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8 16:42:45作者:佚名
上海市教委近日轉發了《上海市教育考試管理局關于2024年高中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細則》。根據《上海市教委關于2024年高中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滬教委基[2024]4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現對本市2024年高中招生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 考試安排及組織
1. 考試安排
本市高中錄取以初中學業水平測試(以下簡稱學業測試)語文、數學、外語、品德與法制、歷史、體育與體能、綜合測試(含物理、化學、跨學科案例分析、理化實驗操作)成績為依據,總分為750分。具體測試安排見附件1。
2. 考試組織
1.2024年所有學歷教育考試均在標準化考點舉行,考試工作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組織實施。
2.學生返回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登記地區報名參加中考(以下簡稱“跨區報名”),在學校學籍所在地區參加學業考試;往年去過或已回上海的學生,在學校學籍所在地區參加學業考試。
3.殘疾考生參加考試可申請合理便利條件,相關要求及工作另行通知。
4.學業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品德與法學、歷史、綜合考試筆試實行全市統一在線評分;其他科目考核由各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評分工作要嚴格按照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確保安全保密、管理規范、標準統一、公平公正。
5、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布后規定時間內通過“上海招生熱線”網站(下同)申請成績復核。成績復核主要檢查答題紙上的姓名、學號是否與考生本人相符、有無漏分、漏讀、小題分數有無遺漏、各小題合計分數與考生提供的分數是否一致等,不予重新評分。復核結果由市教育考試院通過“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反饋給考生。考生及家長(監護人)不得查看試卷、答題紙及相關考試視頻監控錄像。
2. 志愿者申請
2024年全市高中招生報名統一實行學業考試后、成績公布前填報,自主招生、名額分配、綜合評定、統一招生的報名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填報,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聯合組織填報工作。相關工作時間安排詳見附件2。
每批志愿填報均在全市統一平臺上進行網上填報,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填寫志愿,填報完畢后,學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須書面確認。
1. 自主招生入學申請
自主招生分為四個類別,可以同時報考,每個類別的志愿設置如下:
1、市實驗示范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共2個選擇,順序不分先后。
2.市級體育優秀生、藝術骨干學生自主招生:共2名志愿者,排名不分先后。填寫此申請表的學生必須是通過相關資格認定的市級體育優秀生或藝術骨干學生。同時具備兩項資格的學生可以同時報名。
3.國際課程班、中外合作辦學高中入學申請表由相關招生學校自行組織,無需在“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填寫申請表。
4.中職自主招生:分為中專本科一體化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專本”)、五年制一體化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五年制”)、中高職一體化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高職”)、中職提前招生(需面試或考試的專業)三類,學生均可報考。報考需面試或專業考試的志愿項目,學生需先報名參加相關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或專業考試,通過面試或專業考試者方可報考相應志愿項目。
中職學校自主招生采用“分數優先、跟隨志愿、一輪歸檔”的平行志愿方式(以下簡稱“平行志愿”),各類別志愿設置如下:
中專升本科:兩個專業并行,只有完成中考的上海戶籍學生才可以填寫申請。
五年制、中高職一體化:共5個平行選擇。
中職提前入學:3個平行選擇。
2. 招生名額分配及綜合評價
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分為“按區分配名額”和“按校分配名額”兩種類型,均可同時申請。各類型的志愿設置如下:
1.“分區分配”招生:1個選擇,凡完成中考報名的學生均可填寫報名表。
2.“名額到校”招生:2個選擇并行。僅限在讀初中3年的在讀初三學生填寫申請表,學生的入學資格由其所在學校確定,并在補報后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往屆學生、返滬學生及跨區報名的在讀初中生不得填寫分配入學申請表。
(三)統一招生、統一報名
統一招生有普通高中、中職學校等15所學校,凡已完成中專入學登記的學生均可填寫申請表。
經相關資格認定的區級體育優秀生、藝術骨干學生,可在“區級體育優秀生、藝術骨干學生”申請欄填寫1份申請表,具體錄取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對于尚未被錄取、愿意參加自愿申請的學生,由區招生代理機構負責填寫自愿申請表并辦理剩余招生計劃的學校或專業的錄取工作。
(四)其他說明
1.學生在填寫申請表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區高中招生實施細則及各校招生計劃,并按照各校招生計劃、入學要求、住宿條件、收費標準等要求,認真填寫申請表。請特別注意學校是主校區還是分校區、招生代碼(6位數字)、學校屬性(公立還是民辦、高中還是中職)等。
2、填寫自主招生申請表的學生還需填寫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招錄取申請表。如學生被自主招生批次正式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招錄取申請表將失效。
3.對身體條件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職專業,學生須符合相應要求后方可填寫申請表。如學生因不符合入學要求而被學校拒絕入學,其他學校將不再錄取該學生。
4.“中職提前錄取”類別中,個別專業因錄取生源較少無法成班的,招生學校可根據學生意愿、計劃和招生規定,在學校同類其他專業之間進行調整。
5.部分中職學校統一招生錄取時不分專業,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將學生分入學校或專業類別,學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學生成績、學習意愿等進行分專業調整。
6、網上填寫的報名信息須經學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在書面報名表上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本市在讀初中生需到學校簽字確認,已畢業學生及返滬學生需到報名所在區招生代理機構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不得更改任何報名信息。
7、市、區招生代理機構不受理因任何原因變更、延期、放棄、補填申請的申請,被志愿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放棄錄取結果。
