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14 16:23:38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本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藝、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州城市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3929
第五條 學校地址:
科教城校區:廣州市增城區科教大道142號;郵政編碼:511370
廣園校區南校區:廣州市白云區廣園中路248號;郵政編碼:510405
廣園校區北校區:廣州市白云區廣園中路511號;郵政編碼:510405
海珠校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207號;郵政編碼:5103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院校(??疲?/p>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制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結業(結業)證書頒發:按照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必須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修滿規定學分,并達到畢業水平。符合畢業條件的,由相應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畢業(結業)證書。發證學校名稱: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分數線,證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結業)證書。對退學的,視具體情況頒發畢業證書或現實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對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政策,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制定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辦理日常招生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相關考試命題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紀檢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督導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督導。錄取期間,成立信訪小組,派專人處理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批次為??婆?。
第十五條 學校的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以學生所在?。▍^、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 我校旅游管理、網絡新聞與傳播、機電一體化技術分別與邯山師范學院旅游管理、網絡與新媒體、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專業聯合開展“三師、二師協同育人項目”。我校給排水工程技術專業與廣東石油化工大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聯合啟動“專科升本科第三、二步協同育人項目”。我校市政工程技術、房地產經營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大數據與會計、營銷專業與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網絡工程、會計、營銷專業聯合開展“三兩科”分別是廣州理工學院。我校“三、二期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與我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試點專業實驗班的學生按照五年人才培養計劃的要求完成三年高職教育,考核合格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實行分班招生。轉選考核合格的,獲得學校普通高職(專科)實驗班學生,符合相關條件的,進入相應本科院校試點專業學習兩年。并符合要求,可獲得相應本科院校的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責任、招生監管”招生制度,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相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堅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本著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藝、勞等素質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物理)、藝術、設計單獨制定的招生控制分數進行網上招生。
第十九條 學生報考廣東省我校普通專科普通專業時,必須通過與列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的三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相對應的三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修科目。高考總成績。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招生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 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區、市),學??筛鶕魇≌猩k公布的平行志愿招生細則和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的微調方案和調整比例。 。
第二十一條:考生通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統一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次招生最低分數線,并符合學校備案要求的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分數線,按成績錄取、專業志向以及學校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二條 一般專業(歷史、物理)分類時,按照各?。ㄗ灾螀^、市)備案規則公布類別后貝語網校,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當考生總成績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已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藝術設計統考分專業時,各?。▍^、市)選拔細則公布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將被實施。按照優先順序,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果考生提交的總成績(合并)相同,則按照排名錄取考生。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修讀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藝術設計類院校(專業)統考總分750分,按普通高考總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報送。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50%+省統考成績×2.5×50%。
第二十四條 我校食品檢驗檢測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網絡新聞與傳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招收本專業的考生。具體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可以在學校招生網站上查到。
第二十五條 考生提交的專業全部未被錄取、專業調整的,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專業轉入同校專業組有空缺的專業并滿足相關專業要求。入場;不符合調整要求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第二十六條 我校公共外語教學采用英語。說非英語的候選人必須謹慎申請。
第二十七條 加分、住宿政策按照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入學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入學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的規定》《關于取消招生體檢中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按教廳[2010]2號)執行。對于殘疾考生,如能生活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符合相關錄取標準,可正常錄取。
我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教育部、衛生部辦公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根據《關于取消入學體檢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新生將接受重新考試。對體檢不符合要求或不適合就讀錄取專業的,按照有關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處理,改變專業或取消專業。學生身份。
第七章 新生注冊與審核
第三十條 通過學校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學費并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將接受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審查。在報名、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有其他違紀行為的,按照規定取消其學籍。
新生入學審核相關工作按照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 我校收費標準按照《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委〔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的通知》 、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辦法》(粵發展改革條例[2021]10號)執行。
文科專業學費為525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學費為641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萬元/生·學年;農業專業學費為5130元/生·學年;住宿費:科教城校區11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三十三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我校設有學校獎學金,頒發給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特殊貧困補貼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