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2 22:41:01作者:佚名
為深化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我校自主招生繼續針對部分基礎學科(含卓越學生培養試點項目)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力的優秀學生。
1. 申請條件
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相關科目成績優秀,在文學、歷史學、哲學、國學、思想政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計算機科學10個專業領域中具有鮮明專長和一定創新潛力的學生,均可申請。
報考下列專業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者將被優先考慮:
弘毅書院漢語言文學或人文學科實驗班、歷史基礎班、哲學基礎班、國學班
高中期間在新概念征文大賽、創新征文大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或“楚才杯”征文大賽全國總決賽獲得一等獎及以上;
高中時期獲得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日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總決賽等賽事中獲獎者,且獲獎作品(領域)涉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
高中期間單獨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過文學作品或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論文,或在出版社出版過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出版物;
申請人須在相關學科領域有突出的成績或獨到的見解,并提供真實、詳細的證明材料。
數學基班、物理基班、化學基班、生命科學基班或生物技術基班、計算機
高中期間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并獲省級以上任意科目一等獎及以上成績;
高中期間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并在至少兩個不同學科的省級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日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總決賽等獲獎者,且獲獎作品(領域)與報名學科相關;
高中期間單獨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與登記主題相關的論文,或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與登記主題相關的學科出版物,或以第一作者獲得與登記主題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
申請人須在相關學科領域有突出的成績或獨到的見解,并提供真實、詳細的證明材料。
思想政治教育
申請人須在高中階段在哲學、批判性思維、社會工作或思想政治方面具有突出的潛力(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于3月5日10:00至3月20日16:00期間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址:)。學生報名時須從我校漢語言文學、人文科學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院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數學基地班、物理基地班、計算機、化學基地班、生命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基地班等12個專業中選擇一個。其中漢語言文學、人文科學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院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僅限文史類專業學生報考,其他專業僅限理工類專業學生報考。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將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申請材料包括:
1.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申請表(網上申請成功后通過系統打印,申請人簽字、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門課程修讀情況、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成長記錄、記錄學生在思想道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質、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優秀表現的典型事實材料和相關證書)等反映學生成長發展的現實材料。
3、符合優先條件的各類證書復印件、中學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作品或學業成果復印件及其他能體現學生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材料;報考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黨員須提供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資格證明材料原件。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所有材料須經中學蓋章。除原版刊物外,我校不接受其他紙質報名材料。原版刊物(注明學生姓名、學號)須于3月23日12點前(以收件日郵戳為準)郵寄(送達)至我校招生辦(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編430072)。如未按要求填寫報名表或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則申請無效。
學生現就讀中學(單位)或畢業中學、有關社會團體或相關領域專家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作為資格審核的參考。推薦程序如下:學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信息后,報名系統將向推薦人或推薦機構負責人發送郵件,推薦人或推薦機構負責人按郵件中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自填寫并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推薦須由推薦人或推薦機構負責人親自填寫。填寫推薦信時要嚴格按照模板內容,充分、具體地展現被推薦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力。組織推薦須按程序事先集體研究、公示,并加蓋組織公章。 每封推薦信只能推薦一名學生,推薦人(機構)對其提供的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資格審查
相關學院成立了以學科專家為主的資格審查專家組,根據報名材料對學生考核資格進行集體審查,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我校將于4月底前完成資格審查,并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對公示結果無異議者,將獲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資格。
四、評估
自主招生測評主要考察學生學科能力和創新思維潛力,包括學科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發散思維能力、想象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測評將由相關專業所在學院于6月14日至15日在武漢大學組織實施,具體方案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布。
符合考試資格的考生須登錄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120元,按照湖北省物價局鄂價費[2009]331號規定收取),并打印準考證。我校不提供其他繳費方式。
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無效)、準考證(繳費后自行打印)、相關證件及作品原件天津大學自主招生簡章,按準考證要求到校報到。未按要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只可參加授予其考試資格的專業機構舉辦的考試。
五、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錄取學生數不得超過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5%。
2、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學生考試成績,確定分專業自主招生名單,并于6月22日前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布。
3.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條件的學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填寫我校自主招生申請表,且立項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簡稱一本線)以上一定分數線(該分數等于我校生源地省份同類學科最低錄取分數線與該省一本線之差的50%,四舍五入,各省錄取分數要求見附件),并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的,我校可錄取其就讀參加自主招生測評的專業。
4.對個別學科特長突出或具有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經所在院系專家實名推薦、院系審核、學校集體研究、公布,經生源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后天津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可破格錄取,高考分數要求(含政策性加分)最高可降低至生源省一本線以下20分。
六、相關說明
1.在審查資格、確定錄取名單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學生。
2.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出所錄取專業所在學院。
3、考生如有違紀、作弊或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行為,一經查實,將根據核實時間先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學籍,并上報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再補錄。
七、監督機制
武漢大學督導部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