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1 20:45:26作者:佚名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按照《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等學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的意見》(教發[2020]1號)等文件精神,經教育部同意,我校2024年將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即“復旦大學強基計劃”),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志向、有天賦的青年學子,把他們培養成為能為國擔當、擔當科技創新、科教興國的復旦人。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要求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4年全國高考報名條件、愿意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以下兩類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秀、學業成績優異;
B類:高中階段基礎學科成績優秀,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一等獎(金牌)或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礎項目的考生不可同時報考其他大學的強基礎項目。
二、專業
省招生計劃名額將以我校強基礎計劃報名平臺公布的信息為準。
三、報名方式及評選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A類考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間登錄復旦大學強基礎班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B類考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26日期間登錄復旦大學強基班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我校將對其學科專業素養和綜合成績進行審核,并于4月28日向考生公布專項資格審核結果。專項資格審核通過者,獲得特批錄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可登錄復旦大學強基班報名平臺重新報名為A類考生,或取消我校強基班報名資格。
2.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3. 測試與評估
1.初步測試:
(一)初試時間為6月15日前(高考結束后、成績公布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初試采取筆試形式;
(2)A類考生,根據初試成績,各專業統一設定全國及格分數線,并設定不低于及格分數線的初試及格分數線,該分數線不超過各省、各專業計劃招生人數的3倍。初試及格的考生方可進入校考復試。初試不及格的考生,不再進入后續選拔環節,其校考成績不予計算。
(3)經專門規定錄取的B類考生,無需參加初試,直接進入校考、復試和面試。
2.復測確認:
入圍校考、復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登錄復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確認校考、復試資格并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和《知情同意書》。放棄、不確認或未完成簽署《承諾書》和《知情同意書》的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不再進入后續選拔階段。
3.重新測試:
(1)6月22日前進行復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復試將根據申請專業進行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等;
(2)A類考生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專業,須參加筆試和面試;A類考生報考其他專業直接參加面試;B類考生直接參加面試。
(3)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入圍候選人進行面試,專家與候選人采用“雙隨機”抽簽方式配對復旦大學研究生分數線2024,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4)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測評材料將作為面試過程中的重要參考資料,面試前將安排充足的時間供面試專家審核。
(5)面試結束后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結果作為綜合得分相同者排序依據之一。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無故缺席體能測試者,取消體能測試成績。詳見附件。
(四)錄取辦法
1.作為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不包括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和學校考試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校考成績
注1:校考滿分為150分,其中筆試滿分為100分。
注2:A類考生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等專業,其校考成績以復試筆試成績計算;A類考生報考其他專業,其校考成績以初試成績計算。
2.高考成績公布后,按規定確定預錄取名單:
(1)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首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本科合并批次省份和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省招生辦公室文件規定對應控制分數線執行);
(2)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學校考試成績、專業偏好、省計劃號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體能測試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排序;
(3)B類考生,如其綜合成績達到其家鄉A類考生錄取最低分數線,我校將增設錄取計劃。
3.強基計劃預錄取考生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報送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正式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報規則參加后續批次志愿錄取。
四、培訓計劃
學校將為強基計劃學生制定單獨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激勵機制,增強學生榮譽感和使命感。學校將為強基計劃學生配備一流的師資復旦大學研究生分數線2024,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營造一流的學術環境和氛圍,實行導師制、小班化等培養模式。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優先考慮本、碩、博學位培養、公派出國、獎學金等。同時,建立分階段考核和動態進出機制。
五、其他說明
1、應聘人員上傳的材料將作為面試的參考資料,無需發送紙質材料。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供。
(三)考生在報名材料、綜合素質檔案等材料中作假,或在大學測評中作弊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名、考試和強基計劃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相應處理。對已經入學的,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取消其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吊銷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各中學應認真核實所提供的材料,如有弄虛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對已確認參加校考、復考但無故放棄學業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規定通報原籍省份考試招生機構,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5.筆試內容如下:
1.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歷史學、哲學專業學生考試內容為文學、歷史學、哲學綜合知識水平;
2.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考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考計算與算法,物理學專業考物理學,化學專業考化學,生物科學與基礎醫學專業考數理化組合考試。
(6)“強基礎班”錄取生原則上在本科學習期間不得轉入“強基礎班”以外的專業。
(七)我校對符合強基計劃培養條件的學生實行本碩銜接培養。學生進入研究生階段后,主要接受強基計劃基礎學科的培養,部分學生還可按培養計劃接受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技術、新材料、先進制造與國家安全等重點領域以及國家緊缺人才人文社科領域的跨學科培養。本碩銜接專業范圍詳見后續公布的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培養計劃。研究生階段具體招生專業及名額以學校轉學當年公布的工作計劃為準。
(八)校考期間,考生交通、食宿自理。入圍考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費保障和住宿補貼。
(九)凡參加強基計劃重考的考生,須在考試期間購買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響入學考試進程,學校考試計劃將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11)學校沒有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實施包括強基計劃在內的各類考試、招生活動,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領導和監督保障機制
1.復旦大學強基計劃由學校強基計劃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
(二)復旦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學校在實施本指南過程中將確保機會均等、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申請資格和錄取標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四)復旦大學強基礎計劃招生工作全過程接受復旦大學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