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7 21:39:45作者:佚名
一、汕尾市新城中學招生簡章
1.汕尾市新城中學招生計劃
學生總數:500
普通組:250人(含藝術生)
目標學生:250
2.汕尾市新城中學學費
學費:900元/學期/生
住宿費:350/學期/生
3.汕尾市新城中學招生簡章
(一)進步
1.招收廣東外語藝術職業技術學院、廣東茂名幼兒師范學院公派定向生,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面試合格后2024年汕尾市中考分數線,按中考總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錄取。
2.學科特色班、藝體特色班、港澳臺班特殊才能學生錄取規定按照《汕尾市教育局關于2023年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執行。
(二)第一批
1.首批錄取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
2、普通生(含普通生、費用生)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從意、等級差”原則,等級差設為20分。填報時以中考總成績(含加分)減去等級差0分、20分、40分、60分、80分,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的順序作為相應志愿欄的填報分數貝語網校,填報普通生(含普通生、費用生)錄取計劃。最后被錄取考生的填報分數為該招生學校普通生(含普通生、費用生)錄取計劃錄取的最低填報分數。
3、名額生錄取遵循“分數優先、隨心所欲、不計級差”原則。報考有名額生計劃的志愿學校時,先查看考生志愿欄的備案分數(減去相應級差)是否可以進入該志愿學校普通生計劃。如該志愿學校普通生計劃已滿,再查看考生中考總成績(含加分,不扣除級差分)是否可以進入該學校名額生計劃。被錄取進入名額生計劃的考生應具備中考所報考學校的名額生資格,且中考總成績(含加分分)不低于該志愿學校普通生招生計劃錄取最低備案分數的80%。
4.未完成的名額計劃,將按中考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調整給已報考優先錄取學校名額計劃且未被上一優先錄取欄學校錄取的考生。
5.學校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后,如有多位考生的最低分數線相同,則全部被錄取。
6. 首批每名考生最多可填寫5個選擇,但只能被錄取一次,考生一旦被所選學校錄取,將不再參與其他學校的錄取。
7.被錄取考生中考總成績(含加分)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8.被華南師范大學汕尾附屬學校錄取為本科生的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該校普通本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180分(含加分)。
(三)補充招聘
1.首批錄取結束后,如普通高中仍有空位2024年汕尾市中考分數線,將及時組織補充錄取。補充錄取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已設定全日制生源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民辦普通高中,如計劃出現空位,該校剩余全日制生招生計劃予以取消,不納入補招計劃。
四、汕尾市新城中學報名條件
(1)在汕尾市初中就讀的初中畢業生。
(二)汕尾市戶籍、在汕尾市外學校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回汕尾參加初中入學考試。
(三)汕尾市戶籍初中畢業生,仍在畢業庫內,尚未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