三、招生
本市高中階段招生錄取(以下簡稱中考錄取)分自主招生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統一招生錄取三個批次實施。
1. 自主招生
學業考試通過后實行自主招生,錄取順序為:(1)市級實驗示范高中、市級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2)市級體育優秀生、藝術骨干生自主招生;(3)國際課程班、中外合作高中自主招生;(4)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
參加自主招生的高中學校須于5月初制定好本校自主招生招生計劃,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經批準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考試院和招生學校于5月底前在單位網站上公布。參加自主招生的中職學校須于3月下旬制定好本校自主招生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直通車專業還須經直通車院校批準)后,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經批準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考試院和招生學校于4月底前在單位網站上公布。
市級實驗示范高中招生、市級特色普通高中招生、市級優秀體育生和藝術骨干學生招生、國際課程班招生、中外合作高中招生三類自主招生均采用網簽預錄取方式。學生只能與上述三類學校中的一類學校簽約,已簽約預錄取的學生不得更改或放棄。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含政策性關懷分,下同)須達到自主招生對應的最低備案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
1.市級實驗示范高中、市級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學生按報名時間和要求在“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填寫報名信息,市教育考試院同時將報名信息報送學生志愿學校。招生學校根據學生材料確定綜合測試考生,并通知學生參加綜合測試。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后,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招生學校通知預錄取考生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簽訂預錄取合同,預錄取合同數量不得超過招生學校本類別自主招生計劃數量。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備案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
2.自主招生市級體育優秀學生、藝術骨干學生
通過相關資格認定的市級優秀體育生、藝術骨干學生,按報名時間和要求在“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填寫報名申請,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學生報名情況,同時將報名材料報送擬錄取學校,招生學校通知學生參加綜合測試。預錄取學生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招生學校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通知預錄取學生簽訂預錄取合同。招生學校應按計劃人數全額簽訂預錄取合同,簽約人數不得超過該校本類自主招生計劃人數。市級優秀體育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備案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 市級藝術類骨干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確定的最低備案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市自主招生最低備案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
市級體育優秀學生、藝術骨干學生資格認定要求另行通知。
3.國際課程班及中外合作高中自主招生
國際課程班招生由招生學校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計劃自主預錄取,預錄取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類別自主招生計劃人數。其中,已完成2024年地方中考報名的預錄取學生須按招生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簽訂預錄取合同。
簽訂公立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預錄取合同的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自主招生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簽訂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預錄取合同的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自主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就讀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市外學生(須為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三在讀學生或初中畢業生,以下簡稱“非上海市學生”)須符合學校招生計劃的招生要求,不得以非上海市學生招生的名義招收具有本市戶籍的初三在讀學生或已報名參加2024年本地中考但學業考試總成績未達到學校招生要求的學生。
中外合作學校上海七寶德懷特高級中學的招生程序按照民辦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程序執行。
4.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工作
中職學校自主招生由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要求,以學生學業總成績和志愿為依據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采用平行擇優方式英語作文,從高分到低分,網上錄取比例為1:1(如最后一名分數相同,則按相同分數錄取)。錄取順序為:(1)中專本專;(2)五年制綜合、中高職綜合;(3)中職提前招生。
專科、本科錄取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備案控制分數線;五年制、中專、高職錄取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相應最低備案控制分數線。
學生通過自主招生考入中職學校的,其之前提交的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招申請自然失效。
中職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2.名額分配及綜合評價錄取
自主招生后開展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總成績由學業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組成,錄取順序為:(1)“名額分配到區”錄取;(2)“名額分配到校”錄取。
