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4 17:29:11作者:佚名
各縣(自治縣、市、區)教育體育局,高新區教育體育局,市屬中學: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行為,促進普通高中教育多元化、特色化發展,特制定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
普通高中招生是普通高中教育的關鍵環節,是推動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發展的重要內容。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大力促進和維護教育公平承德市教育考試招生信息平臺,事關每一個家庭的切身利益,是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重要方面。為此,市教育局成立了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統一發布招生計劃,確定招生范圍,劃分錄取批次,統一時間填報網上報名。市招生辦、基礎教育處將組織全市統一分批次錄取,錄取結果作為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部門報到依據。 要堅決杜絕違規爭搶生源現象,切實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全面推行“陽光招生”,營造良好教育生態,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整體水平,實現城鄉教育更加公平和更高質量發展。
二、招生計劃
各縣(市、區)根據本區域普通高中布局、辦學條件、辦學規模、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額年度目標、規范辦學要求、初中畢業生人數等情況,按照普通高中與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致相當的原則,編制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市教育局審核確定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27565人,承德市特殊教育學校計劃招生60人。承德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附件2)是普通高中招生、報到的唯一依據,必須嚴格執行,不得超計劃招生,班級規模控制在55人以內,不得出現新的大學校規、大班額現象。
本市2021年核準的在核準機關所轄區域(以下簡稱核準區域)以外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控制在學校招生總計劃的30%以內,并逐年壓縮。按照均衡原則,將核準區域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給其他城市。市教育局要將核準區域外城市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擬定方案書面告知、征求學生所在城市教育局。學生所在城市教育局要根據本市普通高中學額緊缺情況于6月10日前作出書面答復。各城市教育局要將學生所在地市教育局書面同意的招生計劃確定為核準區域外城市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未經學生所在地市教育局書面同意的招生計劃,不得確定為核準區域外城市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6月20日前,經學生所在地市教育局書面同意的其他地方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備案。
單獨招收藝術、體育類特長生的高中,在招生計劃中單獨列明擬錄取人數,另行設置志愿代碼。高中可組織專業測試,并于7月30日前按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報送普通高中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表(附件3),紙質版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印章,電子版報送市招生辦、基礎教育處。招生時以中考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準,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計劃招生名額滿員。承德第八中學(承德藝術高中)、雙灤實驗中學面向全市招收藝術、體育類特長生,學校不單獨組織專業測試,按照考生意愿和中考成績依次錄取,直至計劃招生名額滿員。 入學后會進行專業測試、分班。
普通高中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招生。普通高中“國際部”招生實行單列計劃,納入統一招生管理,錄取分數線應達到同批次學校的錄取要求。“國際部”實行獨立組班,學生在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按照省文件精神,每所公辦高中可有5%的自主招生計劃。自主招生由各高中組織制定,以考生成績、綜合素質測評等特長為依據,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進行。學校如確認不開展自主招生,須在全市統一招生時提出放棄自主招生的申請,自主招生名額可轉為統一招生名額,納入統一錄取。已被自主招生學校確認錄取的學生,享受統一招生待遇,無需填報中考志愿,不再進入統一志愿錄取程序。自主招生學校不得對已被全市統一錄取的考生進行重復、抄錄。 各高中應主動公開自主招生計劃和錄取結果,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將《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登記表》(附件4)兩份報市招生辦審核備案。審核中發現自主招生名單上有本市已統一錄取的考生的,以統一錄取為準,招生學校負責向考生說明余下問題。未按時報送自主招生名單的,視為放棄自主招生名額。
三、招生對象和范圍
公立高中招收本市轄區內2021年初中畢業生(含農民工子女),須參加中考。民辦高中除上述招生對象外,須主要招收核準區域內學生,在優先考慮核準區域內初中畢業生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可招收核準區域外學生,并要求中考成績達到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最遲從2024年開始,民辦高中一律招收核準區域內學生。
空軍青少年航空班、海軍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面向全省招收學生。
招生范圍: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學、承德八中(承德藝術高中)、雙灤實驗高中、高新區一中、應城市一中主要面向所在縣區招生,面向全市招收部分考生;河北蒙古族高級中學面向平泉市外各縣區招收蒙古族考生120名;其他公立高中面向本縣(市、區)招生;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內其他市招生人數控制在30%以內。具體招生范圍及生員人數按照2021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執行。
四、優質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
繼續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實行優質高中定額學生分配到初中辦法,分配比例不低于當年招生計劃的80%。2021年,全市所有公立省級示范性高中(承德八中、河北孟中除外)均須按照招生計劃總量的80%向初中分配名額,其他公立高中由縣(市、區)自行確定。分配計劃的制定,要以本縣(市、區)各初中報考生人數為依據,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按比例分配給初中(縣內非薄弱初中可統一聯合分配名額),并劃定各高中基線,以初中招生計劃為準,確定初中分配計劃招生生源。 個別初中基線以上生源不足的,可減分錄取,但減分幅度不得超過30分;減分仍不夠的,予以收回名額,收回的名額用于招生范圍內未錄取的志愿考生,按高分向低分錄取英語作文,直至名額滿員。各縣(市、區)須于6月20日前向初中學校和社會公布省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學生統計表(附件5)承德市教育考試招生信息平臺,并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五、填表時間及方式
2021年,考生填報報名工作在中考成績公布后繼續進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9時30分至2021年7月4日16時。考生可登錄“承德市教育考試招生信息平臺”填報報名。各學校應組織考生填報,并提供必要的條件。考生須自行填報報名,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代替、干擾甚至阻止考生填報報名。
普通高中志愿者分為兩批:
