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19 10:13:24作者:佚名
我校2024年碩士生復試形式將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由各學院自行確定網上遠程復試或現場復試。網絡遠程復測所用平臺請參見后續通知,備份平臺請參見釘釘。具體復試形式、復試時間、復試地點等事項由學院安排并公布。
我校公布的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期復試科目及范圍納入網上遠程復試和現場復試《專業綜合知識考試》;同級別的加試科目也將根據各招生院校的復試安排采取。網上復試或現場復試分別進行。
(一)學校、學院必須做好以下準備: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高為考生提供咨詢服務的能力。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安排專人接待考生咨詢,及時解答考生疑問。
(一)及時準確解讀招生科目復試工作規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使社會和考生充分知曉;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利有序。
(二)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軟件平臺的使用、復試流程及相關要求。
(三)加強考生復試紀律宣傳教育。推行網上或現場復試,告知考生復試流程,在正式程序上強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做好遠程網絡復測或現場復測所需的軟硬件設備、備用設備、場地布置、衛生消毒、后勤物資等準備工作。
(二)考生需做好以下準備:
1.網絡遠程復測
(1)按照要求提前在設備中安裝必要的軟件,并熟悉軟件的使用。
(2)若干可以采集音頻、視頻的設備(電腦、手機、平板電腦等)及配件(麥克風、電源、支架、攝像頭)。
(3)良好的網絡環境,最好使用有限網絡、固定接口或流暢的WIFI環境。若均不可用,請提前向手機運營商購買并準備數據包。
(4)“雙攝像頭”要求。候選人接受“雙攝像頭”(使用雙攝像頭)面試。 “第一攝像頭”采集考生的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 “第二攝像頭”采集考生“第一攝像頭”顯示器(考生身側后方)的音視頻源。
(5)面試環境應簡單,無遮擋、盲點和其他人。建議選擇獨立、安靜、明亮、干凈、封閉的場所,最好有白色背景墻。
(6)復試期間,考生應關閉所有電子設備的語音提醒。復試期間禁止使用具有網絡、通訊、錄音、錄像等功能的電子設備;不得與他人接觸、交談,不得泄露復試內容。
(七)復試時,考生必須著裝得體,露出面部特征。他們不允許佩戴耳機和其他通訊設備。無故不得離開視頻區域。視頻區域內不得出現其他無關人員,桌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考生答題時必須直視屏幕,確保胸部和雙手處于攝像頭范圍內。
(八)復試過程中,學院發現考生違反復試要求或者影響復試成績的,立即停止復試;情節嚴重的,復試成績記為0分,取消錄取資格。
(九)按照招生學校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2、現場復審
現場復試考生須按照學院復試工作細則準備相關材料。
網上遠程復試和現場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音、錄像。如發現私人錄音錄像在網絡或個人群體之間傳播,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并取消其入學資格。
4、復審實施管理
(一)復試內容
復試由各學院組織,復試組實施。要把對學生思想道德品質的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錄取的重要依據。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重點考察學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點,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和運用以及學術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和應用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專業知識分析能力和職業發展潛力。要綜合運用筆試、面試、實驗、實操等方式,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各院校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的規范管理。要嚴格采取“兩個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申請庫比對、學籍學歷庫比對、人口信息庫比對、誠信檔案庫比對)等措施,嚴防“替代”。考試”。建立健全“三隨機”(隨機抽取考生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構成、隨機選擇復試題)等管理辦法,加強復試過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各學院要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選拔、培訓和管理,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要嚴格執行規范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復試相關規章制度和相應責任,堅決防止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擅自調整或違反規則。要規范和充分發揮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提高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加強技術保障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利、穩定。根據《招生管理規定》,各學院認為必要時,可以對相關考生進行復試。
復審全程必須錄音、錄像,視聽資料應當妥善保存一年。復審項目的其他材料應當妥善保存三年。考生體檢表、各學院報送的《華西師范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候補名單》、成績記錄及考生答卷由研究生院保存,其他材料由各學院保存。
(二)復試考生資格
一、進入我校復試考生的基本考試成績要求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總分
045103
學科教學(中文)
51
77
370
045108
學科教學(英語)
51
77
第372章
045109
學科教學(歷史)
51
77
第359章
045115
初等教育
51
77
第378章
045118
幼兒教育
51
77
第378章
070100
數學
41
62
320
125300
會計
52
104
213
125200
公共行政
43
86
185
所有其他學科
