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3 21:37:26作者:佚名
筆試總成績=(申論與行測成績之和÷申論與行測試卷滿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9:00—11:00
申論14:00—16:30
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相關注意事項
(一)加分政策。
1.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3分;報考六個自治州所屬縣(市、行委)和大通縣、互助縣、民和縣、化隆縣、循化縣及以下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個自治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個自治州)滿3年的漢族子女考生,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職位的,筆試總成績按以下規定加分:滿3年不足10年加1分,滿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滿20年及以上加3分;報考六個自治州所屬縣(市、行委)、鄉鎮機關職位的,筆試總成績按以下規定加分:滿3年不足5年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滿20年及以上加5分。
3.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執行。
4.退役士兵不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
符合以上各項加分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要求。在本省基層單位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人員)、“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報考定向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時,按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11〕20號)有關要求執行。上述四類人員在基層服務的時限、地點及考核情況分別由團省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認定。
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從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戶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省直招錄機關、各市州委組織部負責,并向考生做好考錄職位專業和資格條件的咨詢解釋工作。
(四)筆試科目《申論》答題要求。報考省直、西寧市、海東市職位的考生(報考藏漢、蒙漢雙語職位的考生除外),《申論》答題時,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現代漢語)答題,使用其他語言文字答題部分不計分;報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職位的考生,《申論》答題時,可選擇本自治州自治主體民族語言文字答題。報考具有藏(蒙)語文字寫作能力職位的考生,《申論》答題時,至少選擇一題用職位要求的民族語言文字答題,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則按未達到職位資格條件要求處理,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