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3-05 10:19:26作者:佚名
2月14日上午,省會省溫州市的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了一個由法律組成的七人的大學小組,公開審理了歐吉安格學院的前院長楊·穆(Yang Mou中級人民法院,并擔任主席法官。
公共檢方機構指責2002年,被告人戴小曼(Dai Xiaoman)進入了溫州師范大學(后來更名為溫州大學)的物流公司。楊受害人當時是該公司的總經理,并于2009年被轉移到其他職位。DaiXiaoman辭職并于2014年離開公司,但后來對Yang受害者Yang不滿意。
在2018年7月9日上午9點左右,Dai Xiaoman通過電擊功能和其他工具提前購買了強大的輕手電筒,并在Wenzhou University Oujiang College辦公室提前購買了受害者Yang。鎖上門后,他再次提出了貸款請求,但楊拒絕了。之后,Dai Xiaoman用預先準備的堅固的輕手電機震驚了楊,但未能控制它。他拿出一把鋒利的刀,將他刺在胸部,脖子和其他部位上,使他跌倒在地。然后,他用手機拍攝了現場的照片,并在微信中張貼了他們,并打電話給110報警。到達現場后,警察踢了門進入辦公室網校頭條,并逮捕了Dai Xiaoman。楊在被送往醫院進行緊急治療的同一天去世。認識后,楊被別人的單刃刺傷裝置刺穿,導致心臟破裂和死亡。
檢察機構認為,戴小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法第232條,他應對故意殺人罪犯下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Dai Xiaoman辯稱,這筆貸款對他來說并不是一件小事,而且他確實在經濟上很困難,甚至使家人崩潰了。 Dai Xiaoman承認,他在股票交易中損失了數十萬人民幣。
當檢察官在與受害者合作期間是否有任何沖突時,戴小曼說,受害人承諾如果他有經濟困難,他答應幫助他,但他沒有履行諾言,并去辦公室去了辦公室溫州大學歐江學院,發現他“不想殺死他”,并準備了一個強有力的手電筒,準備了一個強有力的手電,只是為了“控制他并清楚地解釋他”。”
Dai Xiaoman承認,正是他的行為導致受害者死亡。
Dai Xiaoman的辯護律師認為,Dai Xiaoman沒有主觀的意圖來剝奪受害者的生命,這與偏執型人格障礙的特征相符。事件發生后,Dai Xiaoman還報警,并在被捕后真實地承認,并投降了自己溫州大學歐江學院,因此他要求法院給他較輕的懲罰。
Dai Xiaoman終于說:“受害者認為值得為他而戰。我的努力并沒有得到應有的獎勵。我只是去尋求正義。我后悔我的行動后果。如果法院判處我死亡,我愿意捐出我的身體。”
根據《刑事訴訟法法》的規定,大學小組將根據確定且相關的法律規定審查該案件。由于此案的嚴重性,法院將在以后發表判決。
案例審查
2018年7月9日,溫州大學歐吉安格學院的院長楊在學校的辦公室被暗殺。
事件發生后,學校緊急打電話給警察。在打電話給警察后,溫州市的公共安全器官和地區級別非常重要。相關警察很快將警察派往現場處理,并在現場逮捕了一名嫌疑人。經過警方的調查,犯罪嫌疑人最初是學校物流小組的雇員,并五年前辭職。
7月10日,Ouhai警方報告了Wenzhou University Oujiang College Dean Yang Bin的最新進展。
經過調查后,發現犯罪嫌疑人戴穆莫(Dai Moumou)是溫州大學物流集團的雇員。五年前辭職后,他開出出租車并推測股票并投資了黃金期貨,但他全都遭受了損失,目前失業。
根據戴穆莫(Dai Moumou)的供詞,他在事件發生前幾次從楊借了錢,并要求楊幫助解決他的親戚和孩子學習的問題,但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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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政采購方在2018年11月9日接受了對案件的審查和起訴后,它組織了一支勝任的部隊,以全面和詳細的方式審查證據,并于11月16日,被告人Dai Xiaoman盡快被起訴故意殺人。
該檢察官指控被告人戴小曼(男性,38歲,是溫州大學物流公司的前雇員)對拒絕受害人楊的拒絕感到不滿意。他于2018年7月9日上午9點左右去楊的辦公室,提出另一項貸款請求。被拒絕后,他用刀刺了楊,導致楊在救援后的同一天死亡。根據法律,他應對故意殺人罪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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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丨Wenzhou,Zhejiang
文本丨記者Qi Xianghao通訊員Wen Xuan
編輯丨圓圈圓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