落實2024年全國A類考生分數線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退伍軍人大學士兵計劃
注:“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是指工作單位、戶口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考生。
2.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學生人數制定并公布計劃人數和復試線。考生須符合學校、學院確定的學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方可進入復試。復試考生名單由各學院公布。復試安排將在華西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三)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原定于3月30日開始,各學院將組織一批志愿考生(3月30日開始,4月3日前結束)和轉學考生(4月9日開始,4月3日前結束)。 4 月 13 日)。 end) 分別進行復測。
各學院要統籌考慮、綜合研判,自主確定復試工作細節。一旦確定,須報招生辦公室審核并備案。只有在獲得批準后才能通知候選人。
(四)資格審查
嚴格考生資格審核,加強考生身份審查核實,嚴防復試“頂替”。復試前,各學院要積極運用“兩個認定”、“四比對”等措施,嚴格審核核實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學籍核實結果。不符合要求的,不再進行復審。
1.復試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實施,在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學院復試資格審查組具體實施。
2、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經過資格審查。考生須在各學院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上或現場提交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再進行復試。
三、復試考生所需材料
①證書相關材料。
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PDF格式提交),或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教育部學籍在線核驗報告》(應屆畢業生)。
已獲得證書的往屆考生: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PDF格式提交),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往屆考生)。
未通過自學考試和在線教育取得畢業證書的本科生,可畢業:身份證及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在線教育大學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 PDF 格式提交)。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復試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學生、網絡教育學生的畢業證書進行核實后再錄取。
②復試資格審查表(表格樣本見附件2)。
③大學課程成績單(應屆畢業生)。
④其他相關材料。由考生自行選擇是否提交學院要求考生參加專業復試時向復試小組提交的其他材料,以及考生認為能夠反映或證明其學術水平的其他材料、學術能力和獲得的獎項。
⑤參加“退役大學生軍人計劃”復試的考生,復試時還須提交《入伍批準函》和《退役現役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⑥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并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還須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迎新培訓材料(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學校公布的民族地區自治區人事信息)國務院)復審前。系同意研究生畢業后接受其MS就業證明;在職考生須出具所在單位與我校簽訂的入職培訓合同。該格式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網站下載。定向單位必須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進行復審。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國籍、戶籍、工作單位等關鍵信息必須與申請信息一致。
⑦ 所有考生須簽署《華西師范大學2024年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并手寫簽名與資格審查材料一并提交。
4、學歷(學籍)信息有問題且無法提供權威機構認證證明的考生,不予復試。
5、對于在教育部誠信記錄數據庫中有不良記錄的考生,相關學院不得進行復審。
6、所有網上提交材料均需審核原件。請考生嚴格按照規定和要求填寫信息。若信息錯誤或虛假,導致無法復試并被錄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7、對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學位招生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根據背景及時通知審核通過的考生教育部信息。考生無需再次提交信息。如果您對加分政策有任何疑問,請聯系0817-2568034。
(5)復驗項目
主要包括資格審查、專業綜合知識考試、綜合素質考核(思想道德考核、創新精神與能力、綜合素質與能力)、同等學歷考生附加考試、外語聽說測試、體格檢查、以及相關學院認為必要的其他考核內容(如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實踐和科研活動經歷等)。
1.專業綜合知識考試
專業綜合知識考試滿分為50分。考試題目由學院統一組織。試題內容與《2024年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科目及專業聯系信息表》中公布的復試要求及相關說明一致。在此基礎上,各專業試卷立足命運。某些專業本次考試確實需要設置實踐能力考核題的,該類題的得分比例不得高于50%。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學碩士(MPAcc)考生須設置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題型,滿分30分。
2、綜合質量評估
綜合質量考核滿分40分,由各學院按照《華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組工作基本規范》組織實施。
