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8 09:34:16作者:佚名
鄭州經貿大學
1. 考試時間
2024年專升本考試時間為2024年4月1日
2. 考試地點
我校考生全部安排在鄭州經貿大學考試中心參加考試。該考試中心共有考場50間,位于主校區8號樓1至5層。考場平面圖的電子版將在考試前三天發布。考場分布將在下次名單中公布。考生必須檢查考場并記下教室號碼。
3. 考前準備
1、準考證:我校將在考試前2-3天發放紙質版準考證,由考生所在院校領取后統一發放。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丟失。
2、靜默入場要求:考生在進入考場前必須主動接受智能安檢門和金屬探測器的檢查。如果沒有報警提示,則合格。
考生只能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規定的文具進入考場;嚴禁攜帶手機、對講機、無線耳機等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拍照、掃描、錄音回放、計算、存儲等功能的設備、手表等計時工具、帶有金屬的衣服、各種鐵磁性物品以及其他非考試必需物品允許進入考試區域。若考生必須攜帶相關物品,可在明確標記物品后,提前聯系所在院校辦理保管事宜。
為確保安靜入場,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相關服裝。如因生病、身體原因需要攜帶特殊物品的,須提供《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考生體內植入特殊物品證明》(加蓋校醫院印章) 。
4. 考試前一天
根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學校將于3月31日下午舉行模擬演練,具體方案另行通知。演練當天,考生不得進入考場。他們只會熟悉相關教學樓外的入學安檢程序。候選人可以自愿參加。練習,沒有硬性要求。
5. 考試日
1、積極配合安全檢查。考生必須主動接受安全檢查,有序進入考場。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到智能安檢門接受檢查。若有報警提示,考生必須妥善保管觸發報警的物品,然后再次通過智能安檢門。如果沒有報警河南二專學校貝語網校,則視為合格。若多次安檢后設備仍報警,考生必須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考場入口處,考生必須自愿接受監考人員的金屬探測器檢查、身份驗證(人臉識別)和文具檢查。只有通過考試的人才能進入。第一次考試結束后,文具不得帶出考場。所有科目考試結束后才能帶出考場。
2、合理安排時間:考生在考前必須合理安排入學時間,避免因無聲的錄取要求而導致通過效率低下;考試時,一定要掌握好答題的節奏。
6. 誠信參加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修正案)
概括
“組織依法規定的國家考試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犯前款罪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考試作弊目的,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第一項規定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允許他人代為參加第一款規定的檢查的河南二專學校,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立、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擾亂無線電通信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殊、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鄭州西亞斯學院
親愛的同學們:
冬天過去了,春天來了,希望冬天的寒冷過去,春天來臨。 2024年專升本考試即將來臨。為確保所有考生有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現將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1、考試時間:
2、考試設置:
(一)考試地點
16號教學樓
(二)考試所需材料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3)考試文具
考生可攜帶符合規定的文具進入考場:塑料透明殼黑色書寫中性筆(含備用芯)、塑料殼自動梳理鉛筆(2B,含備用芯,楔形尖頭可使用)、繪圖鉛筆可更換芯(HB或2B,含備用芯)、橡皮(不含信封)、三角形(含45°、30°直角三角形)、圓規、文具用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 貯存。不允許攜帶其他文具。
本次專升本考試將繼續實行“靜默錄取”。考區入口處將進行“安檢門”測試,考場入口處將進行“人臉識別”測試;安檢系統將檢測手機、手表、手環等金屬電子設備。要求考生不要攜帶鑰匙、磁卡、打火機和金屬手鐲。戒指、項鏈等物品,不要佩戴帶有金屬裝飾物的衣服、鞋帽、發夾等,以免重復安檢,影響正常入學考試。
3. 考試紀律
(一)遵守考試時間
考試開始前30分鐘,備考鈴聲響起后開始入場,15分鐘內完成入場。考試開始15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遲到的考生仍須接受入場檢查、身份驗證和文具檢查,延誤考試時間的費用由考生承擔。
(二)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嚴禁攜帶以下物品進入考場:手機、對講機、無線耳機等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拍照、掃描、錄音回放、計算存儲等各種電子設備;手表和其他計時工具;帶有金屬和各種鐵磁物品的衣服;各種食品和自帶飲料;以及其他非考試必需品。
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次科目考試后,考生不得將文具帶出考場。使用后應放入自己的文具袋(盒)內,并放在座位標簽旁邊。所有科目考試結束后,學生方可帶出考場。
(三)作弊、違紀行為從重處罰
《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均針對違反考試紀律和作弊行為。對行為有嚴厲的處罰。考試作弊后果嚴重,將導致考生本次考試所有科目成績作廢,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存在組織代考、作弊、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等設備拍攝試題、答題卡并通過QQ上傳、微信傳播試題、答案等涉嫌犯罪行為的情況團伙、短視頻平臺等將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要明確識別網絡信息,不在網絡上散布虛假言論,不轉發違反行為規范甚至違法的內容,不相信、不傳播、不造謠。
同學們,無論遇到什么困難,都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有能力克服一切。你的努力和堅持將是你成功的最大動力。
祝愿所有考生考試安全順利,夢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