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02 14:01:07作者:佚名
6月1日,上海公布《關于一次性配股新能源小貨車指標配置方案(征詢意見稿)》。按照意見稿,擬在去年8月,一次性配股2萬個新能源小貨車指標,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
攝影:燕房光影未經準許切勿使用
詳細配置方法總體上與新政優化方案中關于按家庭積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貨車指標的方案保持一致。按照征詢意見更改建立后,將盡早啟動施行,讓2萬個“無車家庭”盡早受惠。
上海搖號新增“無車家庭”
積分越小學簽機會越大
另外,《北京市小貨車總數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征詢意見稿)》《〈北京市小貨車總數調控暫行規定〉實施條例(修訂征詢意見稿)》兩個文件也公開征詢意見。
依照文件,擬從今年開始,在以個人為單位出席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輪候配置方法的基礎上,提高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模式。家庭總積分將作為搖號的中簽倍率,賦于單個“無車家庭”更高一簽機會,積分越大學簽機會越大。
劃重點!這種變化要留意
1、擬從今年起,新增以家庭為單位的搖號規則,家庭搖號按照每位家庭申請人的積分估算家庭總積分。家庭與個人同池搖號。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賦于“無車家庭”明顯多于個人的搖號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總量。
2、擬從今年起,年度新能源小貨車配置指標人數的80%優先向家庭配置,20%向個人配置。
3、增加對個人申請更新指標數目的限制,同時放開名下多車的個人向符合條件的表親屬轉移登記汽車。詳細來說北京搖號最新政策,就是每人最多只好保留1個小貨車指標。
4、擬從今年起,父子間補辦汽車變更登記,感情關系存續期要滿一年,且受讓方名下無車、無指標。
5、擬從今年起,申請小貨車更新指標,可以在汽車補辦完轉移、注銷登記后按照還要隨時遞交申請,不再設置12個月申請期限。
6、擬從今年起,指標配置由每兩個月一次調整為每年三次。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每年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家庭搖號”應符合這些條件?
1、家庭主申請人及其他家庭申請人應為:
本市戶口人員;
駐滬軍隊現役軍官和現役特警;
持有有效身分護照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臺市民、華僑及英籍人員;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口人員;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十年(含)連續在本市收取社會壽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口人員。
主申請人還要持有有效駕考,其他申請人不要求。
2、其他家庭申請人可以包括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和夫婦雙方家長,家庭申請總數量不高于2人。
3、所有家庭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貨車。
4、家庭申請人如離婚,且未婚時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記的小貨車,代辦配置指標申請登記時離婚應滿五年。2020年6月1昨日已離婚的除外。
5、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過程中,所有家庭申請人本人及配偶均不能同時再以其他方式申請配置指標。
6、所有家庭申請人須申明申請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并承諾家庭榮獲指標后,五年內不再申請配置指標。
家庭總積分如何算?
公式1: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
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公式2: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主申請人配偶的
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注:家庭代際數是指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幾代人,最多為3代。
劃重點:
三大類人群中簽倍率高
1.父子都在搖號的中簽倍率高;
2.家庭成員在搖號池中人多的,中簽倍率高;
3.有老有小、代際數多的,中簽倍率高。
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其中,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
家庭申請人已出席普通指標搖號的,按其累積的階梯數每1階梯加1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按其開始輪候時間距離以家庭為單位遞交申請的時間每滿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份按1年估算,先前出席搖號斬獲的階梯數合并加分;沒有出席搖號或輪候的,不加分。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一年,家庭申請人積分各降低1分。
打擊“假離婚、假結婚”買賣指標!
依據剛公布的《〈北京市小貨車總數調控暫行規定〉實施條例(修訂征詢意見稿)》,擬從今年起,父子間補辦汽車變更登記,感情關系存續期要滿一年,且受讓方名下無車、無指標。權威部委解析,這項規定從而懲處通過離婚登記買賣小貨車指標的違規行為。
為有效懲處通過離婚登記買賣小貨車指標的違規行為,維護小貨車指標調控新政的嚴厲性,新政優化方案提出:
在申領父子間汽車變更登記、離婚析產汽車轉移登記時,需滿足感情存續屆滿1年的條件;
個人名下有2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貨車的,在代辦向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汽車時,受讓方與汽車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系存續期也需滿1年。
啟動施行后,將利用感情、人口信息大數據進行嚴苛初審。
新修訂的征詢意見稿也有一處牽涉感情狀態,即對于以家庭為單位搖號的申請人,假如申請人早已離婚,且未婚時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記的小貨車,代辦配置指標申請登記時離婚應滿三年,2020年6月1昨日已離婚的除外。記者了解到,這項規定是為了防止政策催生“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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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熱點問題權威解惑
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的主要考慮是哪些?可以共同申請指標的家庭成員范圍是如何確定的?怎樣從個人申請指標轉化為以家庭申請?針對民眾關心的“搖號政策”征求意見稿熱點問題,權威部委進行了答疑。
一、和既有新政相比較,新政優化方案主要調整了這些內容?
