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2-17 22:43:00作者:admin2
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執業證書的區別:
1、作用區別:護士資格證是職稱證書,它關系到護士工作之后的職稱級別、待遇等。護士執業證是上崗證書,代表護士可以在相應崗位上職業。有資格證,但未取得執業證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
2、獲取方式:護士資格證是通過衛生部門統一考試后,由考試部門直接發放的,只有成績合格,認人都可以拿到資格證。
護士執業證需要申請人填寫注冊申請表,并憑借成績合格證明、學歷證明、單位聘請合同等相關資料,上報衛生部門審核通過,才能獲得。
如果沒有工作單位的崗位聘請,幾遍拿到資格證,也無法注冊執業證。
可以的,通過護士資格考試后3年內注冊,有些地方是2年內。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是用來辦理(應該是叫用于護士注冊后領取)執業證的,沒有工作單位(有醫療許可證的工作單位如醫院等)是無法辦理執業證的,因為護士執業證上是要注明你的執業地點(工作單位)的,是在當地衛生局或其指定的注冊管理機構辦理的。。。
而你寫的“辦理護士資格證”則是不需要要工作單位的,考試合格理所當然可以領取護士資格證,護士資格證只是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與注冊無關,只是以后聘任初級護理(士)職稱和晉升考護師用的,有時招聘時也可以拿出來顯擺顯擺,這證是由人社部制作的,證上沒有工作單位的要求,而且由于制作發放時間較晚,有時人們不注意會忽略或錯過其發放通知和時間的。。。領護士資格證要看各地的作法,沒有統一的規定,有的是由當地人事部門發,有的是由當地衛生部門代發,有的集中報名考試的學校或醫院也可能集中代領再轉交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