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3 21:58:13作者:佚名
考試形式:“3+1+2”模式,滿分750分
記者了解到,今年湖南高考繼續采用“3+1+2”模式,考試科目由全國統考科目(簡稱統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擇優考試科目(簡稱擇優考試科目)組成。其中,“3”是指全國統一設置的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三門統考科目。擇優科目分為第一志愿科目和第二志愿科目,均由我省自主設置。其中,“1”為第一志愿科目,從物理、歷史兩門科目中任選一門;“2”為第二志愿科目,從思政、地理、化學、生物四門科目中任選兩門。
高考總成績為750分。其中,3門統考科目每門滿分為150分,試卷原始成績直接計入高考總成績;考生選擇的3門選修科目每門滿分為100分,第一志愿科目憑試卷原始成績直接計入高考總成績,第二志愿科目按有關規定計入高考總成績。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按考生第一志愿分為物理類學科組合(簡稱“物理”)和歷史類學科組合(簡稱“歷史”)兩個類別,每位考生須在物理類和歷史類中選擇一個類別報考,不得同時報考。其中,報考組織專業考試的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相應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省級統考。報考高等學校外語類專業、有口語考試要求的涉外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語考試。報考大專先行批次空乘專業(含乘務員、客艙乘務方向)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獨立組織的空乘專業考試。
招生:專業和課程分為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
高校如何招生?依據何在?《實施辦法》指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專業及計劃分為普通類(含不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下同)、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下同)。其中,普通類、體育類專業招生計劃按物理、歷史類分類編制、公布;藝術類專業計劃不區分物理、歷史類,統一公布。計劃具體編制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采用并行志愿填報的高校招生計劃按“學院+專業組”模式編制,不采用并行志愿填報的高校招生計劃按傳統“學院+專業”模式編制。
高校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設置一個或多個高校專業組,每個高校專業組可以包含不同數量的專業。必須明確各專業(組)的選修科目要求。同一高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選修科目要求必須相同。選修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也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高校專業組。選修科目要求不同的專業必須單獨設置高校專業組。
高校招生計劃原則上須編入高校專業組(或學院)內各專業;無需編入省級計劃的專項招生,其計劃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編制。普通定向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楚藝工匠計劃、預科班、民族班計劃須單獨設置高校專業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原則上應單獨設置高校專業組;不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可單獨設置高校專業組。
志愿:藝術類提前錄取志愿調整為45名
普通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批次分為本科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專科提前錄取和高職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批次分為本科提前錄取和高職批次,每批次申請以學校或學校專業組為基本單位,每份學校申請或學校專業組申請包含6個專業申請和1個“專業服從”申請。
普通類中,本科提前錄取設有“平行選擇”欄和“單選”欄,其中平行選擇設有45個院校專業平行選擇,“單選”欄設有1個院校選擇;本科提前錄取設有“專項選擇”欄和“通用選擇”欄,其中“專項選擇”欄設有1個院校選擇,“通用選擇”欄設有45個院校專業平行選擇;專科提前錄取設有“平行選擇”欄和“單選”欄,其中“平行選擇”欄設有30個院校專業平行選擇,“單選”欄設有1個院校選擇;高職提前錄取設有30個院校專業平行選擇。
在本科提前錄取中,“平行志愿”欄安排的高校分為軍事院校、公安院校、其他院校三類。其中,公安院校包括湖南警察學院、其他省份公安院校(不含新疆警察學院);其他院校包括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計劃、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計劃(含卓越教師專項項目)、省級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含卓越教師專項項目)、種子科學與工程專業、部分高校。“單志愿”欄安排民航飛行生、農村訂單導向醫學生、農技專職生、水利專職生、林業專職生、核工業專職生、航海、省外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其他院校。
本科批次中,“特殊類型志愿”欄安排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中南大學綜合評價錄取等特殊類型招生院校(專業),符合相應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種類型填寫;“普通志愿”欄安排普通非定向計劃、普通定向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楚藝工匠計劃、不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專業計劃、民族班計劃、預科班計劃等,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報考上述符合條件的計劃類別。
專科提前錄取批次中,“平行選擇”欄安排士官定向培養計劃;“單選”欄安排公安、船員、航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農業技術特殊崗位、水利特殊崗位、林業特殊崗位等高校地方人才培養計劃。
高職高專招生批次,各學院、專業實行平行選擇。
體育專業提前錄取本科批次與本科批次平行選擇45個專業,專科專業提前錄取與高職高專批次平行選擇30個專業,藝術類專業選擇設置及填報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提前錄取本科批次藝術類專業選擇數由30個調整為45個。
各類別、各批次首批報名人員提交錄取后,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將通過網絡等媒體向社會公布相應報名完成后未滿招收的院校或專業組的招生計劃空缺情況,并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報名集。其中,普通、體育類本科提前批、專科提前批報名各設1個報名集,本科普通類報名和高職高專報名均設2個報名集英語作文,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報名均設2個報名集。
考生須根據所報考專業選擇符合選修科目要求的學院專業組(或專業),同批次同時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中,考生只能填報同一專業類別(普通類、體育類、藝術類)的志愿,不得混合填報。
錄取分數線:根據考生成績、招生計劃名額、生源比例確定分數線。
《實施辦法》指出,我省本科、高職院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根據考生成績、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按照一定比例設定的;普通專業設置專項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供部分專項招生和部分院校招生參考。
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組成。其中,體育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全省統一設置,按照學業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與專業成績之和進行建檔排序。藝術類專業(歌劇專業除外)錄取控制分數線及建檔排序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歌劇專業按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歌劇專業省際聯考協調組有關規定執行。不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按照普通專業建檔錄取規則進行建檔錄取2024高校錄取分數線,其最低分數要求不得低于我省普通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高考文化分數最低要求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確定。其中,部分“雙一流”高校高考文化分數要求須達到我省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高校須達到我省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對體育專業成績優異、有特殊培養潛力的考生,高校可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探索建立以文化成績為依據的特殊錄取機制。被錄取的考生中,高考文化課成績低于我省高校相關專業錄取分數線不低于20分的考生,可進入相應普通專業學習;其余考生僅限于進入體育專業學習。
高校錄取順序為:強基計劃、香港高校自主招生及海空軍飛行學員錄取、本科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專科提前錄取、高職高專批次。普通本科批次先錄取“特殊類型志愿”,后錄取“普通志愿”。
總成績相同者,報考時按以下規則排序:普通專業類,按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或數學最高成績、外語成績、第一志愿科目成績、第二選修科目最高成績、第二選修科目第二成績從大到小排序2024高校錄取分數線,若總成績相同,則比較考生志愿優先順序,順序靠前者優先錄用,若志愿相同,則全部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