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15 10:23:07作者:佚名
省、市、縣(區)出入境管理部門職能
為明確我省各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職能設置,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促使各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積極嚴格履行職責,便于群眾監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權力分開、相互制約的原則廣東出入境政務網,對省、市、縣(區)三級出入境部門的職責進行界定。
省級出入境管理部門主要職能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是全省公安機關主管出入境管理、境外人員(含外國人、港澳臺居民、華僑,下同)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全省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統計、掌握全省公民和外國人出入境信息;
(三)管理全省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臺申請的受理、審批、發證等業務和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居留、旅游等業務;
(四)直接受理、審批、簽發省直單位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
(五)復核各市公安機關批準赴港澳定居人員資料,并安排出境;
(六)審核各市公安機關受理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赴香港、澳門定居申請,送香港、澳門有關部門確認,并安排出境;
(七)指導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八)管理、制作全省公安機關出入境證件;
(九)受理、審批、簽發從廣州、深圳、珠??诎度刖车耐鈬撕炞C;
(十)審批、簽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的通行證件,簽發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的通行證件;
(十一)審批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臺灣居民來我省定居的申請,并簽發相應的定居證明;
(十二)審核加入、恢復、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
(十三)處理、指導處理涉外案(事)件和內地公民違反有關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事)件;
(十四)指導和組織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展調研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地級市出入境管理部門主要職能
各地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支隊、科)是本地區公安機關主管出入境管理、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順德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行使地級市出入境管理部門職能)。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監督、指導本地區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受理、審批本地區公民因私出國出境申請,制作簽發各類出入境簽注;
(三)受理、審批本地區公民因私出入境證件的換發、補發、延期、加注;
(四)受理、審批外國人入境、過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簽證、證件,并實施相應管理;
(五)受理、審批華僑、港澳臺居民在內地遺失出入境證件、證件過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的出境申請廣東出入境政務網,并簽發相應的出境證件、簽注;
(六)受理、審核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臺灣居民來本地定居的申請;
(七)受理加入、恢復和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和國籍確認工作;
(八)處理或指導處理本轄區發生的涉外案(事)件和內地公民違反有關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事)件;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涉外機構、單位和外國人聚居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管理、維護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機關交辦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作。
縣(區、縣級市)出入境管理部門主要職能
各縣(區、縣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大隊、股)是公安機關主管出入境管理、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基層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落實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規在本地區的實施;
(二)受理、審核本縣(區、縣級市)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臺申請,報上級機關審批;
(三)在上級公安機關授權下,受理外國人入境、過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簽證、證件并實施相應管理;
(四)受理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和臺灣居民來本縣(區、縣級市)定居的申請;
(五)查處或協助查處涉外案(事)件和內地公民違反有關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事)件;
(六)在上級公安機關授權下,受理港澳臺居民、華僑在內地遺失證件或證件過期的出境申請;
(七)承辦上級機關交辦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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