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21 20:08:43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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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民族大學2024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招生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委、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內蒙古民族大學;招生學校代碼:10136;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主管部門: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院校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與國家民委學校共同創辦。學校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
第四條 證書頒發: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內蒙古民族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學生就業情況等。各省份生源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分省份、分專業的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關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享受各項優惠政策和加分的考生錄取,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執行。緊隨其后。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和分數不適用于我校未安排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專業(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第七條 普通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采取“只選專業”的招生方式,選拔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即對我校錄取比例線內且已申請入讀我校的考生,將按其專業偏好和申請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入專業招生計劃。所有專業錄取后,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將按照申請成績從高到低轉入未完全錄取的其他專業。對不服從重大調整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八條 體育專業錄取原則
1.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高考文化課程總成績達到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體育專業統考成績達到85分及以上。錄取將根據文化科目總分的最高到最低進行。
2、體育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按照《內蒙古民族大學2024年體育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九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一考試成績達到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的基礎上2024年內蒙古民族大學分數線,分為排名分數和“分數線”錄取。將采用“明確”方式錄取,即在同一所學校內,按照錄取專業以“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之間不存在專業偏好差異。當所有考生的專業愿望不能得到滿足時,學校將取消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轉入不完全錄取的其他專業。對不服從重大調整的考生,學校將予以取消。
2、音樂專業考生統一考試所報考的唱法、樂器種類必須與所報考專業的要求一致。
第十條 并行招生原則
對于已注冊考生,當考生錄取排名分數相同時,優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對于文科或本科文科考生,將按語種(蒙古語A或韓語,下同)、綜合文科、外語成績和外語成績擇優錄取。文科和數學。對于理科或理科學士學位考生,根據理科、數學、綜合理科、語文、外語成績錄取。藝術類考生按照專業統考、語文、綜合文科成績錄取。 (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按文化課總成績報送的體育考生,按專業成績錄取,語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或成績優秀者錄取科學和數學單科成績;新高考各省份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選修科總成績錄取。
第十一條 特殊規定專業:
1、英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為英語,英語成績不低于105分,英語口語達到及格標準。
2、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外語專業僅提供英語教學。其他語言的考生請注意不要申請。
3、校企合作專業僅招收有職業志向的考生。
4、地方公費師范生、地方優秀教師專項、免費醫學定向專業只招收有職業志向的考生。不接受重大調整,入學后不能轉專業。
5、地方公費師范生和地方優秀教師專項招生對象為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符合內蒙古高考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畢業生自治區。
6.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明顯“O”型、“X”型腿2024年內蒙古民族大學分數線,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穿半袖上衣、短裙(女生),無紋身或明顯疤痕裸露部位無胎記。
(2)男生身高為175cm~185cm,女生身高為163cm~175cm。
(3)無色盲、色弱、斜視,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4)只有對本專業有志向的考生才會被錄取。
第四章 思想道德考核和身體健康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十三條 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指導意見》(教學[ [2003]第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考生不得有色盲》(教辦發[2010]2號)規定。
第十四條 《高考體檢表》中的體檢信息作為錄取依據。體檢結果不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重新檢查。復試成績不符合專業要求或不適合就讀專業的,按照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調整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招生專業以上級主管部門實際批準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公布的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 內蒙古民族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任何借用內蒙古民族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的權利。
第二十條 協商方式
咨詢熱線:-8313584
電子郵件:
招生網站: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霍林河街西5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