答: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調整:
一是在以個人為單位出席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輪候配置方法的基礎上,提高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模式。同時,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通過賦于“無車家庭”明顯多于個人的搖號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總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這是本次新政優化方案中最核心的內容。
二是提高對個人申請更新指標數目的限制,同時放開名下多車的個人向符合條件的表親屬轉移登記汽車。詳細來說,就是每人最多只好保留1個小貨車指標。1人名下假如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小貨車的,汽車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余汽車不予代辦更新指標,但容許其向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貨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余的汽車,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但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條件。
三是取消申請更新指標的期限要求。現有新政規定,個人還要小貨車更新指標的,應在汽車代辦完成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遞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手動舍棄。
從那些年的實行狀況看,一是出于個人主客觀成因造成無法在規定時限內申請更新指標,對個人導致重大損失;二是本不急于新添置汽車的個人,不得不趕在期限到期前申請更新指標,不促使實現調控新政關于放慢機動車增長的目標。
然而,新政優化方案擬給予取消,便于居民按照實際須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并且即便申請到更新指標之后,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不變。
二、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的主要考慮是哪些?
答:隨著申請指標的數量不斷增多,個人普通指標搖號的平均中簽率持續低迷、個人輪候新能源指標所需的時間不斷加長。有的家庭一輛車也沒有,全家人參與搖號卻常年難以榮獲指標,而有的個人或家庭卻擁有多輛車。
這些不平衡性慢慢衍生出違規租售指標、通過感情登記有償轉移指標、購買外埠車、皮貨車,私自加裝封閉式重型車輛等一系列避免小貨車指標調控新政的行為。近些年來社會僑界關于指標調控的意見建議當中,反映這些問題最多,號召“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的訴求最為集中。
實際上,市有關部委也已經舉辦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方案的研究,但因為前些年大數據應用和共享的基礎還不足以支撐更為精細化的指標調控舉措,所以經常處于研究貯備狀態。
當前,隨著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信息技術在政務服務中的集成創新應用,國家及本市的人口、婚姻登記和汽車管理等不同部委間的數據融合共享不斷深入,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具有了技術和數據基礎。
一是通過大數據技術愈發精準地辨識出“無車家庭”;二是群眾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享受到“一網通辦”的便利北京搖號最新政策,“讓數據多倒閉、群眾少跑腿”。對于經過數據比對核驗后,還須要逐步核實證明的信息,將引進公證服務。
另外,社會信用機制的日益加強也為新政施行提供了保障和支持,這次新政優化方案將要求家庭申請人要共同對補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諾,并將承諾履行狀況列入個人信用記錄。實現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后,將有效減少資源配置的科學性和公正性,使有限的公共資源發揮出更大的效用。
三、可以共同申請指標的家庭成員范圍是如何確定的?
家庭是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父子間互相扶植贍養老人、養育孫輩既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展現,更是法律賦于公民應盡的基本義務。配偶、父母、子女作為聯系最為密切的家庭成員,互相之間的血親、婚姻等親屬紐帶更為結實,有著良好的共同生活起居基礎,其親屬關系和權力義務還有著更為堅固的法律體制保障,在憲法、婚姻法及十三屆全省人大三次大會剛審議通過正式于今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均有明晰規定。
因此,新政優化方案將可以共同申請指標的家庭成員范圍限定在配偶、子女及雙方家長。之外,綜合考慮小貨車的出游效用、乘員空間、擁車用車方便性等誘因,將“家庭申請人”范圍限定在配偶、子女及雙方家長的范圍內,才能保障愈發合理的出游需求。
四、如何從個人申請指標轉化為以家庭申請?配偶、子女和雙方家長是否只好組成一個家庭申請指標,還是可以組成多個家庭申請指標?
答:現在正在以個人名義出席指標配置的申請人,假如想轉化為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有配偶的,首先判定配偶是否符合“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貨車”及“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兩個條件,符合這兩個條件了,父子就可以共同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沒有配偶的可以考慮和媽媽或孫輩共同申請,顯然,有配偶的也能和符合條件的孫輩或雙方家長共同申請。
判定媽媽是否可以加入申請,要從兩方面來看,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記的小貨車,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記的小貨車,雙方都不符合條件;假如雙方均無本市登記的小貨車,再看是否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條件,符合的一方能共同申請(不要求雙方均滿足才會參與申請)。
判定孫輩是否可以加入申請,不僅要符合“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貨車”及“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兩個條件外,需要看孫輩的配偶擁有本市登記的小貨車狀況,配偶有本市登記的小貨車的,孫輩不能作為家庭申請人。
假如配偶、子女及雙方家長均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這是可以共同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的最大范圍。其實,假如家庭成員中有多名成員符合作為家庭主申請人的條件,是可以組合成多個家庭來申請指標的,不過,作為一個家庭來申請時,家庭申請人越多,家庭總積分就越高,榮獲指標的機率也更高。
五、如何在指標配置中展現對家庭的照料?
