價格向消費者出具發票。乙方只按照自己所獲得的銷售價格和結算價格的差額收益向甲方出具服務費發票。3排他性及價格保護3.1自優惠券上線之日后在雙方約定的價格保護期(見前頁)內,甲方不得與和乙方相競爭的同類團購網站從事與本協議內容相競爭的合作。如果發生此類情況商家合作協議,乙方有權不再支付尚未結算的款項。3.2自優惠券上線之日后在雙方約定的價格保護期(見前頁)內,針對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產品,甲方不得推出低于本協議約定的結算價格的產品。否則,甲方應按照其新推出的價格和本協議約定的結算價格之間的差額,乘以優惠券的銷售數量,向乙方支付賠償金。4保密條款4.1任何一方均應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悉的對方的所有商業信息、經營信息及相關資料(秘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一方不得以履行本協議以外的目的使用秘密信息。若違反本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5違約責任5.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發生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間接經濟損失、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等。
5.2甲方的合作產品一旦在喜團網進行線上推廣,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為消費者提供協議中承諾的產品服務,若有以下情況中任意一種,甲方必須以消費者所消費金額的2倍向消費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乙方從應支付甲方的價款中扣除,同時乙方保留追訴甲方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權利。5.2.1甲方提供給消費者的產品與合同承諾的產品內容嚴重不符。5.2.2甲方提供的產品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或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