1.“分區招生”錄取工作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學生意愿、學業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學生所在區位等因素確定錄取名單,對符合相應最低立項控制分數線的學生,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立項。
2.“分配到校”招生錄取工作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學生意愿、學業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學生就讀初中學校等因素確定錄取名單,對達到相應最低建檔控制分數線的學生,按照分數高低并行建檔。
3.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及末位排名規則
當“分配至地區名額”與“分配至學校名額”最后一名相同時,將按以下規則排序錄取:
第一順序:享受公布同等優惠待遇的學生優先考慮。
第二順序為比較綜合質量評價分數,分數較高的優先。
第三名則比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優先考慮成績較高的科目。
第四:比較數學成績,成績高的優先。
第五,漢語成績優先考慮漢語成績較高的申請者。
第六條:根據學業綜合考核(含物理、化學、跨學科案例分析、理化實驗操作)成績優勝者優先錄取。
3.統一招生
1. 招募“1至15名志愿者”
“1至15個選項”的錄取由各區招生機構負責,各區招生機構將根據學生的學業總成績和選項,以平行選擇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
經招生學校專業測試認定的區級體育優秀生、藝術骨干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報考學生總成績達到區規定的錄取標準后,方可入學。
2. 征集自愿入學和錄取
對于“選擇1至15”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各區招生機構負責補充填寫申請表并錄取。
民辦高中國際課程班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志愿征集階段補招,錄取學生總數不得超過規定計劃。錄取名單須報市教育考試院。國際課程班不得補招本市各高中已錄取的學生。如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該學生國際課程班錄取資格,學校招生計劃空缺不再補招。
(四)其他招生工作
1.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中學及市教委批準的其他學校應制定本校直招計劃(含??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招生辦法等),于2024年3月底前報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并予以公布。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計劃規范招生招生。直招名單應于2024年5月底前由學校報送市教育考試院、區招生代理機構。直招學生不再參與本市其他高中的招生。上海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中學可在志愿征集階段自主招收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學生。
2.全市2024年中考優惠學生名單及加分標準,按照《若干意見》規定另行公布。
3.持外國護照并以外國國籍登記并參加學業考試的學生,不享受自主招生、名額分配、綜合評定、統一招生的政策。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于2024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區持外國護照學生的錄取辦法和招生學校(含中職),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學業考試結束后,各區招生機構組織有意繼續升學的學生填寫報名表,根據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和就讀意向,安排升入相應的普通高中。此類學生擬入讀中職的,由學生本人向中職學校提出申請,由招生學校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4.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專、上海戲劇學院附屬舞蹈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歌劇學校、上海市馬戲學校、上海市體育運動學校、上海體育大學附屬競技體育學校、上海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等獨立設置的藝術、體育學校須制定招生計劃,于2024年3月底前報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學校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開展招生錄取工作,不得招收已考入本市各高中的學生。如有違規行為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一經查實,取消該學生獨立設置的藝術、體育學校入學資格,學校招生計劃空缺不予補位。名單于2024年8月底前報市教育考試院。
5.逐步推行學生檔案資料數字化工作,檔案資料清單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入學條件
(一)各區教育局要按照市教委有關精神,嚴格落實全市統一中考政策及相關規定,認真制定本地區中考實施細則。指導學校制定相關招生工作方案,規范各項組織工作,確保各項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遵守保密制度,嚴防學生報到信息、志愿者信息、考試信息泄露,防止作弊事件發生。完善招生工作信息公開制度、信訪受理制度和招生錄取監督檢查制度,加強招生工作監督管理,確保本市高中考試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順暢進行。加強對學校領導、畢業年級組教師招生政策和繼續教育指導培訓,注重初中生繼續教育和職業發展指導,增強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時效性,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ii)每個地區的招聘和考試機構應加強招聘和信息平臺的構建,嚴格按照城市的統一信息標準處理所有類型的數據,并確保人員的準確性和設備的準確性。在批準中,根據市政級別的統一要求,并根據總的學術考試成績,志愿者和招生計劃,自然地形成“最小申請分數”的要求。
入學工作完成后,每個地區的招聘和考試機構將向市政教育考試研究所報告入學和錄取信息,并且該錄取信息將作為在各個高中的新學生的招生和注冊的基礎,而無需向任何市政教育委員會提供任何個人信息。
(iii)所有初中應根據市政教育委員會的要求來加強初級高中畢業生的要求,并不應提前遷移學生。對于學校或出于任何原因而代表他們的申請。
(iv)每個招聘學校的招生手冊,入學計劃和入學宣傳材料必須是真實而準確的,而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不建議將學生的申請要求設定為一般專業,并且對身體狀況沒有任何限制。
(v)市政和地區的招聘和考試機構以及所有招聘學校必須按照“招聘和考試機構的招聘機構的招聘和改善高級入學考試的特殊專欄的招聘和加強公眾的特殊專欄,及時及時發表相關信息。
(vi)每個高中入學的最低入學控制得分是根據初中學術成績測試的總分(全分為750分)確定的。
附件i
2024年上海初中學術水平測試的時間表
注意:如果上述考試安排有任何更改,我們將單獨通知您。
附件二
2024上海高中錄取時間表
評論:
1.如果上述入學時間表有任何更改,我們將單獨通知您。
2.歷史學科考試的主題主要是八年級的學生和其他候選人。
【相關鏈接】
“上海市政教育考試局針對2024年高中入學考試和入學工作的實施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