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8 11:08:26作者:佚名
廣東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政治審查表.doc
廣東財經大學碩士學位復試體檢表.doc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和《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現就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有關事宜的近期安排通知如下:
1.復審形式、時間和方式
我校采取線下復試方式,復試時間為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各學院將制定各自的復試及錄取工作計劃,請考生根據各學院通知做好復試準備,相關復試安排請密切關注各招生學院官網。
二、資格審查
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請考生提前準備好復試所需材料并按照各學院通知要求提交,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研究生入學考試為國家教育考試,復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須保證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誠信、合規參加復試。復試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查和比對。
3. 重測率
復審以差別化形式進行,總差別化比例不得低于120%。
四、調整原則及程序
轉學考生須遵守國家有關轉學政策,自4月6日起,轉學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交正式轉學申請。
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對轉學考生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2023年廣東財經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考生收到通知后在系統中確認納入復試名單,未按時確認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5. 重考成績及成績計算方法
1、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復試分為專業情景面試(200分)(含外語聽說測試(50分))和無領導小組面試(100分)兩部分,復試成績=專業情景面試成績(含公共外語聽說測試)+無領導小組面試成績。
其他專業復試由專業課筆試100分和綜合能力面試200分(含公共外語聽說50分)兩部分組成。復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含公共外語聽說)+專業課筆試成績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審計碩士總成績=第一次考試成績/3*5+第二次考試成績
其他專業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3、重考時各科成績及總成績均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一位。
6. 復試內容
1.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等主要招收在職人員專業復試內容
(1)專業及情景面試(200分)
專業及情景面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表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與本專業研究生培養相關的能力,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內容占50分。
(2)無領導小組面試(100分)
考試將考察考生的應急處置能力、邏輯分析能力、判斷決策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語言概括能力、儀表舉止、溝通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創業精神與創新意識、價值取向、職業道德等。
2. 其他專業復試內容
(1)綜合能力面試(200分)
綜合能力面試重點考核應聘者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表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與本專業研究生培養相關的能力,其中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內容占50分。
(2)專業課筆試(100分)
專業課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和相關知識的理解和運用情況,是否達到本專業研究生入學基本要求。
3. 面試考核方式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2023年廣東財經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評委老師將當場獨立對考生進行評分,評委老師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評定分數。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審計碩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時組織。
4. 考生附加考試
以同等學歷參加補考的考生,補考期間須至少選修兩門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補考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補考科目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并提前向考生公布。補考形式為筆試,補考科目均為100分,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生須通過補考(60分及以上)方可獲得錄取資格,補考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具有同等學歷要求報考法學碩士(非法律專業)、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考生無需參加附加考試。
5. 獎勵積分
已完成“大學生西部志愿服務”“三支一助計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漢語教師海外志愿者”等項目服務并經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加分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入伍服現役并退役的高校學生,符合報考條件的,3年內可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軍隊中榮獲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
對完成“選派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項目并經考核合格以上人員,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的,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會科學類研究生的,初試總成績加15分。
加分不累計,考生同時滿足兩個或兩個以上加分條件的,按最高加分標準加分。招生學院應認真核實考生加分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七、招生原則
1. 錄取將根據第一名考生的類別和第二名考生的總成績進行。
類別如下: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
(2)轉校生。
(三)經考核合格并接受特殊復試的考生。
總分相同者,優先考慮復試分數高者;總分、復試分數相同者,優先考慮綜合能力面試分數高者。
2.在復試合格考生人數不足的情況下,方可考慮錄取。2.復試原總成績低于180分(復試通過考生低于24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120分(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除外)、考試違規、資格審查不合格、政審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補考不合格的考生,無論復試最終成績如何,均不予錄取。
8.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考核
招生學院要嚴格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確定錄取人選名單后,學院應致函考生所在單位,索要考生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及考生現職表現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品德素質。函件中寄送的考生現職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所在單位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體格檢查
1、所有擬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前接受體檢,并向招生學院提交二級甲等醫院的體檢報告。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南》(教辦[2003]3號)要求,并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執行。
10. 宣傳與爭議解決
復試結束后,擬錄取名單將在招生考試辦公室網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和查閱。
考生對復試及錄取結果有異議的,須于相關公告發布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