綜合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等。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和運用以及學術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和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職業發展潛力,突出考察創新能力。
3. 外語聽說測試
外語聽說考試滿分為10分,包括外語聽力考試、外語口語考試和專業外語考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說應用能力。面試過程中各學院按照《華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外語聽說考試辦法》組織和進行面試。
各考試項目的作業工作由各學院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薦工作指南》、《西部地區自薦工作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 《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暫行)》,試題格式以《辦法》為準,原則上采用制定多套試題、安排考生試題等方式。隨機抽取試題,確保復試題及其答案在使用前列為國家秘密材料。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組領導必須加強對復試題的保密教育。老師們。
在線遠程復試的每位考生將單獨進行。上述1、2、3項考試將在考生面試時統一進行。三項考核總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現場復試考生具體復試流程以各學院公布的復試工作細則為準。
4. 同等學歷的附加考試
同等學力考生須額外參加考試(法學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的同等學力考生免試)。同等學歷考生的附加考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附加考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的,成績為不及格。額外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請參見我校發布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科目清單及各學院專業聯系方式》。
對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人教育本科應屆畢業生、自學考試和在線教育考生以及跨學科(類)、專業(領域)復試人選由各學院根據相關學科(門類)確定2024年西華大學專科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專業(領域)培養要求自行確定。
5. 體檢
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未參加體檢(含復檢)的,視為體檢不合格。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體檢中取消乙型肝炎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人數統計表》(教辦發[2010]2號),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衛生健康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教[2003]3號)的體檢結果由學院復試工作組使用。規定時間根據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并根據體檢結果給出結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入學后從研究生院官方網站下載。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檢查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致函考生所在單位移交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個人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狀況。考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信函提交的候選人實績材料須加蓋候選人個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政工部門蓋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檢查表》可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下載(附件3)。
(六)分數計算、使用方法及提交要求
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和使用
①考生總成績(在線遠程復試)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②考生總成績(現場復試)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公共管理(MPA)、會計(MPAcc)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
③調整考生總成績(網上遠程復試和現場復試)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復試成績=專業綜合知識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外語聽說考試成績+學業或實踐成績加分
學校按照復試院校、復試批次、特色項目類別、復試專業、學習方法、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合格考生復試按順序進行。
考生中考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值、復試成績、初試統一考試科目成績總和、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順序。考試成績。因思想品德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而被取消入學資格的,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2、學術特長或創新能力突出,以及在科學研究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的,可根據學院復試工作細則規定的學術或實踐成績加分。原則上3分以內酌情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復試組將說明材料報送學院復試工作組并留存備查。
3、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體檢不量化,計入總成績。
4. 成績提交要求
①復試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數據清單須由填表人、復試組負責人、學院研究生組長(或副組長)簽字招生復試工作組有效。
