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8 09:08:55作者:佚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關于完善導游人員資格證頒發行政審批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2023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定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舉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印發關于組織實施
關于2023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和《關于完善導游人員資格證書頒發行政審批的通知》(旅辦發[2015]202號)規定,2023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定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舉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申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專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滿足導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流程包括提交報名信息、審核報名信息、繳納費用、下載準考證四個步驟。
1. 提交注冊信息
2023年7月10日9時至2023年8月14日17時,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名信息,報名系統網址為(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門戶網站)。考生須上傳近期1寸符合要求的白底免冠證件照、本人身份證掃描件(含正反面,考試日期須在身份證有效期內)、本人學歷證書掃描件并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材料具體要求見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考生不得多地報名。
2. 注冊信息審核
2023年7月10日9時至2023年8月21日17時,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更改。
(三)付款
考生須在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方可繳費,繳費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28日17:00。繳費成功后,如因考生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所繳費用不予退款。
4. 下載門票
2023年11月20日9時起,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報名信息未經審核或未繳納費用的考生無法下載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大綱
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的考生須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面試)。已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并需轉其他語種的考生(以下簡稱“加試考生”)只需參加現場考試(面試)。筆試采用機考形式,科目為政策與法律法規(科目一)、導游業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道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面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為一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一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現場考試(面試)按照《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2023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可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下載。
四、考試時間
5. 費用
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按照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報名費用。
6. 考試成績公布
考生筆試成績、現場考試(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達到錄取分數線即為錄取合格。考生參加附加考試,現場考試(面試)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即為錄取合格。考生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自2024年3月11日9時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成績。
七、考試成績復核
考生如需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可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申請復核。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再重復復核。考試成績復核按照《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8. 證書的頒發
文化和旅游部將委托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向考試合格的考生頒發《導游資格證書》2024年導游證考試報名時間,考生需提供與報名信息相符的原件,供發證人員核驗。
九、其他申請事項
1.港澳臺居民申請條件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應當符合《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報名時還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查。
2.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進行資格審查。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其他條件與大陸考生相同。
(二)中職旅游專業報考條件
2024年中職學校旅游專業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考試,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10.相關工作要求
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2024年導游證考試報名時間,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嚴明紀律,確保2023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順利舉行。
1.加強考試管理。
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考試全流程管理,嚴格審核報名信息,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切實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權威。
(二)落實審查責任。
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考試責任,增強責任意識,提高履職能力。對在組織考試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推卸責任、拖延辦事、擅自離崗、隱瞞真實情況、漏報、謊報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一經查實,將嚴肅追責問責,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保持嚴肅的考風、考紀。
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違反考核規則和考試紀律的行為,對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違反考核規則和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要按規定嚴肅處理。
請知悉。
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
2023 年 7 月 3 日
附件:2023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