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07 09:14:48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生條例》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規定。
本章程適用于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招生工作,包括統一高考、單獨招生和省外分批次招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51號(郵編:315100);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國標代碼:13742,浙江省招生代碼:0112。
第三條 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是寧波市人民政府直屬的全日制國有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前身為創建于1925年的寧波華美高級護理職業學校。近年來,學校積極響應區域衛生服務和健康產業發展需求,緊緊圍繞“服務雙領域”的辦學定位秉承“仁愛健康”的校訓精神,秉承“合力辦學、質量立校、發展特色”的辦學方針學校堅持“立校、創新強校”戰略,秉承“以人為本、多元選擇、仁技合一、人人卓越”的教育理念,探索構建“與需求相匹配”的辦學體系。健康服務,促進產教融合;匹配職業崗位需求,促進階層與崗位融合; 對接職業素質要求,推動仁術融合,“三對接三融合”人才培養模式,著力培養“人文厚、醫理清、技能強、素質高”的具有創新創業精神的人才廣納技術技能型衛生服務人才,建設一流、具有國際視野的現代化衛生職業學院。 2020年,學校護理專業群、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群入選浙江省高職院校高水平專業群建設。
第四條 學校開設護理學、助產學、護理學(老年護理方向)、中醫、口腔醫學、口腔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檢疫技術、中醫、康復治療技術、言語聽力康復技術、醫學設有營養學、健康管理、老年護理與管理、嬰幼兒護理服務與管理、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醫學美容技術、美容與形體藝術、美容與形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等19個專業。
第五條 學生畢業后,頒發加蓋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印章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學歷證書,并實行全國電子注冊。 其中,美容美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合作院校為韓國又松情報大學。 第三年去韓國的學生必須通過韓國語(Topik)3級考試,修完所有規定的學分,并從中韓學校畢業。 要求,畢業后獲得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文憑證書、韓國烏松信息大學畢業證書和韓國副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年,我沒有去韓國留學,達到了本專業畢業的基本要求,獲得了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文憑。
第三章 招生機構及監督機制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事務。 招生中的重大問題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
第七條 學校紀檢部門負責招生全過程的監督,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88126425,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并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機構監督”的招生制度,招生公平、公正、擇優。
第十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被錄取考生體檢結果不符合高考有關規定的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學校將報上級機關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專業無特殊性別和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二條 具體錄取辦法
1、新增高考點的省份,執行新的高考錄取政策,實行專業自愿報名。 對于高級考生,根據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偏好優先的方法,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如果他們對平行專業選擇不滿意,我們會考慮招募志愿者。
2.對尚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和高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報考規定,并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志愿者”將被實施。 平行志愿者將首先被錄取。 如果平行志愿者不滿意,將重新考慮。 招募志愿者。 若仍達不到志愿者人數,學校將根據規定和情況降低分數并征集志愿者。
3、入讀項目的考生遵循“專業明確、志愿者明確”的錄取原則;
4、無專業等級差要求。
5、無專業附加考試要求。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康復治療專業實行大類招生。 一學期后,按照“成績第一,志愿者跟隨”的原則,分為康復治療技術和言語聽力康復技術兩個專業;
(二)健康管理與促進專業分類招生。 一學期后,按照“成績第一,志愿者跟隨”的原則,分為醫學營養學、健康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三個專業;
(三)技能優秀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免試升學的辦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法定代表人:賈讓成。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入學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 我校嚴格執行浙江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確定的收費標準,實行按年繳費方式。 收費標準在每年公布招生計劃時公布。 政府調整當年收費標準的,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詳情如下:
護理、助產、口腔、中醫專業每生/學年收費7500元; 中醫、護理(養老方向)、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檢疫技術、口腔醫學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康復治療類、健康管理與促進、嬰幼兒護理服務與管理等專業收費6600元每個學生/學年;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美容、人體藝術專業收費6000元/學年; 美容與人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我校學習的前兩年每生/學年收費18000元。 在韓國烏松信息大學學習的第三年,韓國學校將按照其標準收費。 以上學費不包括住宿費和托管費。
第七章 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獎、勤、貸、補、補、減”等多種措施銜接的資助政策體系。 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學校獎學金、企事業單位獎學金。 單位和社會團體捐贈的專業獎學金,獎勵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獎學金覆蓋率占學生人數的50%以上。 學校開通了“綠色通道”。 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繳納學費的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方式提供資助。 經學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助學金、社會助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學業發展補助、特困補助、醫療保險補助、就業補助、勤工助學等。校園學生貸款。 及其他相關補貼。
第八章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 本規定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