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02 16:03:18作者:佚名
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布署,為做好2011年全國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別工作,進一步規范考務管理,提升鑒別質量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全省、全省聯考品牌影響力,現將全省和全國統一鑒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全國統一鑒別的職業范圍
(一)全省聯考職業(10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咨詢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網絡編輯員(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一級)、職業指導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等。
全國聯考職業(14個):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四級、三級)、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四級、三級)、公關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四級、三級)、物流師、企業培訓師、電子商務師、公共營養師、廣告設計師、計算機輔助設計繪圖員(電子、建筑、機械)、網絡管理員、社會工作者、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等(具體時間和職業等級安排情況見附件1、2)。
繼續組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等3個職業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統一鑒別,具備條件的單位可向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申請籌建相應的培訓鑒別試點機構,并按要求填寫《全省統一鑒別職業培訓鑒別試點機構申請表》(見附件3),經省中心資質審核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初審同意后方可舉辦試驗性培訓鑒別工作。
新增采購師(國家職業資格三、四級)、婚姻家庭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的試驗性鑒別,各省可按每職業選擇1-2家單位出席試驗性培訓鑒別工作,具備條件的單位可向市中心申請籌建相應的培訓鑒別試點機構,并按要求填寫《全省統一鑒別職業培訓鑒別試點機構申請表》,經各縣審核合格并報省中心資質初審同意后方可舉辦試驗性培訓鑒別工作。
陳列展覽設計員職業不再作為全國統一鑒別職業。
(二)2011年我省心理咨詢師職業二級綜合評審仍采用撰寫論文和口頭答辯形式。其中理論、技能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出席口頭答辯,出席答辯考生名單公布時間為考后兩周采購師職業資格,口頭答辯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010年度出席鑒別的人員有單項成績不合格的,仍可在去年5月申報論文答辯重考。去年下半年起統一依照新辦法申報。
(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二級綜合評審方法調整為以紙筆作答完成一張“文件筐”形式的試題,考生不再撰寫論文。
從5月份開始,調整貨運師職業的鑒別考評方式,三、四級除進行理論、技能機考外,降低技能面試。二級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面試,答題卡作答。
以上兩個職業調整(降低)鑒別考評形式的樣卷將在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別服務網()“公告通知”欄目上公示。
(四)信用管理師職業的生源組織和培訓工作由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依照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要求組織施行,鑒別考評工作由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具體負責。
(五)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要求,2011年起理財規劃師全省統一鑒別采用上機考試形式,不再采取紙筆作答形式,考試教材、題型和內容不變;機考平臺采用ATA公司平臺,機考分三天,考生可任選其中三天報考考試。
(六)項目管理師二級采用書面考試,紙筆題卡作答的形式,不再采取機考方式。
二、2011年“統考日”安排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布署,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去年我省繼續推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別日(以下簡稱“統考日”)制度,具體日期為:
全省、全省聯考時間安排:
聯考日期
報考截至日期
上半年聯考
5月21、22日
4月14日
下半年聯考
11月19、20日
10月14日
試驗性鑒別日期為:
職業
考試方式
試驗性鑒定時期
聯考日期
采購師
面試
3月20日—4月30日
5月22日
11月20日
婚姻家庭咨詢師
面試
7月1日—10月30日
11月20日
三、加強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規范管理,著力保證鑒別質量
(一)為確保統一鑒別質量,各地要依照職業技能鑒別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對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考點的集中管理。每位地區的考點數目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要求,各地要在全省統一鑒別施行前2個月將《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定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報省中心,省中心匯總后報部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向社會公布全省統一鑒別考點設置情況,全國統一鑒別的考點由省中心初審后,在省職業技能鑒別服務網向社會公布。各地在報考結束上報聯考報考信息數據的同時,應按照考生報考情況做好考場安排,并認真填寫上報《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試題申請表》(見附件5)和《全國、全省聯考考場安排表》(見附件6),確保試題原封送達考場。
(二)各省和省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組織報考、資格審查和派遣監考人員等相關工作。全省、全省統一鑒別的相關職業申報條件已在“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別服務網”上的鑒別公告中詳盡列舉,請各省和省有關單位嚴格執行。各省和省有關單位應按要求將相應《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申請表》(附件7)、《全國、全省統一鑒別申請匯總表》(附件8)、“報名錄入器”生成的“考生報考數據”、《補考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9)紙質及電子數據各一份報省中心,電子郵箱:。
(三)各地、省有關單位要不斷改進建立考前打算、考場安排、人員配備等考務管理工作。各考場要按30人標準課室設置,保證一人一桌,機考的考點要保證一人一機,并留有10%的機器備用,每位考試點設1名總監考及3名以上負責試題整理裝訂的考務管理人員,每位考場起碼派2名監考人員??寂嘁蛛x,各考點監考人員要互相交叉監考,著力履行職責,避免各類違法違紀現象。省中心按試題交接要求,將于開考前1天將試題直接送達各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各省中心在開考前1小時將試題和答題卡發至各考點。為避免答題卡誤涂、漏涂、不涂等現象,各考場監考人員要指導考生認真填寫,考試結束后,考生答題卡必須按次序放入答題卡密封袋內,考生試題一律收回放入試題袋中,并按考務管理規程要求將密封后的答題卡和考生試題及考場記錄表于當日或隔日送交省中心統一組織閱卷評分。
(四)各地要高度注重質量督查和舉報取締工作,按規定派遣相應的質量督查人員采購師職業資格,做好統一鑒別的質量督查工作。今年,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為各省配備了手機屏蔽儀,各省要正確使用,考點考務管理辦公室要遠離屏蔽范圍,確保考試過程中信息的上傳下達,各考點要強化對監考人員的管理,在考前舉行考務大會,進一步明晰考生須知、監考人員須知等。
為做好統一鑒別工作,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籌建監督舉報電話,聯考當天值勤電話,各地區要籌建監督舉報電話和值勤電話,秉公處理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解決考生咨詢和現場發覺的問題。
附件:
1、2011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2、2011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考評方案
3、全省統一鑒別職業培訓鑒別試點機構申請表
4、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
5、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試題申請表
6、全國、全省統一鑒別考場安排表
7、全國、全省統一鑒別申請表
8、全國、全省統一鑒別申請匯總表
9、補考人員情況登記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下載:附件1:2011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定時間安排.doc
附件下載:附件2:2011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考評方案.doc
附件下載:附件3:全國統一鑒別職業培訓鑒別試點機構申請表.doc
附件下載:附件4: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doc
附件下載:附件5:國家職業資格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試題申請表.doc
附件下載:附件6:全省、全省統一鑒別考場安排表.doc
附件下載:附件7:全省、全省統一鑒別申請表.doc
附件下載:附件8:全省、全省統一鑒別申請匯總表.doc
附件下載:附件9:重考人員情況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