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05 11:20:38作者:佚名
為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省自學考試畢業報考和審核工作,規范工作流程,省教育考試院近日發布通知。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 申請時間
12月9日至11日,每天9:00-17:00。
2.申請方法
(一)申請條件
1.為保證畢業證書信息準確,考生須于2024年12月1日前到自學報到點刷二代身份證采集個人身份信息(已采集信息者無需再采集)來收集),否則這次就不可能了。申請畢業。考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登錄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平臺,查詢所刷身份證信息。
2、申請畢業自學考試的考生,必須按照專業考試計劃完成全部課程考試,并取得滿意成績。考生可以在“自學考試-全部自學考試成績查詢”欄目查看自己的成績是否達到畢業要求。
三、凡從外省轉入我省的自修考生,必須在不少于5門專科考試和不少于4門本科考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申請畢業。
4、畢業復習及畢業證書費用為每人50元。
(二)申請材料
1、準考證(考生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平臺”自行打印)。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畢業的考生須現場采集電子照片(具體要求見附件1)。對采集的電子照片進行標準化處理2024年江西自考網成績查詢,并與公安部門人口數據庫進行比對,確保采集的電子照片的標準化。 ,準確性。
4、申請本科畢業自學考試的考生,須提供具有學歷資格的高等教育機構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打印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審核有效期至2025年3月30日)或屬于國家教育系列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由學歷認證機構出具。
(三)申請流程
1、申請畢業的初審單位為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招生辦公室)(含設在高校的報名點)。詳情見江西省自學考試畢業評審報名點(初審單位)聯系表(附件2)。
2、申請畢業的考生憑準考證號碼前四位(數字部分)到相應的申請點(初審單位)申請畢業。對照準考證號碼前四位,若號碼未見附件2所列,考生可到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招生辦公室)(含高校申報點)提出申請為了畢業。 。
三、申請畢業的考生須攜帶申請材料,領取自學畢業生作品集,正確填寫作品集封面欄,并確認《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報名表》(以下簡稱《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報名表》) (如《畢業生登記表》)我的畢業信息和個人基本信息準確嗎?若信息有誤,工作人員核實相關材料后可當場修改。信息更正后,考生須確認并簽字。
4.成績查詢未通過但實際達到畢業要求的考生,還須提供查詢中顯示未達到畢業要求的科目證明、免試證明、轉學證明等原件,以及三份證明材料過去六個月內的 1 英寸證書。須在申請時間內向江西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提交一張免冠藍色背景紙質照片(與申請材料中上傳的電子照片背景相同)(地址:青山湖成人教育樓一樓)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校區,聯系電話:-88506184)現場辦理畢業申請手續人工審核。
3.審查工作要求
(一)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招考辦公室)(含設在高等學校的報名點)。
1、申請畢業的考生必須親自到現場,認真核對畢業信息一一并確認簽字。
2、工作人員負責受理考生的畢業申請,審核相關材料以確定是否符合畢業要求,檢查考生提交的畢業材料是否真實、完整;采集畢業生電子影像,打印《畢業生報名表》(使用B4紙),進行信息核對及考生確認簽名報名;調取考生的電子筆跡信息,以驗證筆跡。若筆跡不符,則處理提款,并說明提款原因;向初審合格的考生收取畢業評審費和工本費,并將畢業檔案及相關信息報裝置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
3、申請本科畢業的,工作人員須嚴格審核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設區市),并核對《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在線一一提交報告,審核人員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簽字蓋章。
4、不接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組織的集體申請;已被注銷號的考生的申請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
(二)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
1.受理并匯總轄區內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招考辦公室)(含高校報名點)的考生申請材料2024年江西自考網成績查詢,包括電子照片采集、在線審核考生信息庫等。
2.審核考生畢業資格材料。審查申請畢業的候選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在學信網驗證學歷證書。核實后,負責人在《畢業生報名表》上簽字,加蓋公章,放入考生檔案袋。
3、調取考生電子筆跡信息并驗證筆跡。如果筆跡不符,必須說明原因并撤回文件。對于筆跡相符的,下載畢業資料,打印畢業證書,并將畢業證書放入考生檔案袋中。
4、所有畢業申請材料必須按專業、學歷分開,并按準考證號從小到大排序。匯總各考校畢業生人數,做好與考校的畢業材料交接工作。
5、上報全市《自學考試畢業生名冊》、各專業、各級畢業生人數統計表、主考學校畢業生人數統計表。對不符合畢業要求的考生建立《退學名單》,將考生材料放回原袋并注明退學原因,退回初審單位,初審單位通知候選人自己。
(三)考試學校
1、做好畢業生材料向各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的移交,并簽收畢業生統計表。
2、核對考生所修課程是否與學校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所有考試課程名稱、代碼一致。重點復習各專業要求的課程、畢業論文、畢業實習、畢業設計、綜合實踐等。學校主考非專業考生檔案必須及時退回。
3、調取考生電子筆跡信息并驗證筆跡。如果筆跡不符,必須說明原因并撤回文件。
4、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畢業生登記表》和畢業證書上加蓋公章。按照原來各區市的順序,將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分類匯總后移交給各區市。考生作品集及其他材料,如:《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報名表》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身份證復印件、準考證等,由考試學校保存一年。對不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建立《退學名單》,將考生材料放回原袋,注明退學原因,退回原所在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接受了申請。
4. 審查工作安排
1、12月12日,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招生辦)將初審后的材料移交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
2、12月13日至18日,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機構)對收到的畢業材料進行審核,并派專家到省教育考試機構領取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
三、12月19日,各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各主考學校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進行畢業材料交接。
4、12月20日至24日,主考學校將對收到的畢業生材料進行審核,并加蓋主考學校公章。
5、12月25日至27日,主考學校與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和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交接畢業材料;研究生材料集中審核,加蓋“江西省高等學校招生自學考試委員會”印章。
附件:1.江西省自學考試畢業生電子影像采集要求
2.江西省自學考試畢業評審報名點(初審單位)聯系表