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5-14 20:07:30作者:佚名
青海省2020屆(2017級、2021屆)2018級)普通中學師生將于明年7月7日至8日出席普通中學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省考務局將安排做好師生報考辦理、照片采集及信息變更處理工作等相關事宜,確保報考順利進行。
省考局對本省2020、2021屆普通大學學籍但未能永居(或報送學籍但資料信息不完整且未通過初審)的中學生,以及在本省普通大學就讀但現在仍未在本省普通大學學籍的2020屆
申請辦理考生的中學生必須在3月8近日將《海南省2020屆普通中學師生補充完善考籍申請表》《海南省2021屆普通中學師生補充完善考籍申請表》、本人身分證、本人及法定監護人的戶口資料申報就學中學。未出席本省高考的師生和未取得本省普通中學學籍的中學生,應當經省教育廳批準并遞交確認學籍的書面材料。省外轉來的師生須遞交原校區從全省學籍管理系統復印的學籍信息表和經省教育廳批準的《海南省接收省外中小師生退學聯系表》。
之外,2020、2021年師生報名創立后海南中考管理系統海南中考管理系統,因退學、休學、留級、復學等狀況,還要適當變更準考證號、就讀小學等信息的中學生,以及本人或法定監護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及戶口所在地等個人基本信息
申請變更信息,跨縣或市縣退學的中學生,原在校小學必須遞交全省學籍管理系統復印的學籍信息表和《海南省中小師生外省退學聯系表》。退學、留級、復學等師生,必須遞交經在校學院批準同意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總監部委備案的證明材料。個人基本信息有誤的中學生,必須遞交戶口部委出示的更正證明材料及戶籍本、居民身分證原件和打印件。戶口所在地信息在外省變化原則上無需更改,可以不遞交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