第一批: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學、承德縣一中、寬城縣一中、興隆縣一中、平泉市一中、灤平縣一中、豐寧縣一中、圍場縣一中、隆化縣一中、雙灤實驗中學(面向雙灤區招生)、圍場匯源中學(民辦)、高新區一中(面向高新區招生)。
第二批:河北蒙古中學、承德第八中學、高新區第一中學(面向高新區外招生)、雙灤實驗中學(招收特殊學生)、應城市第一中學、承德縣柳溝高中、豐寧實驗中學、承市高中(民辦)、承德文茂高級中學(民辦)、承德福環高級中學(民辦)、承德雙橋匯源中學(民辦)、承德辰溪高級中學(民辦)。
考生每批次只能填寫一份申請表。普通高中招生以考生報名為準,分批次錄取。考生填寫申請表時應特別謹慎。根據填寫申請表的順序,一旦被上一批學校錄取,將不再參與后續批次學校的錄取。
跨市招生的市外民辦高中在我市實行自主招生,按規定的時間、程序、方式等進行招生,不參加本市普通高中統一招生,但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招收成績低于我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學生。考生填寫本市高中入學申請并被錄取后,再到市外民辦高中就讀的,檔案不予轉學,無法報到入學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市內民辦高中招生須按照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市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辦法》執行。
六、錄取原則和依據
普通高中招生堅持全面計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者、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依據為:(一)省初中統考和市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六門科目成績(滿分650分);(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省示范高中要求B級以上(含B級),其他高中要求C級以上(含C級)];(三)普通高中招生各類優先照顧考生加分如下:①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人員子女、公安英雄子女、因公殉職人民警察子女,照顧加20分;②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青年及海外高學歷子女;農村獨生子女; 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關懷分數10分;③居住分散的少數民族考生,關懷分數5分。同時符合以上優惠條件的考生只選最高一項,優惠分數不累計。
七、招生管理辦法
公立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最低分數線根據中考成績和考生報名情況確定,體育、藝術等特殊才能學生錄取分數線可根據報名情況適當降低。全市各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招生領導小組牽頭,市招生辦統一負責招生。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分為第一批和第二批兩個批次,錄取時間為7月6日至10日。每批錄取結束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參加下一批錄取。
8.學生注冊及新生注冊管理
被公立、私立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機會,其他普通高中不再錄取其入學并為其辦理注冊手續。
公立、民辦高中應當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錄取名單招生,對未經教育行政部門確認錄取的學生不予招生。學生出生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轉移未經確認錄取學生的電子檔案。
登記學籍。學生按規定報到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高中應于2021年8月24日前將《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學登記表》(附件7)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批備案。審批通過后,學校按照全國中小學生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安排,負責錄入錄取結果,統一授予學籍,實行網上管理。各普通高中應于9月1日前完成學籍網上報送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管理、學籍管理部門應于9月30日前完成報名審核和電子文件轉送。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落實“人名相符、記錄跟著人”,加強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實際就讀情況相符,不準超計劃入學學生。按照《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高考遷移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教發[2016]2號)要求,對高中新生入學情況進行核查,重點核查學籍與實際就讀情況是否相符,嚴查空招學籍、無學校學籍而實際入學學生情況。
九、招生宣傳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廣泛。各縣(市、區)和普通高中、初中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嚴格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分配生源、獎勵政策、招生辦法、錄取結果等,納入校務公開內容,加強宣傳。要全面履行宣傳通報義務,運用多種方式及時宣傳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確保每一位考生及考生家長知曉應知事項。要密切關注招生輿情,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及時澄清不實報道。
市教育局統一印發了《承德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通知書》樣本(附件6),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初中須于6月20日前將《通知書》發放到每名中考考生手中,經學生、家長、學校校長或分管招生的副校長簽字后,報送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統一歸檔備查。
十、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嚴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未經考試錄取、超計劃招生或者違規跨地區招生;嚴禁普通高中互相名義招生或者招生后違規轉學;嚴禁公立普通高中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以公立普通高中名義招生;嚴禁公立普通高中以“資助”、“集團辦學”、“聯合辦學”等名義參與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嚴禁普通高中為選拔生源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各類考試或者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招生依據;嚴禁普通高中以高額物質獎勵、免除學費、虛假宣傳等手段爭奪生源; 嚴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考上中職學校的學生;嚴禁借調招生、將學生與學籍分開、空掛學籍;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錄取率。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維護普通高中招生的統一性和嚴肅性,認真落實“嚴禁違規招生”的要求,暢通群眾舉報和受理申訴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公立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門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批評,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限制學校申報優秀獎勵、減少招生計劃、給予省級示范性高中黃牌警告、直接予以除名。對違反招生規定的民辦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已招收的學生、退還已收取的費用;給予警告,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直至取消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
承德市教育局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