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23 16:43:33作者:佚名
紹興市實驗小學(紹興市北海小學教育集團鏡湖校區)
關于受理2018學年貸款申請的公告
1、受理時間
7 月 8 日(上午 8:00-11:00,下午 13:00-16:00)
注:除接受2018學年新一年級學生外,我們還接受要求轉班的學生(由于名額原因,目前僅新二年級可以接受轉班學生)
2、受理地點
紹興市實驗小學(北海小學教育集團鏡湖校區)內(詳情見校門口指示)
三、申請條件及所需材料
類別
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須由學校保存,如原件無法送達學校,請提前準備好復印件并與原件一起攜帶)
A類:戶籍在靈芝街以外的學齡兒童
家長(監護人)在靈芝街道擁有房產且實際居住在學校教學區范圍內
1、適齡兒童本人及其父母的戶口簿;
2、房產證(或有效購房合同、全額付款發票等);
3、在校學生出具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防疫證明和體檢證明。
B類:越城區拆遷戶的適齡兒童
家長(監護人)在學校教區范圍內臨時租用房屋
1、適齡兒童本人及其父母的戶口簿;
2、拆遷證明;
3、租賃合同及居住證明;
4.在校學生的預防接種證明。
C類:轉學其他年級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您還需提交:
1、原學校《學生基本信息表》;
2、《轉學申請表》;
3、2017學年第二學期學生質量成績單。
四、學校接受貸款生的原則
戶籍不在靈芝街道且目前居住在學校教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符合借款條件的,可以申請貸款。
符合借用條件的適齡兒童,在學校額度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借用(并報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
5. 程序
(一)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收到《閱讀材料審核表》和《學生信息收集表》,如實填寫貝語網校,與相關材料一并提交給學校工作人員。
(二)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對《閱讀材料審核表》、《學生信息收集表》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1、對符合貸款條件、材料齊全的申請人,發放《貸款申請受理卡》
2、對于符合貸款條件但材料不齊全的申請人紹興縣實驗小學,將出具《貸款申請材料缺失通知書》,并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補充提交時限。
3、對不符合借閱條件的,告知理由并退還申請材料。
(三)學校匯總整理貸款申請信息,根據學校能力提出貸款安排方案紹興縣實驗小學,報區教育體育局審批后實施。
(四)取得《貸款申請受理卡》后,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應按卡上注明的時間到學校領取《借用學生報到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在規定時限內到學校辦理。完成重新提交后,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重新提交,將被視為放棄貸款。
(五)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應攜帶孩子于9月1日上午8點持《借來學生報到通知書》到學校報到。
6.其他
(一)借閱、閱覽不收取任何費用。
(2)借用學生必須自行解決上下學交通問題,確保上下學安全。
紹興市實驗小學
(紹興北海小學教育集團鏡湖校區)
2018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