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24 10:42:21作者:admin2
11月2日,記者從省教育廳召開的云南省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省教育廳近日制定并出臺了《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的意見》,以進一步完善我省將從2010年起實施的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學校招生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同時,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禁止包括“奧賽”在內的所有中小學學科競賽活動,并規范中小學校招生加分政策。
據悉,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將從2009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由省教育廳制定統一的考試標準、統一考試科目、統一考試時間、統一發布全省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質量藍皮書,并根據質量評價與監測的需要建立抽考制度。初中學生只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才能被授予九年義務教育證書。綜合素質評價指標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包括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二是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包括個性特長、個人成果及其他自主選擇的內容等3個方面。為了確保評價的公平、公正,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校園內公示一周。此外,從2010年開始,將實行優質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招生制度改革,2010年、2011年過渡期間的中考由各州、市自行命題制卷,按全省統一的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分值、考試方式組織考試。從2012年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開始,逐步建立擇優統招、定向招生、推薦保送、特長生錄取以及由招生學校進行必要的面試考查等多種招生錄取方式及多元化錄取機制,逐步擴大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