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09 09:16:00作者:佚名
學校根植隴原,科研實力雄厚。學校現有甘肅省城市發展研究院、甘肅省文化翻譯中心、路易·艾黎研究中心、蘭州智慧城市研究院等36個研究院(所),省級工程研究中心2個,省級高校重點實驗室2個,省級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3個,甘肅省科普教育基地1個,蘭州市科普基地2個,省級高校新型智庫1個。近五年,學校承擔國家級高水平科研項目39項,獲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13項、國家社科基金17項、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9項,發表高水平論文470余篇。先后榮獲中宣部地方優秀外宣品印刷類一等獎、教育部、國家語委“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獎”先進個人、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甘肅省專利獎等多項獎勵。
合作交流、共贏榮校大學堅持開放合作辦學理念,積極推進校企校地合作和國際交流合作,先后與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共建實習實訓基地237個;與新西蘭ARA坎特伯雷理工學院、美國佐治亞州西南國立大學、俄羅斯奔薩國立大學、法國EMBA高等商學院、白俄羅斯格羅德諾揚卡庫帕拉國立大學、塞浦路斯歐洲大學等10余所國外高校建立了國際教育合作關系,加入了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國際合作聯盟;與臺灣中國文化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數十所境外國內高校建立了聯合培養合作關系。 2015年學校加入“一帶一路”高校聯盟,與省內7所高校建立教師教育聯盟,與全國12所石油高校建立行業戰略聯盟,與安寧5所高校建立戰略聯盟。2017年被教育部列為華東師范大學對口支援學校。2020年與天津城建大學、蘭州市安寧區人民政府建立戰略合作關系。2022年與甘肅農業大學建立戰略合作關系。2023年加入粵港澳大灣區產教聯盟、黃河流域高校聯盟、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
學校歌聲不息,文化滋養學校,堅持文化育人,實施新時代文化強校工程。先后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大學生社會實踐先進單位、全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單位、全國紅十字模范單位、甘肅省首屆“文明校園”、甘肅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甘肅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集體、甘肅省人才工作先進單位、甘肅省第三批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單位、甘肅省紅色基因傳承示范學校、甘肅省首批新時代語言文字示范學校、平安甘肅建設優秀單位、甘肅省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甘肅省全民讀書先進單位等省級以上榮譽稱號。
艱苦奮斗、開拓進取。當前,學校全體師生以建設具有鮮明城市特色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為目標。秉承路易·艾黎先生倡導的“動手動腦、創造性分析”的校訓,堅持城市化、應用化、地方化的辦學定位,樹立拓展“城市”、提升“教育”、強化“工程”的辦學思路,面向西部城市發展,助力區域產業經濟,服務地方基礎教育,以高質量內涵式發展為主線,把握新發展階段,踐行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城市規劃建設咨詢智庫、工程技術研發應用中心、地方文化傳承創新平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編制學校招生計劃,研究解決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辦公地點在學校本部。學校不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宣傳工作。對任何以蘭州城市學院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 蘭州城市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甘肅省招生委員會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新生錄取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督導”的原則實施。學校預留不超過總招生計劃1%的名額,用于調節各地統考生不平衡和同級考生錄取。錄取過程中堅持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人員情況調整使用。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甘肅省教育廳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實際,本著優化生源、促進區域平衡的原則2024年蘭州城市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綜合考慮國家政策導向、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區域經濟發展和往年錄取分數線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生源計劃)的編制原則和方法。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具體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