②學院向研究生院報送簽字蓋章的復試成績排名時,須按要求如實公布相關成績數據,同時提交電子版榜單。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將公布復試成績及排名。學校將在錄取完畢后進行統一公告,公告期限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保持候選人申訴渠道暢通。
③學校統一公布后,擬錄取名單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為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格考試不合格的。
2、復試不合格者。
三、附加考試科目不合格者。
4.復試項目中存在違規、作弊等失信行為的。
5、體檢不合格者。
6、應聘資格不符合要求的(包括因應聘者確認的應聘信息填寫錯誤)。
7、轉學考生未按要求確認進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錄取的考生。
8、對自己的學歷(學籍)有疑問且無法提供權威機構認證的證明的人。
9、未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虛假材料(包括經考生確認的申請信息)的,無論何時均經核實。
10.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規定的,無論何時查實。
(八)復審費的繳納
1、收費標準:按照《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印發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條例[2022])規定第484號)》,參加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須繳納復試費120元元/人,另加考試費80元/人。
2、繳費時間和方式請參見研究生院后續通知。
(九)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各院校要加強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助。
對于地處邊遠山區、貧困地區等網絡信號較差地區、不具備網絡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學校將提供技術支持。確有困難的考生請于3月29日前提供證明材料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申請。我校將積極協調復試平臺提供商、教務處、教務處、網絡中心等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復試場地、網絡支持。等待復試所需的必要且合理的協助。
(十)嚴肅作風紀律檢查
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復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之一。請考生增強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不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誠信參加復試調整。考生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他們的入學資格將被取消并記錄在“候選人的考試完整性”中。在入學后的3個月內,每個招聘學院必須對所有人進行全面審查候選人按照“一般大學和大學的管理層的管理法規”的相關要求。調查和處理部門。
根據“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在處理刑事案件中的應用,例如在2019年9月生效的考試中,“組織考試”,“組織作弊”,“組織”,對法律的應用,對法律的應用,諸如組織欺騙的刑事案件,對法律的應用,對法律的應用,對法律的應用,對法律的應用,對考試,“組織”,“組織”,對考試“組織”,“組織”,對法律的應用,對“組織”,考試“,”非法銷售或提出測試問題,“答案”和其他情況應被視為刑法第284條規定的“嚴重情況”,刑事責任將按照法律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過程中侵犯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過程中的招生法規的個人進行嚴格調查第33號命令)和“涉及一般大學入學違規的臨時措施”(教育部第36號命令)認真對待它。如果構成違法行為,司法當局應根據法律調查法律責任,如果構成犯罪2024年西華大學專科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則司法當局應根據法律調查刑事責任。
5。重新檢查的監督和審查
1。實施責任系統和問責制。每所學院都應完善重新檢查工作過程,檢查時間表,監督和管理機制等。重新檢查工作計劃必須提交給研究生招生小組,以供審查和批準,然后才能實施。擁有近親或其他有關方面的教職員工可能會影響當前考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參加2024年的研究生招生,對我們學校的重新審查必須向他們的部門報告并撤回。學校的畢業生錄取領導小組對重新檢查和錄取過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以及重新審查的結果完全負責,改善了重新檢查工作過程的監督,并嚴重處理紀律侵犯。
2。實施監督系統和檢查系統。學校的研究生院與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辦公室以及學校的紀律檢查和監督辦公室,對重新檢查過程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選擇使用在線平臺并重新檢查現場檢查和檢查以加強對重新檢查過程的監督,迅速糾正違規行為并嚴重處理紀律處分違規行為。
3。實施信息披露系統。諸如學校的重新檢查線,重新檢查工作方法和擬議的入學列表之類的信息將及時在學校的研究生院網站上公開發布。該學院的重新檢查工作詳細信息,次級招生計劃,重新檢查候選人名單,重新檢查結果和其他信息將及時在大學網站上公開發布。
4。實施重新考慮系統。以嚴肅而負責的態度對待投訴和上訴,確保對投訴,上訴和監督的平穩渠道,并接受候選人和社會的監督。接受投訴或上訴的部門是四川省教育考試局(第26號,成都高科技區,高科技區),學校紀律檢查辦公室,紀律檢查和監督辦公室(0817-2568600,318室,房間瓦芬校園辦公大樓),學校研究生院醫院(0817-2568034,131室,辦公大樓,Huafeng校園)。每所大學應在其網站上發布咨詢和投訴渠道,并確保開放相關渠道。
6.其他
我們學校的2024年國家碩士考試錄取措施將在單獨的文件中宣布。
1.該“措施”應提交四川省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局提交。
2。這“措施”適用于2024年碩士學位入學率重新檢查。
3.研究生院負責解釋這些措施。這些措施未涵蓋的事項應受相關的國家和四川省法規的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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