答:新政優化方案引進了家庭積分的概念并合理設置積分規則。在普通指標配置時,通過家庭積分賦于“無車家庭”遠低于個人的中簽機率;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除分配給單位和運營車的指標配額外,首先掏出80%的指標按照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
在估算個人積分時,對家庭申請人先前參與過搖號的次數或輪候的時間均轉化為積分進行累加。估算家庭總積分時,一是充分展現夫婦作為家庭核心成員的誘因,夫婦雙方都在搖號的中簽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員在搖號池中人多的中簽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際數多的,中簽倍率高。
按照家庭積分規則,以當前個人搖號平均階梯積分為5進行推算,例子說明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的優勢如下:
案例1:三代同堂你們庭
家庭申請人包括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2名孫輩及雙方家長共三代8人,其中有4人正出席搖號,個人階梯數均為5。
即該家庭如出席搖號,中簽倍率是個人首次出席搖號中簽率的126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出席搖號中簽率的25倍多。
案例2:一家三口
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一名孫輩組成共兩代3人,父子均在搖號,個人階梯數均為5。
即該家庭如出席搖號,中簽倍率是個人首次出席搖號中簽率的54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出席搖號中簽率的10倍多。
案例3:父子三人小家庭
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及其配偶2人組成,只有主申請人在搖號,個人階梯數為5。
即該家庭如出席搖號,中簽倍率是個人首次出席搖號中簽率的16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出席搖號中簽率的3倍多。
六、為什么要對申請更新指標的數目作出限制?
這次新政優化方案提出限制一人名下多車的個人只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主要是為了逐步提升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正性。
小貨車指標作為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必須建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的原則。而汽車作為個人財產,所有人可以經常使用到報廢,還要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
新政優化方案同時也容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多余的汽車。
七、在汽車轉移登記環節設置親屬關系存續期限的考慮是哪些?
答:為有效懲處通過離婚登記買賣小貨車指標的違規行為,維護小貨車指標調控新政的嚴厲性,新政優化方案提出,在代辦父子間汽車變更登記、離婚析產汽車轉移登記時,需滿足感情存續屆滿1年的條件;個人名下有2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貨車的,在代辦向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汽車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系存續期也需滿1年。啟動施行后,將利用感情、人口信息大數據進行嚴苛初審。
八、今年一次性配股新能源小貨車指標的考慮是哪些?
答:為落實中央關于統籌推動災情防范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決策布署,帶動消費、穩定經濟、切實提高民眾的榮獲感,市政府決定明年下半年一次性配股2萬個新能源小貨車指標,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詳細配置方法總體上與新政優化方案中關于按家庭積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貨車指標的方案保持一致。按照征詢意見更改建立后,將盡早啟動施行,讓2萬個“無車家庭”盡早受惠。
九、此次修訂新政施行后,年度指標配額是否會有調整?
答:此次新政優化方案主要是調整配置模式,原則上對今年年度指標配額總量暫不做調整。關于中遠期調控思路,相關部委將結合天津城市總體規劃關于“按照控擁有、限使用、差別化的原則施行交通需求管理,到2035年小貨車出游比列和車均出游硬度幅度不大于30%”的要求,專項進行研究。
十、這次公開征詢意見的三個文件內在聯系是何種?
答:《北京市小貨車總數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征詢意見稿)》是將以政府令方式公布的、適用于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地方政府規章,從法律文件層級為本市推行小貨車總數調控提供根據,原則性規定小貨車總數調控的總體目標、總體路徑、調控舉措等內容。
《〈北京市小貨車總數調控暫行規定〉實施條例(修訂征詢意見稿)》是由本市交通、公安、發展變革、科技、經信、民政、司法、財政、人力醫保、生態環境、商務、稅務、市場監管、人才工作等行政機關聯合印發的文件,在《暫行規定》的框架對指標調控舉措牽涉的基本概念進行劃分,對詳細適用的標準及執行程序逐步明晰,進而使《暫行規定》具有更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
《關于一次性配股新能源小貨車指標配置方案(征詢意見稿)》則是基于上述兩個文件擬作出的規則調整,擬定的臨時性舉措方案。
三個文件將在履行完公開征詢意見的程序后,逐步更改建立并報省委、市政府審定后印發。其中,《暫行規定》和《實施條例》將于年底啟動施行;一次性配股指標配置工作計劃于明年8月末啟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